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裔科学家张以恆 卷入美中贸易大战

世界日报 2018-06-22 21:18+-

华裔科学家张以恆  卷入美中贸易大战

维吉尼亚理工大学前教授张以恆被控涉嫌欺骗美国政府、伪证、电汇欺诈等。。美国Roanoke市监狱提供

美中贸易战从3月开打,到上周五美国总统川普宣布对中国总值2000亿美元的商品课征进口关税,进入白热化。川普政府、FBI、国会一次次以中国从美公司偷窃、转移科研技术和点子,作为美国忍无可忍的回击理由,但如何运作,美国老百姓往往弄不清。美国国家公共广播网(NPR)20日名为"两人就能打一场贸易战"(It Takes Two to Make a Trade War Fight)访谈节目,用维州黑堡一家小公司的高层互斗为例,解说前沿科技如何转移到中国。

这家小公司CFB(Cell-Free Bioinnovations)是维吉尼亚理工大学前教授张以恆(Yiheng Percival Zhang )所开设的生技公司。张以恆是典型的中国留美学人,曾入选天津"千人计划",来自中国武汉,达特茅斯大学博士后,从2005年起任职维吉尼亚理工大学生物系统工程系,主持开展糖制氢、纤维素制淀粉、生物燃料电池等多项极具前瞻性科研项目而备受校方器重,一路升到终身教授,直到去年9月被捕。

华裔科学家张以恆  卷入美中贸易大战

张以恆罪名共有七项,包括涉嫌欺骗美国政府、伪证、电汇欺诈等。起诉书中,联邦调查局干员指出,张以恆和实验室的两名中国研究生朱志光(音译,Zhiguang Zhu)、游淳(音译,Chun You)从2014年1月至2016年5月,利用公司于2015年7月开发完成的低卡代糖低成本生产新技术向美国家科学基金会(National Science Foundation)、能源部申请上百万科研经费,所得款项并未用在大学。在这期间,三人也同时在中国科学院天津工业生物技术研究所担任首席研究员和研究员。

除了被美国政府控告, 张以恆也被CFB的市场开发主管及股东之一的罗杰斯(Ed Rogers)提告。罗杰斯称,张以恆在新技术发明前后常去中国,2015年年底,他收到一封张以恆从天津工业生物技术研究所发出的电邮,告诉他低卡代糖新技术若六成转卖给中国,可赚进500万到2000万美元。不同意张做法的罗杰斯,三天后被炒鱿鱼。

罗杰斯说,他曾质问张以恆为何将公司CFB拥有的技术带到中国?为何又向NSF申请经费?张以恆并未给他答覆。罗杰斯于是向NSF举发该经费的发放不当,不久NSF即冻结该研究拨款,在调查一年多后,张以恆被拘捕归案。

张以恆是已归化的美国公民,他在被捕三个月后于去年12月获得保释,目前等候庭审。记者向张辩护律师奥斯丁(Scott Austin)询问张目前供职状况,截稿前仍未收到回覆。

根据"科研在线"网站张以恆的资料,张的职位是"中国科学院天津工业生物技术研究所研究员以及体外合成生物学中心主任,原是美国维吉尼亚理工大学终身教授。……由他领导的淀粉制肌醇项目是全球首个体外合成生物技术的工业化示范。"他自己也在该网站留言 : "回国了,将科技成果写在祖国大地之上!"、"我的学术主页正式开通了。我马上就会更新,等着哦。"

  • 最新评论
  • Ynima

    Rao Yi 投奔中共独裁政府之前,他中美两头通吃,脚踏两只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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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Ynima

    施一公投奔中共独裁政府之前,他中美两头通吃,脚踏两只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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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高玉宝

    如果一人在某个机构工作,如大学,公司,研究所,医院等,发明的专利属于谁,要看是不是跟工作有关,有没有利用单位的各种资源。如发明是单位工作、研究的结果,不管经费来自哪,专利属于单位(除非入职签约中另有规定)。NSF的经费以个人名义是申请不到的,申请人一定要在某个机构任职或挂职,申请要有单位签名的。所以用NFS经费得到的专利,不可能属于发明者本人,除非单位同意转让给发明者。初创公司也可从NFS申请到经费,但原则上这经费也是给公司的项目,不是给申请者本人,所以用项目的研究成果得到的专利,理论上是属于公司,尽管这公司就是发明者开的。如公司有投资者、合伙人,等,那么即使发明者是公司创始人,也不能独占专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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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上药三品

    以后对于这种投靠美国主要敌对国家的,应该直接毙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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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哈娃娃

    这位张教授被抓之前应该已经辞去了维州理工的教职,正式加盟国内大学。美国政府可能早就盯上这位教授了,瞅准时机在他即将启程回国的时候将他逮捕。 华人科学家要学法,守法,摆正个人,祖籍国,和居住国之间的关系。首先要保护好自己,其次要遵守居住国的法律。在这个基础之上如果有条件可以考虑为祖籍国做些合法合规的事情。不能为了什么所谓的人才计划把自己卖了。什么他娘的千人计划,我看是欠抽计划。呵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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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高玉宝

    这方面,我还是佩服施一公,尽管我对他去为中共独裁政府效劳不肖,但他至少没有脚踏两只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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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哈娃娃

    使用NSF从事的研究成果,研究者一般情况下享有发明的专利权。这里的关键问题是该教授的研究成果是否违反了美国政府的技术转移和技术禁运的限制措施。如果该教授向英法德这样的西方国家转移技术,问题可能不大。但是如果转移的对象国是中国,那情况就会很复杂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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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月是故乡明

    应该说,所谓的“千人计划”就是一种“挖墙脚”和明目张胆的偷窃计划。 那些两边通吃的“千人”,都违背interest conflict的起码准则,他们在中国当然前景可观,但是在美国已经留下行为不慎的记录,这还是从小里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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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月是故乡明

    怪不得川普要限制中国人在科技领域的签证——不论是签证还是入籍,都有盗窃美国先进技术的可能性和可行性。 这些实例对在美华人的前景一定会产生极大的负面影响,看着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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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italk

    玷污华人名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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