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5岁男童遭生母虐待 惨遭截肢 一审宣判了

澎湃新闻 2024-04-11 18:20+-

2023年1月初,家住江苏南通的男童小轩(化名)疑被生母虐待导致截肢,事件引发网络广泛关注。2024年4月11日,案件一审宣判,生母顾某某被判犯虐待罪,获刑6年9个月。

经查,小轩的父母曾离异后复婚,平时跟着妈妈顾某某生活,父亲门先生长期在外务工。因母子感情淡薄,顾某某曾采用打骂、摔扔、浇冷水、在外淋雨、逼吃大便、长期挨饿等方式,对小轩实施虐待,冬天还让小轩双脚站在冷水盆中自己擦洗身体。

此前报道

小轩的父亲门先生是安徽人,家庭贫困。2016年9月,外出打工的门先生和顾某某经人介绍认识后结婚。2017年5月,小轩出生。门先生称,顾某某是江苏南通人,早年丧父,和母亲相依为命。顾某某和他结婚前,有过一段婚史,生过一个女儿。

据门先生说,2017年10月,他和顾某某离婚,小轩被他带回老家,由孩子的奶奶照顾。2021年10月,他和顾某某复婚。2022年1月,两人商议后,决定把小轩从安徽老家带到南通,一起抚养。而他长期在外务工,维持一家生计。

门先生告诉澎湃新闻,2023年1月,顾某某在电话中说,小轩生病了,没法走路。他回家后,发现小轩双腿红肿,送小轩去医院治疗。之后,小轩跟他说,“妈妈让他站在冷水里,拿开水烫他,还不给他吃东西”。怀疑小轩遭顾某某虐待后,他报了警。

小轩的眼睛、双腿受伤较为严重。相关诊断书显示,小轩的双眼视神经病变,残疾等级为一级;双小腿缺失,残疾等级为三级;精神方面患上癫痫,残疾等级为二级。

门先生表示,目前,小轩的双腿已经截肢,戴上了假肢,其左眼没有视力,右眼视力0.01至0.02左右,视力能否恢复,不容乐观。由于需要治疗眼睛,小轩仍在北京住院,还不知道何时能出院。

江苏5岁男童遭生母虐待 惨遭截肢 一审宣判了

据南通市通州区检察院此前作出的起诉书,顾某某于1989年出生,初中文化,无业,家住南通市通州区。2023年1月,顾某某被当地警方刑拘。

南通市通州区检察院表示,经依法审查查明,2022年2月至2023年1月初案发,顾某某因与被害人门某某(注:指小轩)母子感情淡薄,且认为门某某不听话、常大小便在身上、床上、地上而心生厌恶,遂经常采用打骂、摔扔、拖拽、罚站、撕嘴、推下楼梯、扯头发、浇冷水、在外淋雨、逼吃大便、长期挨饿等方式实施虐待。其间2022年5月,幼儿园老师发现门某某明显消瘦、身上多处外伤,及时向相关部门反映。顾某某在相关部门教育、训诫后仍不思悔改,继续以上述方式对门某某实施虐待,致其重度营养不良、精神萎靡及身体经常多处淤青和皮外伤。

尤其是2022年11月至案发期间,顾某某在室外严寒并伴有风雨的情况下,采用让门某某双脚站在冷水盆中自己擦洗身体,不给其穿鞋袜、不给其被褥、让其无有效保暖措施和衣而卧、独自睡二楼露天阳台过夜的方式,反复对其进行伤害,且明知门某某双脚冻伤、走路不稳,仍不带其就医,导致其在短期内双侧足踝部冻伤、跌倒致创伤性硬膜下出血,引起颅内高压而双眼视力下降(目前无法鉴定该伤情);以及双侧足踝冻伤坏死而截肢,经法医学鉴定,门某某的该人体损伤程度为重伤一级。

南通市通州区检察院认为,顾某某长期、频繁虐待自己的幼子,情节恶劣,致被害人重伤一级和严重伤残,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虐待罪追究其刑事责任。顾某某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是坦白,可以从轻处罚。顾某某自愿认罪认罚,可以从宽处理。

门先生称,他长年在外务工,回家很少,此前并不知道顾某某虐待小轩,至今也想不明白,顾某某为什么这样做。

据门先生透露,案发后,顾某某做过精神鉴定,鉴定结果显示其精神无问题。

顾某某是南通市通州区平潮镇云台山村人。云台山村一位村干部此前接受媒体采访时称,门先生在外务工期间,小轩和母亲、外婆、同母异父的姐姐一起在村里生活。去年5月,他们就知道顾某某经常打小轩的事情,小轩调皮,大家都以为是孩子惹母亲生气才动手,还上门劝诫过,“谁都没想到会发生这样的事”。

澎湃新闻注意到,起诉书披露,2022年5月,幼儿园老师发现门某某明显消瘦、身上多处外伤,及时向相关部门反映。顾某某在相关部门教育、训诫后仍不思悔改。据南方都市报此前报道,上平潮镇妇女联合会一位工作人员表示,就小轩被生母虐待的情况,该会2023年6月曾联合相关部门与孩子母亲交涉,孩子母亲曾保证不会再欺负孩子。

门先生透露,2023年10月,顾某某犯虐待罪一案开庭审理。他曾要求严惩这种虐待行为。庭上,顾某某向他“求情”,流泪表示自己很懊悔,请求法院轻判。

  • 最新评论
  • 谁啊你是

    最终也许判刑一个月,缓期半年,当庭释放,要求以后不要再这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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