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正在和孙力军一起 期盼习领袖恩赐免死牌
前江苏省省委常委、省政法委书记王立科
我们已经介绍了央视一姐董卿的富豪老公“复职”一个星期之后,对孙力军案的一审法庭披露出来的起诉书中的一段内容是:2018年,孙力军应他人请托,指使有关人员通过集中资金优势、连续买卖等行为,影响股票交易价格和交易量,情节特别严重。
关于董卿和密春雷的故事,强烈建议本文的读者和听众上网找来《搞定“央视一姐”、不计较姐弟恋:密春雷的发家史,以及神秘消失》一读。该文刊登在中国境内的公开网站上,信息量很大。
正如我们本专栏上篇文章中所分析的那样:谁都明白,假定没有密春雷的合作,甚至再假设孙力军从在上海卫生部门工作至接受审查调查为止的19年零8个月时间里从来没有犯过“操纵证券市场”之罪,他孙立军的罪行和罪名也已经被习近平当局凑得足够。
但是,换一个角度想,因为密春雷的配合,孙力军最终被长春司法当局落实的受贿罪的金额势必大大增加。要知道,如今正式起诉孙力军的三大罪名中,只有受贿一项是有死刑的,只要是数额足够大。
和大多数习近平执政以来陆续被判死刑或死缓的亿元级贪官们一样,孙立军现如今公布的6.46亿人民币的受贿金额中,肯定不是一小笔、一小笔累积起来的,其中至少会包括几笔大综,甚至一笔就上亿也不足为奇。而密春雷所贡献的,肯定是数笔大综之一。至于截止目前已经被对外公开的,向孙力军慷慨进献大综贿款的第二个人,就是被官方公开为“孙立军政治团伙”主要成员的王立科。
据中共央视新闻报道,吉林省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今天(6月17日)一审开庭审理了江苏省委原常委、政法委原书记王立科受贿、行贿、包庇、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伪造身份证件一案。
请注意,也是吉林长春中级法院。也就是说,孙力军本人和他的“政治团伙”的已对外公开其罪名和罪行的成员中,已经有三个被交给了长春市的检察院和法院进行“司法处理”。
在王立科的审理现场上,吉林省长春市检察院起诉指控:被告人王立科利用担任辽宁省北镇满族自治县公安局副局长、北宁市公安局局长、锦州市公安局副局长,葫芦岛市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辽宁省公安厅副厅长,大连市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江苏省副省长、省公安厅厅长,江苏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等职务上的便利以及职权、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为他人在企业经营、贷款办理、职务调整、案件办理等事项上提供帮助,非法收受他人给予的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4.4亿余元;为谋取本人及他人职务晋升等不正当利益,多次向公安部原党委委员、副部长孙力军等人行贿共计折合人民币9731万余元;长期包庇娄河黑社会性质组织,充当该组织的“保护伞”,纵容该组织从事违法犯罪活动,严重破坏当地经济、社会生活秩序;王立科还利用职权为本人及其亲属、特定关系人等伪造多张居民身份证件。检察机关提请以受贿罪、行贿罪、包庇、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罪、伪造身份证件罪追究王立科的刑事责任。
查对一下王立科的简历,说起来还是个“红三代”。他的爷爷是个老红军,但父亲没有从政而是经“商”,偷过石油、走私过车辆,是当地知名的“油耗子”。
王立科本人没有正经读过书,初中毕业后就辍学,“就业”之始是进入了县城一家招待所负责烧锅炉。上个世纪80年代初,他由一个县自来水公司的收费员混成派出所警察,1987年初被“提干”任派出所副所长,1993年9月升任县公安局副局长,受贿历史从此开始。到2020年10月24日“主动投案”,王立科的犯罪史长达27年。27年里,他一边肆无忌惮地索贿、行贿,纵容和包庇黑社会组织,一边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队伍”里不断获得晋升和嘉奖,至今仍头顶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二级英雄模范、全国优秀人民警察、全国优秀青年卫士、全国劳动模范、辽宁省新长征突击手、辽宁省十大杰出青年等众多荣誉称号。
王立科从一名普通派出所警察做起,先后在辽宁、江苏两省政法系统任职长达38年。“主动投案”前后,辽宁、江苏两省政法界震动频繁。其中,辽宁省连续两任公安厅厅长(李文喜、薛恒)被查,他们都曾做过王立科的直属领导。
2011年3月,时任辽宁省政协副主席、省公安厅厅长的李文喜卸任省公安厅厅长职务。当时任大连市政府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的王立科与另一位正厅级的公安系统领导,争相要接任李文喜的厅长职位。这让省委领导很为难。最终,辽宁省委向中央推荐了时任辽宁省政府副省长、营口市委书记的薛恒。
