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遠活在上帝面前

作者:阿詩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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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遠活在上帝面前(節錄)

 

牧師都主持過婚禮,但主持的葬禮也許更多。婚禮充滿喜慶,葬禮令人悲哀。從現實生活來看,每個人都會死亡,可並不是每個人都會結婚。就發生概率而言,婚禮是為兩個人舉行,葬禮是為一個人舉行。這樣算來,葬禮過婚禮一倍,這聽起來會給人心蒙上陰影,但有生就有死。

生與死,永遠是人類最關切的主題。基督徒相信,上帝是賜生命的主;因此熱愛生命、不懼死亡,常常稱葬禮為「生命的慶典(A Celebration of the Life)」。這「生命」包括此生和死後,因為人在這個世界上的旅程只是生命的一部分,基督徒有復活的盼望,生命仍在繼續:我知道我的救贖主活,末了必站立在地上。我這皮肉滅絕之後,我必在肉體之外得見上帝。我自己要見,親眼要看,並不像外人。」(《約伯記》十九章25-27a)。

這是盼望、光明和喜樂的意,意味著復活和永生,是肉體在這個世界上結束後的生命,擊碎死亡的陰影。福音書記載,撒都該人不信靈魂不滅,不信肉體復活,也不信天使和彌賽亞,熱衷於權勢、金錢、名利。他們用比喻來挑戰耶穌:弟兄七人,老大娶妻後沒生子就死了;根據摩西律法,老二娶過哥哥的妻子,生子就死了;七弟兄一個接一個娶那女子,都沒生子就死了;最後那女人也死了,在這世上經歷了七個婚禮和八個葬禮(連她自己七婚八葬);復活的時候,她是哪個人的妻呢?

撒都該人所說的比喻,其實表達了從古至今許多人的普遍誤解。他們把生想像成完全和現世的生命和生活一樣,甚至也有婚禮和葬禮!於是耶穌回答:「這世界的人有娶有嫁;有算為配得那世界,與從死復活的人也不娶也不嫁;因為他們不能再死,和天使一樣;既是復活的人,就為上帝的兒子。(《路加福音二十章35-36)。耶穌區分了現世生命與復活生命根本不同:復活,不是舊的生命延長,而是新的生命誕生!這生命,就是基督福音所宣告的新生命。

那麼,誰是上帝的兒女?誰是配得從死裡復活並且永生的人?耶穌說,摩西已經證明有死人復活的事實。摩西說,主是亞伯拉罕的上帝,以撒的上帝,雅各的上帝。當時,亞伯拉罕、以撒和雅各都已死去幾百年,但摩西說這話卻用現在時,說主現在仍然是他們的上帝,就表明他們現在仍然活著。

上帝本是賜生命的主,不是守墓園的主,所以耶穌總結說:上帝原不是死人的上帝,乃是活人的上帝;因為在裡(或譯看來』),人都是活的。」(38)耶穌以此為例說明,像亞伯拉罕、以撒和雅各那樣的人,他們都是上帝忠心的僕人,就是配得從死裡復活,並且活在永生裡的上帝的兒女。

復活的新生命,是不是只有在肉體滅絕之後才能得到呢?上帝聖子耶穌基督道成肉身來到世間,使我們不必等到死後,而是藉著耶穌基督的受死和復活,本乎恩,也因著信就能重生得到新生命,並且延續不絕,直到永遠,上帝因此得榮耀。使徒保羅在《羅馬書》第六章中說:我們這受洗歸入基督耶穌的人,就是受洗歸入的死;我們的舊人和同釘十字架,使罪身滅絕;我們若與合一,經歷與一樣的死,也將經歷與一樣的復活;是要我們行事為人都有新生的樣子,像基督藉著父的榮耀從死人中復活一樣;我們若與基督同死,我們信必與同活。

因為有了耶穌基督,我們就可以得賜的復活新生命。只要我們跟隨耶穌基督,新的生命在我們裡面就永遠活潑,永不枯竭。這樣,我們就能永遠活在上帝面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