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才是香港被政改的大灾难
北京完全主导、没香港市民参与的香港政改如箭在弦,人大副委员长王晨称之为“完善香港特别行政区选举制度”,建立一套“有香港特色的新的民主选举制度”。改革后,香港政制极可能一夜之间回到八、九十年代。很多人将焦点放在新选举委员会,但实际上有一样的影响远比这个深远。
(1)新选委会是在旧的特首选举委员会基础上变出来,由1,200人扩大至1,500人,新增一个政协及左派社团为主的界别,取消区议会当然选委。
(2)新选委会除提名及选举特首,其“资格审查委员会”还负责筛选各级议会参选人是否具备爱国资格,并互选代表进入立法会(有30或40名选委议员之说)。
(3)立法会由70人增至90人,并由三大界别产生,即地区直选、功能组别及选委会,有说分别是20、30、40人。
如此改革翻天覆地,目的就是从制度确保“爱国者”在各级议会佔绝对多数。首先,旧选委会都已是亲北京人士佔多数,新增政协界别后,北京掌握选委会的安全系数更高;其次,掌握选委会后,基本上就能筛走不为北京接受的参选人。以立法会为例,未投票前,北京已铁定掌握选委会30席及大部份功能组别席位,合共逾半议席,馀下的功能组别选举及地区直选,能够参选的只能是北京可接受的忠诚反对派。可以说,从政府高层、各级议会到法定团体、谘询组织,都被北京完全控制。对比八十年代港英当局,北京对香港社会的法定控制能力强大得多。
不过,影响最深远还是废止《基本法》附件一及附件二。目前《基本法》附件一、二规定,修改“行政长官产生办法”和“立法会产生办法”,须经立法会全体议员三分之二多数通过,行政长官同意,并报全国人大常委会批准或备案,也就是所谓五部曲。但新政制之下,全国人大会授权全国人大常委会启动这个修例程序,形同将香港剔出香港政制改革的程序,一切由北京说了算,它爱几时改如何改都随心所欲,也就是变成一部曲。一旦如此修改《基本法》,《基本法》就不再具备权威地位,当初对香港的承诺烟消云散。
不过,受影响的不仅是香港人,对建制派的伤害更大:
(1)北京已不再理会程序公义、安抚港人及国际社会等表面工夫,要以我为尊掌控香港。
(2)原本在制订香港政治规则及管治香港有很大话事权的持份者,包括香港高官、建制派、商界财团及外国投资者,全部出局;建制派及商界除非与大型央企或有强大背景的大陆财团合作,否则很难像现在般对库房予取予求。
(3)港府进一步沦为行政及执行者角色,由此可见北京对港官的不信任及不满。以选举为例,北京作出决定及选委会筛选所有参选人后,由选管会、政制及内地事务局、民政局等执行。
(4)建制派北京既要“忠诚的废物”做扯线公仔,也就是做选委会成员、各议会及谘询组织成员,但又要有“贤能的爱国者”,也就是具有很好执行能力的爱国者,也就是高官及高级公务员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