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惨遭杀害分尸 14年后“凶手”释放

北京青年报 2017-09-12 19:04+-

9月12日10点40分,“杀人犯”缪新华在家人簇拥下走出南平市建阳区法院。在蒙冤14年后,他终于迎来了无罪释放的改判。

被两名法警带上法庭的缪新华身穿白色T恤、平头、身材消瘦,宣判前法警为他摘下了手铐。走出法院后,面对记者们的提问,缪新华未发一言,很快坐车离去。2003年4月6日,宁德市双城镇一名杨姓女子遭杀害、分尸,其前男友缪新华随后被警方认定为犯罪嫌疑人。12日一同被改判无罪的,还有缪新华的父亲缪德树、兄弟缪新容、缪新光、叔父缪进加。父亲缪德树没有等到这一刻,2016年6月,一同卷入冤案、被判包庇罪的缪德树去世。

冤案判决书认定的“真相”

14年前,闽北山区柘荣县双城镇的一起命案,让缪新华一家5口蒙冤。一位名叫杨燕辉的女子被人杀害后遭碎尸。尸体被抛弃在双城镇西北约十几分钟车程的大山深处。

当年法院一、二审判决书,详尽描述了杀人、分尸、抛尸的全过程:

2003年4月6日晚至次日上午7时,双城镇时有小雨。这天中午,缪新华来到被害人杨燕辉母亲租住地,见杨正准备与其表哥外出,便约杨晚上来家。缪新华与杨曾经谈过恋爱,后二人分别成家。

当晚,缪新华与朋友在柘荣县城关富豪舞厅跳舞至9时许回家,与弟弟缪新容在二楼卧室看电视。

晚10时许,被害人杨燕辉携带电话本、钥匙等物品来到缪新华家叫门。缪新华叫缪新容下楼开门。缪新容下楼开门后带杨燕辉到二楼缪新华的卧室。

缪新华与被害人杨燕辉坐在床上边看电视边聊天。因缪新华不满杨介绍女孩外出打工的生意没有让其参与,两人发生争执。缪新华即用右手掐住杨的脖子,将杨顶在床头墙壁五六分钟,致杨机械性窒息死亡。

父亲缪德树、弟弟缪新容在隔壁房间听到响声到缪新华房间查看,见被害人杨燕辉倒在地上。缪新华、缪德树、缪新容三人商定分尸抛尸,并共同将杨抬至一楼浴室。缪新华指使缪新容去厨房取来菜刀、砧板等作案工具。期间,缪新光在一楼卧室听到声响,起床目睹了分尸的全过程。随后,缪德树指使缪新光叫叔父缪进加将农用车开来。缪进加到场后,缪德树告知其事实真相。

随后,由缪进加驾驶农用拖拉机与缪新华、缪德树、缪新容、缪新光一起,将装有尸块及被害人衣裤、鞋子等物的包装袋运至柘荣县城郊乡福基岗村石楼坪山上一废弃的旧房子内,予以抛弃。

当年4月19日,一位上山采茶的妇女发现了尸块并向警方报案。警方随即锁定了缪新华等5人。

14年缪家5口喊冤不止

杨燕辉被害案后的两年多,缪新华一家5口,历经宁德中级法院两次一审、福建省高级法院两次二审,都未能脱罪,蒙冤获刑。

在发回重审后,2005年8月15日宁德市中级法院再次以故意杀人罪判处缪新华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缪德树、缪新容、缪新光、缪进加以包庇罪分别判处有期徒刑8年、6年、3年、3年。

福建省高级法院于2006年4月21日作出终审判决,改判缪新华死刑缓期二年执行,驳回其他四人之上诉、维持原判。

对于法院的判决,缪家人一直喊冤不止,在柘荣县城的家里,院内一直悬挂着白底红字的牌匾,上面写着“天大杀人冤案”。

弟弟缪新光曾面对记者的镜头说,“杀人分尸,听说死者还怀有身孕,一尸两命,可是天大的案子啊,十条命都不够枪毙的”。

大哥缪新华、二哥缪新容在监狱里也一直坚持申诉。

父亲缪德树出狱后身患多种疾病,2016年6月病逝。临终前交待家人,“如果我真等不到那一天,你们不要给我下葬,我死不瞑目。”

缪新华的叔叔缪进加更是否认开拖拉机拉尸体的事情。他说,他不是在法庭上才喊冤,每次提审他都是跪在地上喊冤。

初中毕业的缪新容出狱后,先后到福建省高院、省政法委、最高院和最高检申诉。

2017年7月28日福建省高级法院再审此案,缪新华在法庭上说得最多的一句话就是:“这事我没做”。

有罪供述系为“非法获取”

