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民众对美选举人制度的误解

多维 2016-11-27 10:45+-

中共常常强调其选举制度的“适应性”和“特殊性”,即符合中国社会主义特色的选举制度;美国则强调自己民主制度的“适用性”和“普世性”,即全球都应该效仿、甚至照搬的民主选举。但是,世界上没有一套民主选举体制是完美的,不同国家基于其国情、文化、历史和人口等因素,存在完全不同的选举思维与模式。不久前结束的美国2016年大选,首次出现了美国选民“不知道选谁”的尴尬处境,媒体将其称之为“两害相权取其轻”。最终,不被外界看好的特朗普出人意料地击败希拉里而取得胜利。

特朗普胜出是因为他赢了胜选所需的270张选举人票。从目前最新统计结果来看,特朗普获选举人票306张,希拉里232张,优势非常明显。但是,希拉里的普选票则超过特朗普200万张。虽然此次大选没有出现2000年小布什对阵戈尔的那种情况,即双方的普选票和选举人票差距都很小,但此次普选票数量和选举人所得票数之间的差距,再次引发外界有关选举人制度和其中赢者通吃机制的讨论。

普选票和选举人之间的这种差异引发中国民众关于“美国民主是否(或应该)反映多数民意”的讨论。从各种不同且相对理性的言论中,可以看出部分大陆民众对美国大选的一些误解。

目前来看,“选举人票”依然有其合理性。美国大选胜负基于选举人票而非普选票,这是国父们建国时的精心设计,在宪法中也有明确规定。如果要修改这一制度,就等于要修改宪法,需要国会两院三分之二多数议员支持方可通过。过去几十年曾有过个别议员提出议案,修改这一设计,但最终都因其他议员的反对而放弃。


特朗普胜选再次引发围绕选举人团制度的争论(图源:AFP/VCG)

选举人票可以保障三点,第一,保护小州的利益。美国先贤们支持联邦制、反对中央集权,就是为了照顾和保障小州的“全国利益”。就现代而言,如果没有选举人制度,就可能出现整个东北部支持其中一个候选人,中西部支持另一候选人的局面,这只会造成国家的分裂。选举人制度迫使候选人每一个州都无法忽视。

第二,选举人设计中的“赢者通吃”机制可以避免出现投票结果焦灼,不分上下的局面的出现。而且,如果按人头一一机票,工作量大(以前)而且耗时长,不可能尽可能一次性选出总统;

第三,选举人团制度及其赢者通吃机制基本上可以杜绝“贿选”等选举舞弊的情况发生。即便有些党派候选人通过第三方势力篡改投票结果,影响数千、数万选票,最终结果也不一定会使自己受益。尤其在选民人数上百万的州,篡改数百数千数万选票结果,根本无法撼动总体选情。而且,每年左右大选的关键州都不一样,即便有意舞弊,也不知道在哪个州下手。比如,2000年,佛罗里达州和西弗吉尼亚州成为影响胜负的关键,民主党以失去后者五张选举人票而痛失白宫。

除了选举人制度意外,其实美国选举还受金钱政治、媒体政治、投票率等因素的影响。

由于中国是一党体制,政治透明度和民众的参与度很难与美国相比。美国政治透明度虽高,但选民的判断力受到很多因素的影响,比如政客和媒体的误导性宣传。这也会导致美国选民对选举政客逐渐失去兴趣,对自己选票能否带来改变或带来多大改变,产生怀疑。

如果选从近三次大选结果来看,政治参与或投票率是美国民主选举关键指标,它直接关民不关注政治、没有政治热情,或对通过选举带来改变不带任何希望,美国选举最后可能会沦落到少数人选择少数人的局面。届时的民主选举就将失去本真。数据显示,2016年大选2亿多选民当中,超过4成的选民并未投票。


美国大选投票率低下成为美式民主的一大弊病(图源:Getty/VCG)

其次,中国制度的候选人受党制定,严格遵循党的意志,否则就会被认定违规或者非法;美国制度允许任何符合宪法规定的公民自由报名。但是最后由谁成为提名人或获胜者,依然离不开党的主导。

美国选民选的候选人,都是共和党或民主党“推举”出来的,即党内提名制的结果。这就意味着候选人已经被“少数人”主导和操纵,导致大选后很多选民对推举出的提名人毫无兴趣。他们在大选日要么不去投票,要么写下两党提名人以外的第三方候选人,或自己心目中属意的候选人名字。这是美国投票率日益低下的原因之一。

而且,按照一般的说法,民主党人注重弱势群体、少数族裔和有理想知识分子的利益,支持大政府。共和党则代表富人及军火商的利益,反对大政府。这是从理念和利益诉求角度区别两党,从而吸引不同数量的支持者。但是,这种党派认同和中共不同,“党性”不是很强。比如,特朗普就不完全是一位共和党人,桑德斯初选失败后也“退出”了民主党,回归“独立人身份”。

但是,也不排除一种现象出现,美国的富人一般很理性,尤其是经商的人,目光比较长远,对候选人的判断不一定会遵循这种党派差异,而是更感性化的看重“谁更靠谱”。奥巴马和希拉里在大选都得到过很多富人的支持,其中也不乏一些保守派的金主。相反,一些穷人,由于受教育程度比较低,或者突然参与政治选举后,缺乏判断力,很容易被政客“鼓动”或“哄骗”,也会投票给罗姆尼或特朗普这样的商人型或富豪型政客。

总之,选举人制度基本上保障了联邦体制的粘合度,如果采取普选制选总统,美国在当下的媒体、社会和党派裂化的氛围中,必然会造成不同州之间的隔阂。美国虽然允许和鼓励自由参选,但“党”依然在大选中扮演某种“垄断”的角色。尤其是赢者通吃机制,基本上抹杀了第三党派胜选的可能性,保障了“两党体制”的稳定循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