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12岁幼女被村支书强奸,重点不该在方舱医院

浣花溪杜甫 2022-09-25 21:36+-

江西12岁幼女被村支书强奸,重点不该在方舱

本文是公众号“石壕村杜甫”上的原创文章,因石壕村杜甫没了,这些文章在这个号发一下。看过的朋友可以忽略。

网传村支书强奸了12岁幼女,其父母在方舱隔离。这跟后来的警情通报有一点差别。

江西12岁幼女被村支书强奸,重点不该在方舱

警情通报显示在9.10号中秋节,确实发生了一起强奸案。但没提强奸犯就是村支书。还辟谣了受害人父母没在方舱。

这就不由得让人好奇,中秋节,本是一个团圆的节日,女孩父母双双都没在家,然后女儿被村支书强奸了。

他们没有在家,那他们在哪里呢?是外出打工了,还是喝醉了,还是被隔离在其他不叫方舱的隔离点了呢?

我们再看这句话“网传受害人父母在方舱隔离”,什么才是重点,是方舱还是隔离?如果分析语法“在方舱”应该只是一个状语。重点应该是在隔离。警方应当回应一下,案发时女孩父母是否在隔离。

这感觉就像,有人说村口老虎吃人了,你造谣了,已经辟谣了,吃人的是狼。

很多网友觉得这是个文字游戏,因为如果女孩父母在外面打工,警方通报可以很大方地写上去,现在只是扭扭捏捏地说没有在方舱,这就有很大的想象空间了,套用一句广告语“不是所有牛奶都叫xxx”,同样不是所有隔离点都叫方舱,没有在方舱,那会不会在其他隔离点?又会不会在隔离酒店?又会不会是隔离区?你们如果通报,应该说明他们在哪里,而不是不在哪里。

江西12岁幼女被村支书强奸,重点不该在方舱

打个比方,老婆问老公:昨晚去哪里了,老公说:没有去打麻将,老婆又问:昨晚去哪里了,老公又说没有去唱歌,老婆又问:昨晚去哪里了,老公说:没有去喝酒……说了半天还是不知道昨晚干嘛去了。

用逻辑思维来分析,只要女孩父母没有在隔离,警方的辟谣就可以写得更加细致以增加可信度。但现在只是说没有在方舱,就会让人想入非非。

举个例子,成都的网友热总,提前说成都要进行静默管理,然后引起大家抢购物资。随后他就被拘留了15天。

三天后,成都就宣布了要全民居家。全民居家和静默管理还有封城有什么区别呢?可能在细微之处有一点的区别,但肯定没有大的区别。

那普通群众用全民居家还是静默管理或者静态管理甚至封城,又有什么关系呢?老百姓说封城,总不能这是造谣,不是封城而是静态管理,不是封城而是全民居家……

这样不断造新词来让人踩坑,随即就可以以造谣来处理。这样的文字太多,让人不敢表达。

而对于村支书强奸幼女案,现在舆论的重点都放在了方舱,其实我们应该搞清楚女孩父母是否被隔离,为什么这么说呢?

1,因为这涉及量刑的问题。

而如果女孩父母是被隔离了,这个强奸犯就要罪加一等。

监护人因为配合防疫而让未成年人处于无监护人照顾的处境,让村支书有可乘之机。

村支书作为工作人员,这就是监守自盗,趁人之危,要罪加一等。

现在贵溪市疫情防控搞得很严,前段时间有个女婿带着孩子去给老人奔丧都被抓了,他们还有24小时绿码。

恶意奔丧被处罚,翻开24史也找不到第二个案例。

在这么严厉的防控下,女孩父母还能在中秋节中午都出去溜达吗?

2,一个法理的问题

如果父母积极配合防疫去隔离,那么未成年人应该由谁来监护,以前以为疫情很快就会结束,就没有去考虑这个问题,现在疫情防控越来越常态化,就不得不思考这个问题。把未成年人的父母拉去隔离,未成年人子女应该由谁来照顾?出了事应该由谁来负责?家中财产安全应该由谁负责?这个最好玩要说清楚。

当然,这个案件最坏的还是那个村支书,据说又是大老板,又是人大代表。

这种人渣中的人渣,败类中的败类,是怎么混到这个位置的?

相比于刘亮宗的罪行,突然觉得李易峰嫖娼这种事就算小错误了。

希望对这样的犯罪行为,一定要严惩不贷,这样大家才能安心去隔离。

  • 最新评论
  • lary

    害怕引起民愤民变,唐山的黑白两道就是这样勾结危害社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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