2021年1月25日,已经退休的李文喜被查,当年9月29日被提起公诉;2021年8月23日,辽宁省政协原副主席薛恒主动投案。至此,辽宁省公安厅两任原厅长接连被查。
王立科投案后,他曾任职的锦州政法系统人员密集被查,其中多人曾为王的昔日下属,包括锦州市公安局党委委员、副局长刘武仁,锦州市凌海市副市长、公安局局长王凯,锦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杨德顺,锦州市黑山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党组书记张明江等。
另外,王立科主动投案前后,江苏政法系统震荡明显,他在江苏省公安厅的多名下属被查。包括已经退休两年的江苏省公安厅刑事警察总队原总队长、刑事侦查局原局长罗文进,江苏省公安厅原二级巡视员王永生等。
此外,据《中国新闻周刊》报道,王立科“主动投案”前后,前妻夏娟、女儿、哥哥王立维等多名亲属均被查。其中夏娟是女警,曾任辽宁警察学院党委书记,目前下落不明。
去年10月,中国境内多家公开媒体相互转载了《“政法虎”王立科被逮捕,曾和王立军水火不容》一文,说的是多位与王立科有过交集的政法系统内部人士告诉《中国新闻周刊》,王立科业务能力一般,但为人表面和善、情商高,仕途上长时间顺风顺水,甚至其在辽宁省锦州市公安局任副局长时,飞扬跋扈的时任局长王立军与其不和,都对其无可奈何。。
中共官媒的相关报道中具体描述说:“2004年6月,王立科被锦州市政府任命为市局常务副局长时,身为局长的王立军认为没有经过自己的同意,非常恼火。他一直想整倒王立科,但始终没有成功。”
日后,亦有媒体人披露王立科与他的女警太太夏娟分手的原因是夏娟与王立军“有染”。
曾有一篇标题为《王立科涉案细节曝光 妻子特别漂亮传与薄王有染》的报道文章,披露“王立科为什么主动投案”的内容中,引述Youtube注册网友“蒋罔正”的爆料,说是中央纪委副书记、国家监委副主任徐令义要求王立科主动投案,否则“满门抄斩”。王立科的妻子夏娟任职辽宁警察学院书记。夏娟特别漂亮,传说她曾与薄熙来、王立军都有染。
中纪委宣布开除王立科党籍的通报,指斥他大搞政治投机、攀附贴靠;篡改、伪造个人档案,卖官鬻爵;纵容、默许亲属利用其职权谋取私利,腐化堕落;大搞钱色交易;长期为黑恶势力充当“保护伞”等。其中的“权色交易”内容被王立科曾先后任警职的辽宁锦州、大连,以及他的前妻夏娟曾任职的辽宁警院等地传说得十分“邪乎”,不堪入耳。而两人唯一的女儿,则被中共官媒在公开报道中披露是他王立科“默许亲属利用其职权谋取私利”的主要涉案人之一。
中共官媒的报道中,还具体介绍了当年“二王”(王立科和王立军)在锦州市公安局共事大约三年半后,王立科仕途更上一层楼。2006年12月,他出任葫芦岛市公安局局长;2008年9月,任辽宁省公安厅副厅长,次年年底兼任大连市副市长、公安局局长。
到大连任职后,王立科即把自己和夏娟的女儿安排在大连市公安局某部门吃空饷。部门负责人就是王立科从锦州带过去的嫡系魏某。据其私下说,王的女儿王施展常年不上班,魏某为了表忠心,居然还于近年多次将其提干。
中共官媒对王立科与夏娟的女儿的报道内容有限,只是说他们夫妻二人对自己的女儿疏于管教,他们的女儿穿了警服还喜爱对外炫富。而当地警察部门则传闻说,王局的女儿私自把配发的警服找专业高级裁缝修改,让上下身都包得很紧,突出重要部位,然后再搭配上万元的高跟黑皮鞋,“严重损害人民警察形象”。
到王立科受审为止,无论是夏娟还是他们的女儿王施展,能够被追踪到的明确信息都只是被勒令脱下警皮,是否受到司法处理还不得而知。不过,王立科的亲哥哥、前锦州市副市长、政协副主席王立维已经于2021年10月被宣布“开除党籍、开除公职,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本文前面已经引述了长春市检察院给王立科的起诉书中指称他“为谋取本人及他人职务晋升等不正当利益,多次向公安部原党委委员、副部长孙力军等人行贿共计折合人民币9731万余元。”也就是说,王立科如今被检方落实的4.4亿受贿款的近四分之一,是又花到了孙立军等人身上,而且肯定是孙立军占了这近亿元的大头。
到孙立军一审开庭,吉林长春同一个法庭里对王立科的庭审已经结束,不日内即可对外宣布的判处结果最可能的是死缓。
在他之前,也是省级政法委书记出身的邢云的受贿额是4.49亿,于2019年底在王立科曾任警局局长的辽宁省大连接受宣判,以受贿单项罪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在其死刑缓期执行二年期满依法减为无期徒刑后,终身监禁,不得减刑、假释。
关于受贿额比王立科多两个亿的孙立军,是会被习近平下令直接剁了,还是会被习近平钦令刀下留人,只判死缓外加终身监禁?我们本专栏的上篇文章中已经有所分析。而如果把孙立军与王立科相比的话,习近平毫无疑问是更憎恶孙立军。
而无论是相比于孙立军,还是相比受贿数额与自己相当的邢云,王立科都多了一项“主动投案”这一可以被当成“从轻量刑”的律师辩护理由。但王立科毕竟犯罪内容和行为都比邢云更恶劣,而且还在政治上参与“团伙”,犯了习近平的大忌。所以虽然直接被剁了的可能性不是非常大,但给他一个死缓附加终身监禁,他也就会发自内心地说一句“谢主龙恩”了!(文章只代表特约评论员高新个人的立场和观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