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仍有呼吸 但已没生命” 被强奸少女安乐死

苹果日报 2019-06-05 17:05+-

  荷兰一名17岁少女作家,年幼三度遭性侵致抑郁厌食;上周她于社交网向亲友道别,在完成15项死前愿望后,于刚过去的周日在阿纳姆家中客厅合法安乐死离世。

  波托芬(Noa Pothoven)自称"精神病战士",去年11月出版得奖自传《胜利与学习》(Winning and Learning),以唤起社会对少年精神病议题和治疗水平的关注;她在书中透露11岁时在同学的派对遭强奸,翌年被另一青年侵犯;到14岁时再被两个男人强奸,但一直羞于向父母启齿。首次遭性侵后,她患有创伤后压力失调、抑郁和厌食,后期获准不用再上学;去年曾因体重严重过轻送院,维生器官有衰竭危机,一度被医护用管道强制餵食。

  隐瞒受侵犯 抑郁厌食

  上周波托芬在Instagram公佈决定:"我直接说吧:不出10天我就会死。经过多年挣扎和苦斗,我累了。我已不吃不喝一段时间,经过多次商讨和评估,他们最终决定让我走,因为我的痛苦难以承受。"她强调安乐死计划已久,并非一时冲动,"我仍有呼吸,但已没有生命",恳请各界不要劝阻,"在这情况下,爱就是放手"。

  波托芬父母直至2016年,从她房间找出多封告别信,才知道女儿的痛苦经历和病因;但波托芬没有好转,亦无法向父母给予明确要死的理由,只说生命再没有意义;母亲坦言震惊和不解:"她是如此甜美、漂亮、聪明、爱社交,总是很开朗。怎么会想死呢?

“我仍有呼吸 但已没生命” 被强奸少女安乐死

  临终前完成15愿望

  虽然父母希望她再接受治疗,但波托芬反认为入住治疗中心的日子令她失去尊严,不愿再去,2017年私下向海牙一间诊所查询安乐死事宜,最初太年轻被拒,其后诊所医生与她多次商议,终接受她申请。死前她不忘完成15项愿望,包括纹身、开绵羊仔、抽烟喝酒等,最后一项是"吃厌食后没再吃过的朱古力"。

  根据荷兰法律,凡年满16岁病人就可自愿安乐死,毋须父母同意;只要确认病人求死意志坚定,没受精神病和药物影响,并经两名医生同意"病人痛苦难以承受,无法改善",就可以在医生见证下以医学方法了结生命。

  波托芬住院期间获多位名人探访,议员韦斯特维尔特盛赞其力量可嘉,"我不会忘记她,会记住她的挣扎"。

  自我了结占全国死亡人数25%

  自荷兰2002年准许病人自愿安乐死,个案由2003年逾1,600宗,大增三倍至2017年达6,600宗;再加上32,000宗医护协助的缓和镇静死亡和1,900宗自杀,占2017年全国死亡个案逾25%,自我了结在荷兰已成常态。

“我仍有呼吸 但已没生命” 被强奸少女安乐死

  安乐死个案增3倍

  根据法例,荷兰医生要确认病人"承受无望且难以承受的痛苦",传统医生对"痛苦"的理解是剧痛、衰竭或窒息等生理之痛,才考虑安乐死。

  但2012年出现安乐死专门诊所后,安乐死由医生判断变成人权,一宗收约3,000欧元(26,472港元);法例应用范围一再被扩阔,以波托芬个案为例,抑郁不是安乐死合理理由,但抑郁厌食造成器官衰竭就可以接受;部份病人会利用这个灰色地带,延误或放弃诊治以取得"合法求死"资格。

  立了法也不能审理家庭事,有肺癌女病人瞒着儿子安乐死,儿子气得要亡母"握着"他写的控诉书下葬;有老翁本签了意愿书,若失智就以安乐死了结,病发后打消念头,其妻却不断催逼他按执行意愿,不惜换医生"杀夫"。

  另有病人抱顾客至上心态,逼医生在-15℃的下雪天如期为他安乐死,医生不胜其烦,索性拒接安乐死个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