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两华人遭警察拦检没收62万现金

世界日报 2018-10-18 11:50+-

   



两名华人2017年1月遭警察拦检,没收62万7000元现金,如今希望打官司要回这笔“买房钱”。(Getty Images)



密苏里州布恩郡警方查获华人载运的62万7000元现金,指控为贩毒所得予以没收。(KRCG电视台截图)

两名华人2017年1月遭警察拦检,没收62万7000元现金,如今希望打官司要回这笔“买房钱”。

“哥伦比亚每日论坛报”(Columbia Daily Tribune)报导,住在芝加哥的原告黎露(Lu Li,以下皆音译)与彭志民(Zhimin Peng)并未面临刑事指控;但联邦检察官表示,警方依据民事财产没收法没收这笔与贩毒相关的款项后,这笔钱如今已属于美国国库财产。

黎露与彭志民在诉状中否认这笔钱来自不法活动,宣称警方没收现金违反他们的权益。彭志民的律师柏许(Edward Burch)说,这批财产为“正当活动所得”,原告是无辜的。此案订明年4月由联邦地方法院法官娜内特.拉弗瑞(Nanette Laughrey)审理。

2017年1月10日清晨2时17分,彭志民与黄廷威(Ting Wei Huang)驾驶租来的汽车,以时速94哩行驶于70号州际公路,结果在密苏里州布恩郡(Boone County)遭该郡警察拦查。

根据呈交给联邦检察官拉森(Tom Larson)的诉状写道,两人当时趁大学放假三天,从芝加哥驾车到旧金山;黎露在事发后表示,彭志民与黄廷威帮她运钱到加州,好让她置产。

另一名密苏里州公路巡警随后加入盘查行列,且取得搜查黄廷威财物的许可;诉状指出,巡警打开后车厢,发现一个袋子中装满大量现钞。稍后警方领着警犬抵达现场,警犬吠叫显示,车里的手提袋中有毒品味道;警方随后将车拖回警局,并向两人宣读权利。

诉状指出,黄廷威接受侦讯时多次改口,先说他收了一名匿名女性的400元协助移转现金以避税,接着又说这名女性付他900元与彭志民一起运送这个提袋。

彭志民则向当局表示,富裕的朋友黎露借他这笔钱买房,并坦言当时无业,只能慢慢偿债。

当局联系黎露后,黎露称这笔钱来自她的母亲,她从两家银行领出这些钱,准备在加州购屋,并由彭志民帮忙运钱。

布恩郡警方取得彭志民与黄廷威的电话搜索票,发现其中有涉嫌贩毒的犯罪证据。彭志民提供给警方的芝加哥地址,与当地一栋非法犯毒的住所只隔了九栋房;警方突袭这座毒窟,查获许多运毒纸箱。调查人员认为,他们把替这个集团贩售毒品的钱,运往洛杉矶、加州及纽约等地。

彭志民的电邮显示,他订购纸箱与信封,而且他手机里的一名联络人2016年3月遭当局拦检并没收30万元。彭志民的银行帐户有多笔“极不寻常”的交易纪录,包括多次存款和电汇,每笔10万元;此外,他在2016年11月到2017年1月往来芝加哥与加州三趟,还有一趟从芝加哥到纽约。

在他们的回应中,彭志民与黎露指控联邦及州执法人员侵犯他们在没有令状的情况下,财产免被搜索和查扣的权利及正当法律程序,他们也挑战联邦没收法是否符合宪法,并称当局没有理由没收这笔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