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官方处分税官 对影视人员查税

中央社 2018-10-08 08:22+-

艺人范冰冰偷逃税案余波未平,当网民还在争论为何范冰冰不用坐牢时,官方已祭出对相关税务官员的行政处分,并订出10日起到明年7月底针对影视高收入从业人员的查税计画。

范冰冰因逃漏税,共须缴纳人民币8亿8394.6万元(折合新台币近40亿元)。新华社报导,中国国家税务总局因此案对管理不力、有领导责任的相关单位和人员问责。

由于范冰冰工作室在江苏省无锡市註册,包括国家税务总局无锡市税务局局长丁源在内,有5名官员被行政警告、行政记过、诫勉谈话处理,其他有关责任人也按规定给予相应处理,无锡市税务局被要求整改。

另外,根据新华社,中国国家税务总局2日已经下发通知,从10日起到年底,各地税务机关通知本地区影视制作公司、经纪公司、演艺公司、明星工作室等影视行业企业和高收入影视从业人员,根据法规,对2016年以来的申报纳税情况进行"自查自纠"。

12月底前认真自查自纠、主动补缴税款的,免予行政处罚,不予罚款。

从2019年1月至2月底、3月至6月底,将分两阶督促相关纳税人"进一步自我纠正",并依法从轻或严肃处理。到明年7月底前,建立健全规范影视行业税收管理长效机制。

对于范冰冰钜额逃税却免于坐牢,浙江律师陈有西日前在微博上发文表示,自2009年修订刑法开始,逃税罪就设定"首罚不刑"的行政查处前置程序。对范冰冰有利的这项条文,其实也适用所有民众。

他并表示,中国的税负过重,处罚严厉,全部严格查税入刑,"监狱关不下"。设置这个行政查处前置程序,主要还是对中国税制立法混乱无可奈何的一种修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