中国人的焦虑感,为何总也挥之不去

忘川边的但丁 2025-05-21 12:01+-

  “我怕的有理”

  ——鲁迅《狂人日记》

  1

  聊到《狂人日记》,很多人第一反应应该是中学历史课学过的定义——它是中国近代第一部现代白话文小说。这个定义有可能给人造成一种错觉,觉得好像鲁迅是为了求新求奇、或者为了响应五四运动倡导白话文反对文言文的号召,才把小说刻意写“白话”。

  但实则不然,很多人在读这本小说时,会有意忽略小说开篇的那段文言文前序,但其实它是至关重要的,我把它引述如下:

  某君昆仲,今隐其名,皆余昔日在中学校时良友;分隔多年,消息渐阙。日前偶闻其一大病;适归故乡,迂道往访,则仅晤一人,言病者其弟也。劳君远道来视,然已早愈,赴某地候补矣。因大笑,出示日记二册,谓可见当日病状,不妨献诸旧友。持归阅一过,知所患盖“迫害狂”之类。语颇错杂无伦次,又多荒唐之言;亦不著月日,惟墨色字体不一,知非一时所书。间亦有略具联络者,今撮录一篇,以供医家研究。记中语误,一字不易;惟人名虽皆村人,不为世间所知,无关大体,然亦悉易去。至于书名,则本人愈后所题,不复改也。七年四月二日识。

  这段前序表面上讲的是这份日记的“来历”,有个朋友的弟弟发了疯病,后来好了,跑到某地去候补官吏去了的。留下一本犯疯病时的日记,供医生研究。

  但读过小说,明晰鲁迅的真意之后,你会知道,这位“弟弟”犯的其实不是“疯病”,而是“觉醒病”——他某一日突然看透了这个世界,看透了传统中国礼教“吃人”的真面目,所以产生了严重的自我精神不自洽,于是痛苦,乃至癫狂。

  而作者为这位“觉醒病”患者安排的最终结局又是什么呢?“赴某地候补矣”,就是说,在短暂的觉醒、痛苦、挣扎、呐喊之后,狂人日记的写作者最终却又重新驯服于他曾看透的旧体制了,赴某地候补,其实就是做官,他不仅驯服于他曾控诉的吃人体制,而且成为了这个体系的一份子。就好似一个青年曾经中二、叛逆过,但最终却接受了父母、老师的开导,终于“适应社会”了一样。

  这样看来,鲁迅给《狂人日记》安排的底色,其实是十分悲凉的。

  我总疑心,鲁迅写作这篇小说,应该是得到过那个更为古早的《狂泉》故事启发:

  昔有一国,国中一水,号曰“狂泉”。国人饮此水,无不狂,惟国君穿井而汲,独得无恙。国人既并狂,反谓国主之不狂为狂。于是聚谋,共执国主,疗其狂疾。火艾针药,莫不毕具。国主不任其苦,遂至狂泉所酌水饮之,饮毕便狂。君臣大小,其狂若一,众乃欢然。

  当世道实在太浑浊了,众人皆狂醉之时,当一个独醒的觉醒者就不仅痛苦,而且危险。因为大家反谓你之不狂为狂。对你“治病救人”还算是好的,万一拿你“惩前毖后”,你就会非常危险了。于是唯一的解脱之法,只能是与大家“共饮狂泉”,或者像鲁迅呐喊自序里与钱玄同对话时说的一样,在铁屋子里与大家一同睡去。反而获得一份安逸和“圆满”。

  而前序用文言文,正文却用白话文,其实就营造出了“狂”与“非狂”的两个世界,白话文写作的正文,名狂实非狂,用冷峻的笔调写出了社会吃人的真相。而文言文写作的前序,名为正常,实则才是真狂。真狂而不自知,于是才达到了所谓“黑漆漆的,不知是日是夜。”黑白颠倒,长夜无明的恐怖。

  这才是鲁迅一定要用白话文写作这篇小说的真相。

  而正文中,小说主人公“狂”后所表露的第一种情绪是什么呢?

  是恐惧。

  2

  “今天晚上,很好的月光。

  我不见他,已是三十多年;今天见了,精神分外爽快。才知道以前的三十多年,全是发昏;然而须十分小心。不然,那赵家的狗,何以看我两眼呢?

