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革中的一起“通天”大案
王友群文章:十年文革时期,所谓的“大案”“要案”特别多。其中,有一个“阴谋陷害江青的重大反革命集团”案,更是一起通天大案。
但在十年文革结束后,中共宣称,这是一起重大冤假错案,并为所有蒙冤者平反。
那么,这起“阴谋陷害江青的重大反革命集团”案到底是怎么回事呢?追根溯源,与江青同父异母的哥哥李干卿有关。
江青的哥哥
江青的父亲名叫李德文,是山东省诸城县的一个木匠,有个木匠铺,娶了一房老婆,生了两儿一女,儿子叫李干卿,女儿叫李云露,还有一子下落不明。
江青记事时,哥哥、姐姐已外出谋生。再后来,江青去了济南、青岛、上海、西安、延安。在延安,24岁的江青嫁给了45岁的中共领导人毛泽东。当时,虽有战乱,江青与哥哥、姐姐仍保持着断断续续的联系。
1948年11月底,江青突然接到哥哥李干卿的电报,说母亲去世了。江青向毛泽东提出,想去济南奔丧。
当时,中共已占领济南。毛同意江青去奔丧,并让他的警卫员李银桥等跟着。此次奔丧,江青没能见到母亲最后一面,只能给母亲上坟。然后,参加了哥哥李干卿的婚礼,并找到了曾在天津收留过她一年的姐姐李云露。
公安部长的指令
1949年中共建政后,毛泽东的妻子江青,成了中共第一夫人。
1949-1959年,公安部长罗瑞卿,一直负责保卫毛泽东的安全,是经常陪伴在毛身边的“大警卫员”。
1959年春,在上海召开的华东局公安工作会议上,专门传达了公安部长罗瑞卿的指示:“凡是接近毛主席的人,他们的情况都要搞清楚。”会下,罗瑞卿还问过山东省公安厅厅长张国峰:“你们那个李干卿的情况,你清不清楚?”张国峰回答:“不清楚。”
其实,早在1953年铁道部公安局曾派人调查过李干卿,就因为他是江青的哥哥,没有深究。
不久,张国峰到北京参加“全国警卫工作会议”。公安部布置给山东省公安厅一项特殊任务,调查“济南铁路局职工李干卿的历史和现实表现”。公安部长罗瑞卿责成公安部常务副部长杨奇清牵头负责此事。
原来,江青已把她的姐姐李云露接进中南海,现在又想把哥哥李干卿接进中南海,中央要求山东对其严格政审。
山东省公安厅的调查
1959年7月25日,山东省公安厅成立“李干卿问题调查组”,由山东省公安厅厅长张国峰负总责,成员有济南铁路局公安处副处长王茂青、一科副科长曲和钧、科员史殿安等。
经过1个多月的调查取证,专案组三易其稿,写出对李干卿的调查材料,上报公安部。公安部副部长杨奇清收到后,立即向部长罗瑞卿作了汇报。
这份调查材料的主要内容如下:
李干卿,1901年3月13日,生于山东省诸城县东关,曾读过几年私塾。1921年4月至1923年3月,在军阀张宗昌所部的第47旅93团2营8连当“师爷”(文书)。日伪和国民党统治时期,当过警长、巡官、局员、津浦铁路防奸组组员等。
1939年,在日本宪兵队特务指使下,李干卿两次写信给当时正在延安、已成为毛泽东妻子的江青进行策反。
据山东第二劳改队第一大队犯人米瑞晟交代:1945年,李干卿曾去他在济南林祥南街6号家中,“借”去王虎牌手枪一支。
李干卿自己也交代:1945年10月,米瑞晟给他一支土造的3号手枪,自己玩了几天后,被国民党山东行动总队15队副官李干臣要去了。
李干卿还有偷窃、贪污等劣迹:
1948年偷车站食堂面粉两袋,价值65万元(指旧人民币,新人民币即56元,下同);1951年任济铁公寓管理员时,贪污食堂大米、面粉、鸡蛋,计390万元(合新人民币390元);1951年6月,在机务公寓造假单据,贪污8万元;7月在机务公寓买咸菜,多报销5万元。
调查材料还称,李干卿虽通过历次政治运动的学习和教育,但觉悟不高,转变不快,平日不常参加政治学习,开会时也经常不参加,工作态度不够积极,上班忙于烧水、喝茶,办公时常私自回家。
由于贪污,李干卿在毛发动的“三反”运动期间受“记过”处分。
1959年10月,江青收到哥哥李干卿的来信,说有人在调查他的历史。而山东省公安厅的调查结论最终使江青接李干卿进中南海的企图落空,江青因此怀恨在心。
江青为了保护哥哥(实际是不想让哥哥的事影响她的政治前途),只能向毛泽东吐苦水,并要求毛经过济南时,务必接见一下她的哥哥。
