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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hechun

    不能够把罪犯,恐怖份子,打砸抢分子,为非作歹, 不劳而获分子的人权 置于 纳税人,和社会受害者的人权之上。 一个政府和政党 为什么人的问题是 根本性的问题。政府和政党 是否为纳税人 为大多数人 的安全,健康,生命财产负责任? 争人权,谋福利?还是站在罪犯,打砸抢分子,恐怖份子, 不劳而获的立场上,为他们争人权,谋福利?帮助罪犯,打砸抢分子,为非作歹, 不劳而获分子掠夺纳税人和社会财富呢? 这是一个大是大非问题,是一个根本性质的问题!当然,罪犯,打砸抢分子,为非作歹, 不劳而获分子也应该享受社会发展的成果,享受适当的社会资源,和人权。 但是,社会纳税人,受到为非作歹的受害者的人权和利益必须受到应该的保护。 也就是说,当社会纳税人,受到为非作歹的受害者的人权和利益 与罪犯,打砸抢分子,为非作歹, 不劳而获分子的人权和利益 发生冲突的时候, 应该优先保护纳税人,和受害者。而不是相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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