  我怕得有理。”

  很多人看狂人日记的第一段,就觉得读不懂,因为不知道所说的“我不见他”这的“他”是谁。

  其实这里鲁迅疑似玩了一个洋文梗,英文中,月别称luna(露娜),疯子则是lunatic,所以月亮在西方语境当中往往与疯狂有关(比如《哈利波特》里“疯姑娘”卢娜)。但从《狂人日记》的后文中我们可以看到,本篇小说中的月亮又是主人公在黑暗世道中所仅见的光明。所以鲁迅用这一段就再次提醒了主人公看似疯狂,实则看清世道的清醒的特质。进而才有了“我不见他,已是三十多年”的怪语——月亮不可能是三十多年未见的,但人的觉醒,却的确可能三十多年才达成。

  但“狂人”在觉醒后的第一时间却提醒自己一定要小心,还说自己“怕的有理”。

  并且这种恐惧延续和泛滥到了之后的几个篇章当中。

  “今天全没月光,我知道不妙。早上小心出门,赵贵翁的眼色便怪:似乎怕我,似乎想害我。还有七八个人,交头接耳的议论我,又怕我看见。一路上的人,都是如此。其中最凶的一个人,张着嘴,对我笑了一笑;我便从头直冷到脚跟,晓得他们布置,都已妥当了。”

  “前几天,狼子村的佃户来告荒,对我大哥说,他们村里的一个大恶人,给大家打死了;几个人便挖出他的心肝来,用油煎炒了吃,可以壮壮胆子。我插了一句嘴,佃户和大哥便都看我几眼。今天才晓得他们的眼光,全同外面的那伙人一模一样。”

  一提到《狂人日记》里所谴责的“吃人”,很多人第一反应觉得这就是“封建统治阶级的压迫”,似乎吃人的一定要是帝王将相或者道学先生。

  可是原小说中写的很明白,吃人的主体,并不是我们印象中的“上位者”,而是那些主人公身边,甚至是比主人公地位更低的人。

  在主人公的眼中,这些生活中的芸芸众生,才都对他显出“一脸凶像”,对他又莫名的痛恨和恶意。狂人本来也很奇怪——

  “他们——也有给知县打枷过的,也有给绅士掌过嘴的,也有衙役占了他妻子的,也有老子娘被债主逼死的;他们那时候的脸色,全没有昨天这么怕,也没有这么凶。”

  是啊,为什么这些芸芸众生,不去痛恨、恶意那些真正损害他们的人,却要吃我这个与他们无冤无仇的狂人呢?他们又怕什么呢?

  其实这个问题的答案,可以在鲁迅的另一篇作品《灯下漫笔》中找到:

  ““天有十日,人有十等。下所以事上,上所以共神也,故王臣公,公臣大夫,大夫臣……有贵贱,有大小,有上下。自己被人凌虐,但也可以凌虐别人;自己被人吃,但也可以吃别人。一级一级地制驭着……”

  是的,鲁迅眼中的中国社会,其实是一个等级即森严分明、又高度互动,彼此之间互相提防又互相啃食的社会。下位者被上位者所吃,但却并不怨恨上位者,而是把其所承受的这份压迫和戾气更加变本加厉的传递到比他更下一级的“下位者”那里。

  所谓“奴才做了主人,是决不肯废去‘老爷’的称呼的,他的摆架子,恐怕比他的主人还十足,还可笑。这正如上海的工人赚了几文钱,开起小小的工厂来,对付工人反而凶到绝顶一样。”

  在鲁迅看来,两千年的中国帝制历史,无非就是这种游戏的持续,中国人从不去想、或者被逼着不能去想:皇帝成了皇帝,官员成了官员,是不是就理应如此残酷的压迫自己,这样做公不公平,正不正义。但我们的另外一根神经却异常发达——那就是时刻审视是否“彼可取而代之”,一旦统治者手中的鞭子有所迟缓,人们立刻想到的是“皇帝轮流做,明年到我家”,而后天下沸,流贼遍地反,什么黄巢、李自成、张献忠纷纷出世,但一旦这些人坐稳了江山,就又想到的是“大丈夫当如是”,这把可轮到我来吃人了!