1959年年10月26日,毛泽东在济南白马山下西郊机场附近的专列上接见了巴西共产党中央总书记路易斯·卡洛斯。之后,顺便接见了江青的哥哥李干卿几分钟。毛的接见使李干卿如释重负。
江青文革中的报复
时过境迁。到了文化大革命时期,江青摇身一变,成了中央文革小组第一副组长,实际上是毛泽东在中央文革小组中的代理人。
原公安部长罗瑞卿则成了毛泽东文革爆发后打倒的第一个反党集团——“彭、罗、陆、杨反党集团”成员之一。
罗瑞卿任公安部长期间,曾两次奉命调查反映江青30年代在上海当演员时的风流韵事和叛变情况的匿名信事件,对江青过去的底细比较了解。
当年,江青在上海滩闹得沸沸扬扬的丑闻资料,包括许多照片等,不少都存放在公安部。
罗瑞卿一倒台,江青认为,报复罗瑞卿及其公安系统内所有了解她底细的人的时机到了,公安系统内所有参与匿名信事件调查的官员,几乎全部被关押审查;当年调查他哥哥李干卿的公安人员也在劫难逃。
1968年4月25日,山东省革命委员会主任王效禹专程到北京,向中央文革碰头会成员汇报当年山东省公安厅调查江青哥哥的情况。出席会议的有:江青、陈伯达、黄永胜、吴法宪、叶群、康生等。
此时的江青,是文革旗手,处一人之下,亿万人之上,官大脾气也大。她破口大骂山东公安机关调查他哥哥的人,是“一小撮反革命分子”,并带着哭腔说:“我哥哥李干卿过去很苦,为了糊口,在旧社会干了几天警察,他们就对他……对我进行迫害,其实是对着我们的毛主席啊!”
中央文革小组组长陈伯达称,这是“阴谋陷害江青的重大反革命集团案”。“从山东搞李干卿的问题说明,原来公安部是两个公安部,一是中央的;一是刘邓彭罗为首的地下公安部,上通刘邓彭罗,下通全国各地,这是一条又粗又长的黑线,一定要把这条黑线挖出来,一定要把公检法彻底砸烂!”“山东当年调查李干卿的问题,是搞无产阶级司令部。”
陈伯达还在山东省革委会的报告上批示:“交吴法宪具体办理。”吴法宪当时是中共军队的副总参谋长,中央文革碰头会成员之一。
六人被押解到北京
1968年4月29日下午,一架伊尔—14型民航客机,紧急降落在济南西郊机场。不久,一批囚犯被押进机舱内。他们是:济南铁路局公安处长曲和钧,山东省公安厅警卫处长于杰,山东省交际处处长陈镜波。
当晚,专机再次降落,载走了山东省公安厅副厅长李秉正,济南铁路公安处副处长王茂清,济南铁路局公安处保卫股长史殿安。
这6个人都是当年参加审查江青哥哥的公安官员。他们在北京受到了残酷的刑讯逼供。
两人被迫害致死
1968年4月29日晚,山东省公安厅长张国峰,因身患胃癌,疼痛难忍,正在医院住院治疗,没有被抓到北京“隔离审查”,但被造反派连夜转移到偏僻简陋的郭店劳改医院,突击逼口供。1968年6月30日,张国峰被造反派关押审查仅两个月就去世了。
张国峰去世前一天,她的二女儿范星路费尽周折找到病房,看到原本身材高大的父亲,竟然被病痛和冤屈折磨得像一截枯柴,奄奄一息,悲从中来,泣不成声。
张国峰死后,仍被扣上“重大反革命阴谋案的罪魁祸首”和“反革命分子”两顶大帽子。
此后几年里,张国峰的妻子和大女儿因病相继去世,这个遭人白眼和冷遇的“反革命家庭”,陷入家破人亡的境地。
除了被抓到北京的六名官员和张国峰外,山东省公安厅办公室主任叶茂林,仅仅因为听了一次调查李干卿情况的汇报,也被扣上“反革命分子”的帽子,投入监狱,在狱中身患重病,出狱后不到3个月就去世了。
这个案子还株连了其他39名公安官员及其的家属子女。
结语
十年文革结束后,中共将“阴谋陷害江青的重大反革命集团”案的责任,全部推到“林彪、江青反革命集团”头上。
其实,文革爆发后,毛泽东最担心的是政变。为消除政变隐患,毛首先对公安部、北京市公安局进行了大换血。原公安部的几乎所有部长副部长、北京市公安局的几乎所有局长副局长,都被打倒。
1967年7月23日,时任中共公安部长谢富治对公安部副部长李震、公安部政治部主任施义之讲:“毛主席说,‘听到砸烂公、检、法这句话我就高兴’。你们要把这句话捅出去。我当面听主席讲砸烂公、检、法,没有十次也有七八次。”
此后,全国出现砸烂公、检、法的高潮。
江青正是利用了毛泽东的这一表态,利用毛让她当中央文革小组副组长的权势,发泄了她的私愤。没有毛泽东的表态支持,江青翻不起什么大浪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