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德江的工作报告缺了关键一条

多维 2016-03-10 08:15+-

  全国人大委员长张德江3月9日作全国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时指出,今年中国将制定中医药法、社区矫正法,修改红十字会法、证券法,并对新制定的行政法规、司法解释逐件进行主动审查研究。不过,报告并未提及去年曾作为重点、承诺订立的反腐败法。

  2015年的3月9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在人民大会堂举行第二次全体会议,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张德江作了关于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的报告。报告曾指出,“今年将加强重点领域立法,推进反腐败国家立法。”

  被称做“政治之癌”的腐败,最早出现在国务院政府工作报告中,可以追溯到1983年。当年的表述是“绝不能让‘一切向钱看’的‘腐朽思想’自由泛滥”。

  1988年,“腐败”一词出现在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要发挥新闻媒介的舆论监督作用,鼓励对官僚主义和违法乱纪等腐败现象进行实事求是的公开批评和揭露”。

  1993年,“反腐败”一词进入报告。这一年8月召开的中纪委二次全会,标志着中国全面反腐的开始。

  对比20世纪90年代,2000年后,防腐模式逐渐清晰。2003年政府工作报告中,首次提出“源头防腐”的具体措施,“强化行政监督和审计监督”。

  到2008年,政府工作报告确定了“打防并重”的“16字方针”:“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而且,源头防腐开始瞄准权力制约,首次提出了“特别要解决权力过分集中和缺乏制约的问题”。

  “法治政府”是2008年政府工作报告的新词,报告首次明确对权力的监督和约束机制“不健全”,因此“创造条件让人民更有效地监督政府”。

  2013年“两会”上,政府工作报告在“创造条件”的基础上,明确提出“坚持民主监督、法律监督、舆论监督,健全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体系,让人民监督权力,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

  2013年3月,中国最高权力机关首次公布反腐立法的时间表。3月9日,在十二届人大一次会议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副主任郎胜解读“未来5年的立法规划”时,提到“完善反腐败方面的立法,真正形成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是今后5年的立法重点。

  这一天,距全国人大史上第一份建议制定《反腐败法》的议案,恰满14年。早在1999年的全国人大九届二次会议上,时任上海社科院院长的人大代表张仲礼提出了法制反腐观点,提交了《建议制定国家“反腐败法”的议案》。这份全国人大史上第一份建议制定《反腐败法》的议案,被确定为全国人大九届二次会议的“一号议案”。

  • 最新评论
  • lary

    政府说暂时不考虑反腐败法,和新闻法一样无限期搁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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