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BA花絮-活塞三将文身大起底

万维读者网 2005-06-03 15:37+-
本·华莱士(中锋):他的文身灵感来自10年级的历史老师,华莱士说:“我们当时在写报导,我不知道该怎么做,他告诉我要让我选择‘大本钟’,英国的标志建筑。”华莱士在维尼吉亚联合大学读大三时,首次文上这个标记,一年以后,他将手臂上的时钟“拨快”了2个半小时,时钟现在设定为10点,因为他认为“大本钟”敲响10下时,他就能“打出最佳水平”。





  汉密尔顿(后卫):身上有多处文身,他认为左臂上的文身“是我的最爱,因为它是我的第一个文身”。



1996年汉密尔顿还在高中时,就文上了这个标记。“米尔顿·巴克斯特是我最好的朋友之一,他为我设计并在手臂上文上,RIP代表我的名字。”汉密尔顿和他的父亲一样,有同样的绰号“小理查德”,因为他在婴儿时老是撕破他的尿布。“墓石和从墓穴中伸出的手表示这一生为篮球而拼博。当我带着这个文身前往康涅狄格大学求学时,父母差点气得发疯,不过,现在他们喜欢上了它,我也得到了许多人的恭维。”

  比卢普斯(后卫):我在丹佛的家附近有个叫帕克山(Park Hill)的地方,我是第一个让它扬名立万的人,”比卢普斯说,“所以,我是山之王(king of the Hill),1997年我被凯尔特人相中时,我就在手臂上文了这个图案。”那么文身中戴着皇冠、右手指尖拨弄篮球的少年为什么穿4号?因为4号是比卢普斯在科罗拉多大学的球衣号码,他在加盟活塞前效力过的3支NBA队中也选择4号,但在活塞,这个号码已随杜马斯退役。那么他想过将文身改为现在的1号吗?“没有,”他说,“在我心中,我永远是4号。” (体坛周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