  所以《狂人日记》刻画的很准确,乡里人们打量狂人的眼神很微妙,是即“怕我”又“想害我”——“怕我”是因为主人公毕竟是当地士绅家的小儿子,本来是要做候补官老爷的存在,也就是本来应该吃他们的人。而又“想害我”,则是因为主人公一旦真的发了疯,并且久久都治不好,则他就会从自己原有的社会阶层当中彻底沦落,沦为“被吃”的存在。

  疯子,尤其是一个控诉旧体制吃人的疯子,在小说中的那个鲁镇社会是非常悲惨的。他的地位,将类似于《祝福》中的祥林嫂、《孔乙己》中的孔乙己。你说祥林嫂和孔乙己这两个人,他们又可曾伤害过鲁镇上的那些看客与路人们呢?可是这些看客与路人却从来以最大的恶意去冷漠他们、欺辱他们,甚至吃掉他们。

  理由无他,因为鲁迅笔下的鲁镇世界,就是一个弱肉强食、每个人都“被人吃,也吃人”的等级社会,吃人不是罪过,弱小才是。而无用如孔乙己、抱怨如祥林嫂和觉醒如狂人样,都是那个世界中被打入最底层的贱民,贱民存在的意义,就是供所有人欺辱、发泄,以让“店内外充满了快活的空气”。

  所以觉醒的狂人才会如此之怕,在整部小说中,你会发现他的心情一直是矛盾、纠结、并且恐惧的——一方面,觉醒后的他极度厌恶这个社会中弱肉强食、层层欺压、毫无底线的恶俗。但另一方面,他又不敢公开的去呐喊和控诉,因为他害怕自己一旦这样喊出来,其所怜悯、并想挽救的众人非但不会因为他的呐喊而觉醒。反而看出了他因成为了“叛逆”而沦入了这个等级秩序中的最底层,进而一拥而上,分而食之。这样他的觉醒乃至牺牲,就都没有任何意义了。

  鲁迅把这种觉醒后的荒诞与悲哀,描写的更加透彻的,当然是另一篇小说《药》。

  在那篇小说中,革命者夏瑜在被砍头前高喊了“民权、法治、自由”,试图耗尽自己最后一声呐喊去唤醒满目的民众。然而周围麻木的看客却对他的呐喊充耳不闻,只满心盼着行刑完毕去蘸他的热血,当给自己治病的药引子。

  “一腔热血勤珍重,撒去犹能化碧涛”这是夏瑜的原型秋瑾烈士的名句,但残酷的事实却是,热血化不成碧涛,迎接它的只有庸众又怕又觊觎的打量,甚至蘸血作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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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于是,鲁迅先生骂得好:

  “赵家的狗又叫起来了。狮子似的凶心,兔子的怯弱,狐狸的狡猾,……”

  可到底谁是“赵家的狗”呢?其实是鲁镇上左右的庸众,因为正如鲁迅自己所批判的,他们从来只有两种状态——“坐稳了奴隶”,或者“求作奴隶而不得”。

  那么这样的庸众、奴隶、“赵家的狗”,还是值得被唤醒、可以被唤醒的吗?还是说正如后世某些“通达哲人”所总结的那般,“他们的认知,配得上他们的苦难”?就随这些人去好了?这是个问题。

  3

  小说的中段,你会发现主人公其实一直在纠结、自问这件事——

  “忽然来了一个人;年纪不过二十左右,相貌是不很看得清楚,满面笑容,对了我点头,他的笑也不像真笑。我便问他,“吃人的事,对么?”他仍然笑着说,“不是荒年,怎么会吃人。”我立刻就晓得,他也是一伙,喜欢吃人的;便自勇气百倍,偏要问他。

  ……

  他便变了脸,铁一般青。睁着眼说,“有许有的,这是从来如此……”

  “从来如此,便对么?”

  “我不同你讲这些道理;总之你不该说,你说便是你错!”

  鲁迅在这一段中,其实讲到了我们传统文化中的一个弊病——中国传统文化是一种“相对”文化,在我们的文明中,其实并没有基督教文明戒律那般的绝对底线。

  哪怕是吃人,或曰残酷牺牲一部分人,去“成就大多数”这种击穿文明底线的行为。在我们的传统观念中,也是相对的。我们总能对很多骇人听闻的行为留下很多“后门”。

  比如,吃人在平素时不对,但到了大灾之年,“易子而食”“折骨为炊”就好像不那么可恶了。

  又比如,如果吃人的人地位足够尊贵,是君父,蒸了自己的儿子给君父吃,就非但不是恶行,而是成了美德。所以小说中举了易牙蒸了自己的儿子给齐桓公吃的故事。易牙非但不是禽兽,反而被主子夸奖为忠心。

  再比如,如果被吃的对象被认定为十恶不赦,吃人就也是被允许。于是小说中又举了徐锡麟被吃的故事——在真实的历史上,革命志士徐锡麟在刺杀了他的“恩公”恩铭之后,确实是被恩铭的亲信护卫“分而食之”的,而且这件事一度在清朝拥护者口中被传为了美谈。因为人们认为这些护卫能“仇主之仇”,不仅报了仇、还对其食肉寝皮,那就更是大大的忠心。就像小说中的猎户吃人觉得天经地义一样。

