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起“反送中”大潮的陈同佳再次火了

万维读者网 2019-10-20 00:01+-


(《万维短讯》 20191019-03)

因“女友事件”在台湾涉嫌犯罪的香港人陈同佳是香港“反送中”运动的导火人物,港首林郑月娥的“修例”即因他而为切入口。最近,陈同佳在香港即将出狱,致信林郑表示愿赴台湾受审,两岸三地又因此再起风波:台湾法务部指中国大陆媒体错误报道,掩饰推卸港方责任,并强调,陈同佳及被害人都是香港居民,陈同佳可能在香港就“预谋犯案”,香港并非没有管辖权。

据报道,陈同佳近日致函香港行政长官林郑月娥,表达决定出狱后愿意赴台自首,并请特区政府协助安排相关手续。台湾陆委会19日下午回应指出,香港方面迄今未提供本案任何在港证据,刻意卸责、放弃司法管辖权、别具用心。

北京环球网18日指,台湾当局拒绝是推卸责任给香港特区政府,不然没办法向台湾民众交代。

台湾法务部回应称,大陆媒体模糊焦点,试图以排山倒海的错误报导,淹没事实及掩饰推卸香港方面的责任,丧失新闻道德,明显不足取。

台湾法务部表示,陈同佳案,港府一再漠视台湾先前所提出两次司法互助,协助调查取证、遣送被告来台接受侦审,台方至今均未获回覆,显见“罔顾犯罪”的“诉追者”是港方。

针对香港对其居民在台湾犯罪,因而没有司法管辖权的问题,台湾法务部强调称,陈同佳及被害人都是香港居民,陈同佳可能在香港就“预谋犯案”,香港并非没有管辖权。

2018年2月,20岁香港少女潘晓颖与当时19岁的陈同佳在台北共度情人节,却发生案件,嫌犯即为男友陈同佳。后陈同佳独自返港,因涉嫌盗窃女友财物在香港被捕。由于台港没有引渡协议,香港警方只能控告陈同佳盗窃及处理赃物罪,无法引渡他到台接受调查;且由于陈同佳认罪,获得减刑,最终仅被判处29个月有期徒刑,可望在本月23日出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