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春城案一审开庭 或坐实周永康四川罪状

多维 2015-04-22 21:55+-

李春城一审庭审现场

继蒋洁敏之后,中共大老虎周永康的另一心腹马仔又走上了公审法庭。据中共官媒新华社的消息,北京时间4月23日上午8时30分,湖北省咸宁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开庭审理被告人李春城被控受贿、滥用职权一案。湖北省咸宁市人民检察院派员出庭支持公诉,李春城及其辩护人到庭参加诉讼。坊间认为,周的马仔陆续被审,将分别坐实周在石油、四川、政法三系统的罪状。

此前的4月13日,在湖北省汉江中级人民法院,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原主任、党委副书记蒋洁敏被控受贿、巨额财产来源不明、国有公司人员滥用职权一案一审开庭审理。经过近一天的公开开庭审理后,审判长宣布蒋洁敏被控受贿、巨额财产来源不明、国有公司人员滥用职权案一审休庭。合议庭将在休庭后依法评议,择期宣判。

官媒报道称,北京时间4月23日上午8时30分,湖北省咸宁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开庭审理被告人李春城被控受贿、滥用职权一案。湖北省咸宁市人民检察院派员出庭支持公诉,李春城及其辩护人到庭参加诉讼。

此前的北京时间3月19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官方微博消息显示,周永康得力干将蒋洁敏、李春城被提起公诉。最高检指定湖北省人民检察院汉江分院审查起诉蒋洁敏,指定湖北省咸宁市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李春城。湖北检方控诉蒋洁敏涉嫌受贿、巨额财产来源不明、国有公司人员滥用职权;控诉李春城涉嫌受贿、滥用职权。

湖北省人民检察院汉江分院起诉书指控:被告人蒋洁敏利用其担任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副总经理、总经理、董事长、党组书记,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副董事长、董事长、总裁等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索取、非法收受他人巨额财物;财产、支出明显超过合法收入,差额特别巨大且不能说明来源;滥用职权,致使国家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应当以受贿罪、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国有公司人员滥用职权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湖北省咸宁市人民检察院起诉书指控:被告人李春城利用其担任四川省成都市人民政府副市长、中共泸州市委书记、成都市人民政府市长、中共四川省委常委、中共成都市委书记、中共四川省委副书记等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巨额财物;滥用职权,致使国家财产遭受重大损失,情节特别严重,依法应当以受贿罪、滥用职权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早在2013年9月1日,蒋洁敏即因涉嫌严重违纪,被中纪委调查。蒋洁敏是在8月底中石油掀起的“地震风波”中被牵涉的。当时还有消息称,这位曾是前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央政法委书记周永康麾下干将,还与已落马的原重庆市委书记薄熙来过从甚密。

而在四川省委原副书记李春城被“双开”的罪名中,除“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巨额贿赂”、“为他人谋取利益,其妻、女收受他人所送巨额财物”、“为其弟经营活动谋取利益”,还包括“滥用职权进行封建迷信活动,造成国家财政资金巨额损失”以及“腐化堕落”两项。

陆媒曾报道,李春城将家里老人坟墓迁往成都都江堰,聘请风水先生做道场等花费千万(1元人民币约合0.16美元),其中与之同时被查的著名川商、成都会展集团董事长邓鸿出资约300万元。报道还称,为了成都一重大投资项目,在该企业接连出现不利突发事件后,李春城还安排道士作法驱邪。
(罗珞 综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