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大校报批校方:对刘强东案逃避责任

世界日报 2018-09-11 10:10+-

明大校报批校方:对刘强东案逃避责任

明大校报10日刊出有关明大处理刘强东事件的批评文章。(明尼苏达日报网站截图)

明大校报批校方:对刘强东案逃避责任

刘强东几天前的入案照片。(美联社)

明尼苏达大学(University of Minnesota)校报“明尼苏达日报”(Minnesota Daily)10日针对校方处理刘强东案的作法发文指出,明大未承认所谓的性侵犯,也没有通知学生,更没有对该事件表明立场,未确认是否刘强东有罪,还拒绝努力调查该事件,“试图掩盖事件是荒谬的”,且在逃避责任。

这篇由专栏作家施奈德(Ellen Schneider)具名发布的文章说,由于刘强东涉嫌在学校性侵一名中国女学生而遭逮捕,但校方却把一切责任推给警方,至今完全没有做出任何有关该事件的声明或说明。

作者说,明大只有在与学校名誉有关时,才会严肃对待性侵案早有先例,然而这次涉案的刘强东,是有着不光彩历史的科技大亨,他在国际上备受瞩目,明大却仍在逃避于此事件中的责任。

文中表示,刘强东案引起国际媒体疯狂追逐,但明大仅确认刘强东为就读该校卡尔森管理学院中国工商管理博士(China Doctor of Business Administration,DBA)项目的注册学生,其他均推托“请向明市警局查核”而三缄其口。

施奈德表示,校方尝试图掩盖与学校直接相关的性侵案的作法荒谬。他也提到,这类事件需具有“透明度”,而后期如有必要,明大有责任保证犯罪者受到处罚。

文中说,明大之前有一名生物化学教授及一名篮球队队员,都曾受到许多性骚扰举报,但校方一开始都未积极处理,直到媒体曝光或严重指责时才予以惩处。

“这是可悲的”,学校有责任在任何时禁止性犯罪发生,而不是只有在学校名誉受到影响时才采取行动。

施奈德说,不管刘强东多富有、多有权,他都需要承担责任,学校在这类事件中必须负责,“我们无法忍受这种作法,如果校方需要压力才能采取行动,那么就让我们来执行。”

本报在刘强东事件曝光后,曾多次联系明大媒体发言人办公室,询问有关涉嫌人与受害人是否均为明大中国学生,此外也查询该校是否协助受害女学生报警,以及该校教授崔海涛无法联系,是否已经不在该校任教等讯息,但明大至今仅承认刘强东为该校注册学生,而其他讯息碍于联邦法“无法透露”,并要记者向明市警方求证。

在本报多次要求,并告知其他大学院校在学校发生任何性侵犯罪事件时,都会主动通知家长、学生,同时附上香槟伊利诺大学的校园警讯文件,明大才多提供了两个有关明大处理校园性犯罪的流程文件供本报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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