缪新华的二弟缪新光,2003年4月21日随父亲缪德树去的公安局,那年他18岁。

缪新光回忆说,父亲带着他来到公安局的二楼,就被分别关押。在公安局的那些天,给他的感觉是度日如年。

公安人员问他那天晚上他家里发生了什么事,缪新光说他整个人都懵了,莫名其妙。他说,没有。人家就说他不老实。后来他受了很多的苦。

律师毛立新提供给北京青年报记者的一份《申诉代理意见》中明确指出,缪新华等5人的有罪供述系侦查人员以刑讯逼供、诱供、指供等非法手段获取,依法应予排除。

缪新容提交的一份录音证据显示,缪新华及缪德树等被告人在看守所内外均遭到过刑讯逼供。

在详细研究了该案卷宗后,律师毛立新发现5名嫌疑人的口供多处前后不一,不断反复,疑点丛生。

比如,被害人杨燕辉的随身饰品至今没有找到。缪新华等5人被逼供中曾经说丢到河里了,后来又说交给别人了,但警方查证后都没有找到。“因为不是缪新华等人作案,当然也就不知道东西到底在哪里。”毛立新如是说。

缪家浴室不可能是分尸现场

缪家人至今封存着一楼的浴室,目的是让人随时可以查看这个所谓的“分尸现场”。看过浴室的人都能得出一个结论,那里根本就容不下三个成年人,更别说在里面分尸了。

毛立新律师称,本案有杀人、分尸、抛尸三个现场。侦查机关收集、提取到一些客观证据,但缺乏指向性,不能证明是缪新华等5人实施了杀人、分尸、抛尸行为。

唯一把缪新华等5人与分尸现场建立关联的,是在缪家浴室下水道中提取的毛发,公安机关DNA鉴定认定系被害人杨燕辉所留,但送检的毛发来源不明,只能作排除认定,并不能作同一认定,该证据不能认定缪新华家浴室就是分尸现场。

律师毛立新的《申诉代理意见》中,就分尸现场证据提出了一系列质疑。

当年法院判决认定的一项关键证据是,福建省公安厅法医学检验报告证实,送检的分尸现场浴室下水道污物、卫生间门框靠地面一侧木块、浴池内瓷砖上、卫生间矮柜木片上检出人血。

代理意见认为,在缪新华家的浴室,即所谓分尸现场,除了在下水道中提取到了部分毛发外,并未提取到任何与被害人有关联的血迹、肉末、骨头碎片等物证。虽然在卫生间地面一侧木块、浴池内瓷砖、卫生间矮柜木片上“暗红色可疑斑迹”中检出人血,但并未检测出血液系被害人杨燕辉所留。

此外,代理意见还提出,作为分尸工具的“砧板”,系木质,中间有一条明显的裂缝。如果真是作案工具,则“砧板”中间裂缝处难免会渗入血迹、肉末、骨头渣等微量物质。但实际上,并未检出被害人血迹或其他任何微量物质。

当年法院判决中认定的另一项重要证据是,辽宁省公安厅刑事技术鉴定证实,通过对送检的“嫌疑人缪新华家卫生间浴室门口下水道残留物中提取的毛发”和“被害人杨燕辉毛发”进行DNA检测鉴定,“嫌疑人缪新华家卫生间浴室门口下水道残留物中提取的毛发”是杨燕辉毛发的可能性为99.999%。

代理意见认为,侦查机关在下水道中提取的毛发,DNA鉴定认定系被害人杨燕辉所留,不具有科学性、准确性,不足为据。代理意见从7个方面详细陈述了理由,其中之一是《现场物证提取记录》上的“见证人”签名为“陈建涛”,系侦查机关的驾驶员,其见证人身份不合法。由于提取笔录记载不明确,此处提取的毛发与后来送检的毛发,是否同一,难以确定,导致送检的毛发来源不明。

客观证据不真实,与刑讯逼供的有罪供述不相吻合,这是冤假错案的一个共性,毛立新说。

“缪新华一家5口蒙冤案,获再审改判,无罪释放,很幸运。”毛立新对北青报记者表示。

2016年1月,缪新华案被尚权律师所集体代理,同年12月向福建省高院提出代理意见,要求再审改判此案。福建高院2017年7月25日作出决定,7月28日在南平市建阳区法院公开开庭再审此案。

再审当天庭审持续了7个小时,10名辩护人均作无罪辩护。出庭检察员也认为本案证据存在问题、不足以认定。

福建省高级法院相关人士称,福建高院近年几乎每年重审一起重大疑案,都是在没有“真凶再现”情况下改判的旧案,主动重启了再审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