  由此联想起后世的一些特殊年代,一些人一旦被认定为“黑五类”就被打倒、被踏上一万只脚,永世不得翻身。甚至一些地方真的出现了吃“反动派”以表达对其痛恨的案例。你就会发现这种思维逻辑,真的是很难改的。

  “无论如何,不应该吃人”,这件底线本来就像“无论如何,人的基本权益和尊严应当被尊重”一样,应该是一个文明社会的基本底线。但是鲁迅的却悲哀的写出了,在我们这片土地上,这个准则,却甚少得到有效的尊重和严守。

  吃人,遇上灾年可以吃、齐桓公那样的仁君圣主可以吃、徐锡麟那样“无父无君、辜恩忘义”的敌人可以被吃。这些口子一开,底线一破,那最终难免演化为鲁迅所谓“既然可以“易子而食”,便什么都易得,什么人都吃得。”“既然一片可以吃,那整个也可以吃”。吃人的社会就这样形成了。还“总之你不该说,你说便是你错!”

  而人一旦生活在这种其实没有底线的社会中,他的内心注定是充满焦虑和恐惧的——因为这个社会对每个人权利的保障不是一个绝对概念,而是相对概念。你被不被吃,全看你自己在什么等级,或者吃你的人是什么来头。

  于是所有人的精力也就全部专注于鲁迅所谓“向上爬”和“向下吃”这两件事当中。

  “向下吃”是为了积累能量、更好、更快的“向上爬”,而“向上爬”这是为了减少自己被“向下吃”的风险。自此这个社会成为了逻辑自洽的自循环。越发难以破解。

  4

  而主人公在做了这样一番分析后,最终决定劝一劝这世界放弃吃人:

  “我只有几句话,可是说不出来。大哥,大约当初野蛮的人,都吃过一点人。后来因为心思不同,有的不吃人了,一味要好,便变了人,变了真的人。有的却还吃,——也同虫子一样,有的变了鱼鸟猴子,一直变到人。有的不要好,至今还是虫子。这吃人的人比不吃人的人,何等惭愧。怕比虫子的惭愧猴子,还差得很远很远。

  ……

  你们可以改了!从真心改起!要晓得将来容不得吃人的人活在世上!

  你们要不改,自己也会吃尽。即使生得多,也会给真的人除灭了,同猎人打完狼子一样! ——同虫子一样!”

  你可以看到,鲁迅在这段论述当中,其实是用了一些“进化论”的观点的,但与《天演:百年前的“三体震撼”,与国人最信却最被误读的理论》一文所介绍的严复介绍进化论,重点就在弱肉强食上不同。鲁迅对进化论的理解其实更接近赫胥黎《进化论与伦理学》的真意。

  因为赫胥黎在《进化论与伦理学》的原文当中就曾指出过,人类社会不是自然界丛林的简单复刻。一个没有共同伦理、法治、公约作为社会底线的社会,是无法进行有效协作的,人与人之间相互提防、尔虞我诈,只知拜高踩低。最终将导致社会的僵化、腐朽与落后。

  这就是鲁迅所谓:“他们可是父子兄弟夫妇朋友师生仇敌和各不相识的人,都结成一伙,互相劝勉,互相牵掣,死也不肯跨过这一步。”

  而这样的社会最终将被世界所淘汰。所以鲁迅说,“要晓得将来容不得吃人的人,活在世上。”“即使生得多,也会给真的人除灭了,同猎人打完狼子一样! ——同虫子一样!”

  从这一点上来讲,可以说,从严复到鲁迅,中国思想精英那二十年的确没有白过,认知从斯宾塞“弱肉强食”的个体进化论,上升到赫胥黎“德者生存”的群体进化论,这个认知进步是巨大的。

  只可惜,鲁迅对这种呐喊所起作用的预期是十分悲观的。在小说中,主人公拼死喊出这一句之后,就立刻被家人当作疯子关了起来。所谓“太阳也不出,门也不开,日日是两顿饭。”

  再然后,主人公认识到自己不能继续深想下去了,因为再想下去,他会发现自己也不过是依赖这个社会活下去的一份子而已。若说败高踩低、弱肉强食、吃人与被吃。自己能活到现在,又何尝不是呢?

