选民可请假3小时投票 雇主不能扣减工资
■在大选投票日,合资格选民可请假连续3小时去投票。加通社资料图片■在大选投票日,合资格选民可请假连续3小时去投票。加通社资料图片
在今次联邦大选中,如果未通过邮寄方式投票,则须要亲身去投票站。投票时间可能会在工作时间内,而《加拿大选举法》(Canada Elections Act)赋予选民权利,令选民可在工作日请假连续3个小时去投票,而不会损失任何工资。有关此话题,大家需要了解以下内容。
假设在温哥华中心选区,指定投票站从早7时至晚7时开放,而正常工作时间是早8时至下午5时。那麽僱主有3个选择:一是允许员工迟至上午10时开工;二是下午4时提早放工;三是在工作日的任何时候请假连续3小时。
温哥华的就业律师伍德豪斯(Andrew Woodhouse)在加拿大广播公司(CBC)的访问中表示,僱主不应将通常的半小时用餐时间,作为这个连续3小时带薪投票时间的一部分。
根据法律,无论你的僱主是否允许你提前投票或通过邮寄方式投票,都应在选举日给你连续3个小时的时间去投票。
部分行业有例外
《加拿大选举法》并不能保证运输行业的所有工人都有权请假。运输公司如果满足以下全部4个条件,则没有义务允许员工请假,包括:该公司通过陆路、航空或水路运输货物或乘客;僱员的工作地点在他们的选区范围之外;僱员操作一种交通工具,如巴士,只能在中断交通服务的情况下,才能允许僱员请假。
如果僱主因为员工请假去投票而削减工资,该如何做?
对在选举日请假投票的员工处以罚款或剋扣工资是违法的。
根据《加拿大选举法》,违反规定的僱主将被处以2,000元的罚款和/或最高3个月的监禁。如果僱主向僱员暗示或说明请假投票的后果,例如遭解僱或推迟晋升,他们将被处以5万元的罚款和/或最高5年的监禁。
员工可以通过填写在线表格,向加拿大选举专员提出投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