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拿大低收入者津贴现可申请领取

多伦多信息港 2008-02-25 20:18+-
联邦财政部长费海提(James Flaherty)在上次预算中提出为低收入者提供“工作收入税务津贴”(Working Income Tax Benefit)。现在,是该让他兑现承诺了。

为领取2007年“工作收入税务津贴”,你必须在从雇主那里得到T4工资条(income slips)后就马上填写报税单。现在也可以提前申请2008年的津贴。

你可以打电话1-800-959-8281或登陆cra.gc.ca/witb查询更多信息,下载简化的报税单或申请2008年津贴的Form RC201表单。

“工作收入津贴”会邮寄给你,或直接打入你的银行账户。2008年的工作收入津贴的一半可以在四月,七月,十月以及明年的一月分期拿到支票,低收入者还可以要求通过货劳税(GST)退税的方式拿到这笔钱。另外一半将会在明年提交报税单后发放,如果你仍具有资格的话。

“工作收入津贴”不是所得税退款,事实上,符合条件的人的收入都不到缴纳联邦收入税的条件。若要领取2007年“工作收入津贴”,你必须在今年达到19岁或以上,只有被寄养者和夫妇的年龄限制会再小些。你不能已经参加全日制课程达13周以上或住在加拿大国外。

津贴金额根据你的纯收入计算,包括工资,薪金或小生意收入。统一托儿补贴(Universal Child Care Benefit )项目中获得的钱可以不必计算在内。

每一年,津贴会随物价而定,但肯定不会比多工作赚来的钱多。纯收入在5千元和9千元之间的人将获得基本津贴最高500元。收入更高的人,获得津贴更低,大概多收入一元,津贴少15分。纯收入高于12,833元的个人不会获得津贴。

夫妻或父母,若两人的纯收入在8千元到14,500元之间,将获得高达1千元津贴。如果收入在3千元到8千元,或14,500到21,167元之间,他们获得的津贴会更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