  于是,“没有吃过人的孩子,或者还有?救救孩子……”

  这句话成为了全文最后的绝唱。

  而后呢?而后如文言文序言所述,狂人的“觉醒病”,就好了。就远赴某地去作候补官员去了。至于他到底真的是前事尽忘,还是彻底绝望,索性变得麻木,和光同尘?则不得而知。

  其实很有可能是后者——因为一个意识到其所处社会弱肉强食的人,如果不能推动变革,那么他最有效的自保之法,就是比别人更努力的“向上爬”,以保证自己尽量不被吃掉。而这个社会对这个觉醒灵魂的“驯化”也就到此完成了。

  鲁迅在这段文言文序言里,给“狂人”主人公安排的结局就时如此,几乎与鲁迅同一时代,美国出了一位恐怖小说家洛夫克拉夫特,他写作的克苏鲁系小说里,主人公的最终结局往往也是主人公在“古神低语”营造的巨大恐怖中“理性(san值)”掉光,走向疯狂,自己也成为了古神的敬拜者。

  所以我总觉得,至少在《狂人日记》这一本小说里,鲁迅与洛夫克拉夫特“英雄所见略同”,他也写了一部克苏鲁风格浓郁的小说,只不过洛夫克拉夫特讲的是恐怖故事,鲁迅的小说却是映照现实的,所以先生的确比美国的“爱手艺”老爷子伟大得多。

  5

  前两天我看到维舟老师写了一片文章,讨论中国人为何总处于一种根深蒂固的不安全感当中。

  其实在我看来,中国人不安全感的根本原因,就在于鲁迅在《狂人日记》中所谓“吃人”这两个字上——因为我们的文化是相对的,我们不肯像那些契约、或戒律文明那样,承诺这个社会中的个体绝对不会“被吃”。我们总开出了一些特例,比如灾年老百姓可以“易子而食”,比如齐桓公可以吃易牙的儿子,比如十恶不赦的罪犯被老百姓分而食之就天经地义,甚至大快人心。因为底线的不存在,于是这个社会中的所有人,潜意识里其实都有一分小说中“狂人”式的恐惧,害怕自己的阶层沦落,害怕自己成为被排挤、被歧视、被针对的“狂人”“祥林嫂”或者“孔乙己”,于是大家就八仙过海、各显神通的拼命各自向上爬,或帮着自己的家人子女向上爬,还美其名曰“君子耻居下流”。

  但这种博弈本质上其实是一种严重的负和博弈,一个社会真正的出路,应该在于依靠法治与契约,确立基本的底线、并实现所有人在人格上的平等。这样这个社会中的所有人才都能最终实现“免于恐惧的自由”。

  就像鲁迅笔下的主人公劝他大哥的“吃人的人,什么事做不出?他们会吃我,也会吃你,一伙里面,也会自吃。但只要转一步,只要立刻改了,也就人人太平。虽然从来如此,我们今天也可以格外要好,说是不能!大哥,我相信你能说,前天佃户要减租,你说过不能。”

  鲁迅希望中国人不要再说“不能”,从每个人自己做起,不要心安理得的向下吃、更不要甘于被上吃。但他对自己的这份希望,却又抱着深深的绝望。他笔下的主人公,最终也成为了一个努力“向上爬”“向下吃”的人。

  所以我们究竟什么时候才能免于吃的贪婪与被吃的恐惧,其实是一个鲁迅自己也没有思索出答案的问题。或许,就像这本小说中所预言的那样,很多人,在短暂的觉醒,痛觉“从来如此,便对么”之后,又因为痛于无力改变,恐于沦落为疯子被吃,最终许多人,都如“狂泉”的寓言一般——再饮狂泉之水,甘与同狂。

  行文至此,肺腑有些痛,不知怎样结尾了,就权用鲁迅先生自己的《呐喊》自序一段作结吧:

  “假如一间铁屋子,是绝无窗户而万难破毁的,里面有许多熟睡的人们,不久都要闷死了,然而是从昏睡入死灭,并不感到就死的悲哀。现在你大嚷起来,惊起了较为清醒的几个人,使这不幸的少数者来受无可挽救的临终的苦楚,你倒以为对得起他们么?”

  “然而几个人既然起来,你不能说决没有毁坏这铁屋的希望。”

  是的,我虽然自有我的确信,然而说到希望,却是不能抹杀的,因为希望是在于将来,决不能以我之必无的证明,来折服了他之所谓可有,于是我终于答应他也做文章了,这便是最初的一篇《狂人日记》。

  明知无望,仍作呐喊,勇者壮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