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正部 一个副部 处分通报特别之处你看懂了吗?

新京报 2019-10-16 13:41+-

当时通报显示:刘士余同志的行为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组织纪律、廉洁纪律、工作纪律,并构成严重职务违法,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应予严肃处理;彭宇行的行为已违反党的纪律并构成职务违法,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应予严肃处理。

10月16日,中纪委国家监委官网刊发《V评 | 这些中管干部的处分通报里,这句话你看明白了吗?》。

“V评”介绍了10月4日和10日分别被处分的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原党组副书记、理事会主任刘士余和四川省政府原党组成员、副省长彭宇行。

刘士余受到留党察看二年处分,彭宇行受到开除党籍、行政撤职处分。


当时通报显示:刘士余同志的行为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组织纪律、廉洁纪律、工作纪律,并构成严重职务违法,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应予严肃处理;彭宇行的行为已违反党的纪律并构成职务违法,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应予严肃处理。

但随后通报又指出,刘士余同志可予从轻处理,彭宇行可予从轻、减轻处理。

二人通报中“从轻处理”这样的表述从何而来?


刘士余同志能够主动投案,如实交代违纪违法问题,认错悔错态度较好,按照“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原则,对其可予从轻处理;

彭宇行能够如实交代违纪违法问题且部分问题组织之前不掌握,积极上交违纪违法所得,认错悔错态度较好,可予从轻、减轻处理。

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三章“纪律处分运用规则”第十七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分:(一)主动交代本人应当受到党纪处分的问题的;(二)在组织核实、立案审查过程中,能够配合核实审查工作,如实说明本人违纪违法事实的;(三)检举同案人或者其他人应当受到党纪处分或者法律追究的问题,经查证属实的;(四)主动挽回损失、消除不良影响或者有效阻止危害结果发生的;(五)主动上交违纪所得的;(六)有其他立功表现的。

那么,“从轻处分”和“减轻处分”又有什么区别呢?

同样是在《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有规定:从轻处分,是指在本条例规定的违纪行为应当受到的处分幅度以内,给予较轻的处分;减轻处分,是指在本条例规定的违纪行为应当受到的处分幅度以外,减轻一档给予处分。

此前,在处分通报中有过类似表述的落马官员还有:河南省人大常委会原党组副书记、副主任王铁,辽宁省纪委原副书记、省监委副主任杨锡怀,甘肃省人大常委会原党组副书记、副主任李建华等。

另外,刘士余是十九届中央委员,依据《中国共产党章程》第四十二条第三款的规定,给予刘士余同志留党察看二年的处分,在即将召开的四中全会时予以追认。

刘士余简历

刘士余,1961年11月出生,汉族,江苏灌云人,工学硕士。

1987年开始先后在上海市经济体制改革办公室、国家经济体制改革委员会工作。

1994年11月起先后任中国建设银行房地产信贷部副主任,中国人民银行银行司助理巡视员、副司长,中国人民银行监管二司副司长、司长,中国人民银行办公厅主任、党委办公室主任。

2004年7月任中国人民银行行长助理、党委委员。

2006年6月任中国人民银行副行长。

2014年10月任中国农业银行党委书记,2014年12月任中国农业银行董事长。

2016年2月任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主席、党委书记。

2019年1月任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党组副书记、理事会主任。

2019年5月配合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审查调查

第十九届中央委员。

彭宇行简历

彭宇行,男,汉族,1962年11月生,四川犍为人,1995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85年7月参加工作,法国居里大学(巴黎第六大学)高分子材料专业毕业,研究生学历,理学博士,研究员。

1978.09—1982.09 四川大学化学系化学专业学习,获理学学士学位

1982.09—1985.07 四川大学化学系高分子化学专业学习,获理学硕士学位

1985.07—1990.03 中国科学院成都有机化学研究所实习研究员、助理研究员

1990.03—1992.07 法国居里大学(巴黎第六大学)高分子材料专业研究生学习,获理学博士学位

1992.07—1993.12 法国埃克森化学公司博士后

1993.12—1997.02 中国科学院成都有机化学研究所副研究员、研究员、博士生导师、研究室副主任

1997.02—1997.11 中国科学院成都有机化学研究所副所长

1997.11—1999.06 中国科学院成都有机化学研究所常务副所长、法人代表(主持工作)

1999.06—2001.04 中国科学院成都有机化学研究所所长

2001.04—2002.02 中国科学院成都分院副院长,成都有机化学研究所所长

2002.02—2002.12 中国科学院成都分院副院长,成都有机化学研究所所长、成都有机化学有限公司董事长、党委书记

2002.12—2009.12 中国科学院成都分院院长、党组成员(2001.03—2003.02挂职任乐山市副市长)

2009.12—2010.01 四川省科学技术厅党组书记

2010.01—2013.11 四川省科学技术厅厅长、党组书记

2013.11—2015.06 四川省内江市委书记

2015.06—2017.09 四川省绵阳市委书记、中国(绵阳)科技城党工委书记

2017.09—2017.11 四川省政府副省长,绵阳市委书记、中国(绵阳)科技城党工委书记

2017.11—2017.12 四川省政府副省长、党组成员,省委军民融合办主任,绵阳市委书记、中国(绵阳)科技城党工委书记

2017.12—2018.10 四川省政府副省长、党组成员,省委军民融合发展委员会办公室主任

2018.10—四川省政府副省长、党组成员,省委军民融合发展委员会办公室第一副主任

中共十九大代表,十届、十一届省委委员,省十二届、十三届人大代表

2019年4月被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