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杀女婿及亲家三人被改判死缓 高院再审
澎湃新闻 2021-05-12 20:46+-
张志军“杀女婿及亲家三人”一案又有新进展。5月13日,澎湃新闻从被害人近亲属一方代理律师侯士朝处获悉,已收到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再审决定书。
在上述决定书中,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称,原审被告人张志军犯故意杀人罪一案,四川省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19年12月20日以(2019)月01刑初246号刑事判决,认定被告人张志军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扣押在案的尖刀一把,予以没收。张志军不服,向本院提出上诉。
四川高院表示,经审查,并经审判委员会讨论认为,上述申诉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论法》第二百五十三条第二项规定应当重新审判的情形。据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论法》第二百五十四条第一款的规定,决定如下:一,本案由本院另行组成合议庭进行再审;二,本案在再审期间不停止原判决的执行。
澎湃新闻此前报道,被害人近亲属及代理律师4月23日已正式通过邮寄方式向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递交申诉状,申请再审该案,四川高院于当日签收。与申诉书一并递交的材料,还有申诉人系被害人近亲属的证明,关于“不曾谅解”的情况说明等。4月30日,四川高院通报称,对该案启动审判监督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