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代妖姬霸占空中花园?这场官司闹大了

世界日报 2018-09-19 17:15+-

一代妖姬霸占空中花园?这场官司闹大了

崔苔菁当年在秀场是极受观众喜爱的票房保证巨星。(本报资料照片)

一代妖姬霸占空中花园?这场官司闹大了

崔苔菁最近一次公开露面是参加去年的金钟奖典礼。(本报资料照片)

  "一代妖姬"崔苔菁遭管委会控私占住处"芙蓉大厦"七楼屋顶平台,做为空中花园,管委会提民事诉讼,请求崔苔菁返还平台给所有权人共有。法官认为,建商和承购户有约定平台归八、九楼住户专用,管委会一审败诉,案经上诉,仍被驳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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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崔苔菁以"爱神"一曲红遍歌坛与电视圈,她淡出演艺圈多年,去年为已故好友丁松筠神父,再度出席金钟奖。崔苔菁34年前购入台北市大安区"芙蓉大厦"八、九楼楼中楼,却遭管委会指控占用七楼屋顶平台多年,双方对簿公堂。

  管委会主张,平台属大厦所有权人共有,但崔苔菁买房后,长期将平台做为私人空中花园,不准他人上楼使用,住户经常抗议,崔苔菁也置之不理。

  管委会指出,即使认定崔苔菁有管理平台权利,但大厦有35名住户已签署同意书终止分管契约,超过三分之二的比例,因此崔苔菁应有返还平台的义务。

  崔苔菁则抗辩,购屋时已透过建商和共有人达成协议,确定七楼平台由八楼住户专用,其他住户不能上去。另外,房屋仅五、六十坪,管委会也因她有平台,以100坪计算加倍收取管理费。

  一审判管委会败诉,案件上诉后,高等法院认为,芙蓉大厦八、九楼是建商于1977年间合法兴建的建物,并非违法增建;由买卖契约可知,建商有与买家约定,平台由大厦八、九楼住户专用,因此崔苔菁有权单独使用平台。

  另,终止分管契约须经由"全体"所有权人同意,根据公寓大厦管理条例,全体共有人也包括崔苔菁在内,因此管委会请求无理由,二审再判管委会败诉,仍可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