遭秋后算账 黄之锋周庭等三人获刑
前香港众志秘书长黄之锋、前成员周庭及前主席林朗彦被指于去年6.21参与包围警总,被控煽惑、组织及参与未经批准集结等罪名。三人早前先后认罪,裁判官王诗丽当地时间2日判刑时指,本案有预谋,三名被告均是积极参与者,集结亦有一定规模,而示威者呼叫的口号目的无疑是衝击警方,挑战警方权威,直指本案比其他集结案更为严重,必须判以阻吓性刑罚,即时监禁是唯一选项,最终判黄之锋入狱13个半月、周庭入狱10个月、林朗彦则囚7个月,并且不准缓刑。周庭闻判抱头痛哭。
案件于下午2时半判刑,吸引中外半百传媒到庭报道,更有公众人士早于11时已到庭外排队,传媒及旁听人士坐满庭内以及法庭延伸位置。
裁判官王诗丽判刑时提及双学三子黄之锋案,指该案虽然是涉及暴力的非法集结案,但认为与本案类同。两案都是《公安条例》罪行,非法集结与未经批准集结控罪相似,同样牵涉社会议题、游行、示威、聚集,是群众事件,认为该考虑该案的判刑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