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艳芳母亲争遗产10年 只得7.7万生活费

中新网 2014-01-03 20:51+-

      据台湾《中国时报》消息,去年12月30日是梅艳芳(梅姑)逝世10周年纪念日,2003年她因子宫颈癌辞世,留下现值超过3.8亿(新台币,下同)的遗产,梅姑母亲覃美金自此不断对遗产分配杠上遗产管理人,争产10年,最后竟只得到7.7万的生活费。

  梅姑最初遗产约1.3亿,主要是香港、东京、新加坡、伦敦的6项房地产,10年来,投资早已翻了数倍,现值超过3.8亿。依她遗嘱指示,遗产管理人每月应发26万给梅妈当生活费,10年后,梅妈控诉受“奸人”所害,生活费每月只剩7.7万。

  梅妈接受采访时,激动痛心地指控遗产管理人未如期给付生活费,加上梅姑的珠宝首饰不断减少,财产又赠与友人,她为了生计愤而提告,捍卫“亡女的公义”,历经7年缠讼,不但落得贪得无厌的恶名,还以败诉收场,付不出768万律师费,只能宣告破产。

  梅妈屡次向法庭要求增加生活费,2006年起每年一调,2008年每月生活费高达58万,期间曾以过年名义要到23万,2009年甚至以官司压力大,要环游世界散心,向法院申请307万旅费,但被拒。

  梅妈高涨的生活费和争产官司,让她与梅姑遗产基金会两败俱伤,基金会2008年起就开始捉襟见肘、付不出钱,2012年7月至2013年5月,让梅妈“断粮””10个月没钱拿,使得她积欠租金92万。

  去年9月,基金会卖掉梅姑香闺,填补资金缺口,偿还梅妈10个月生活费,东扣西减,最后她只拿到42万。

  据悉梅妈雇用两名佣人,1位贴身随侍,另1位专责打扫与照顾6只爱犬。“7.7万哪够用啊?”梅妈说虽然基金会每月会负担11.5万租金,但两名佣人薪水、狗饲料,加上助理与水电费,“是想逼死我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