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版国安法一通过 黄之锋退出“香港众志”

世界日报 2020-06-29 20:49+-

“港区国安法”今天上午在全国人大常委会会议以162票全票通过,将会即时实施并列入《基本法》附件三。稍早有消息指“港版国安法”一旦通过,7月1日便会拘捕一传媒创办人黎智英与香港众志秘书长黄之锋。据香港电台报导,香港众志黄之锋、罗冠聪及周庭今天宣布退出香港众志,称将来会以个人身分继续抗争。

黄之锋:忧性命安危 不再是无稽之谈

3人在社交网站分别宣布决定,其中黄之锋表示,港区国安法即将实施,在香港从事民主反抗活动,忧心性命安危不再是无稽之谈,包括以10年起计的政治牢狱等,没有办法确定明天。他宣布辞任香港众志秘书长,同时退出香港众志,并会以个人身分践行信念,强调会继续坚守香港。

罗冠聪:以个人名义继续参与反抗活动

罗冠聪表示,在港区国安法下,香港人将被以言入罪、以思想入罪,人心惶惶,政治人物的风险更大,难料自身安危。他表示,绝不盲目绝望、轻言放弃,更需寻找自身可以承担、付出的岗位。他宣布退出香港众志,并以个人名义继续参与反抗活动。

周庭:一个沉重及迫不得已的决定

周庭则形容是一个沉重及迫不得已的决定,将无法参加未来的国际连结工作,又表示会在不同岗位上努力。

根据早前公布的法律说明和主要内容指出,港版国安法法例全文会有6章,共有66条,针对四类罪行,包括分裂国家、颠覆国家政权、恐怖活动、勾结外国或境外势力危害国家安全。据了解,法律条文无提及有追溯力,涉及分裂和颠覆国家政权罪行的罚则比早前透露的最高10年徒刑“高好多”。

另,中共中央也将在香港设立维护国家安全公署和维护国家安全委员会,公署会分析研判香港特区维护国家安全角势,负责监督、指导、协调和支持香港特区政府履行维护国家安全的职责。中共中央在特定情形下,对极少数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案件也可行使管辖权。

维护国家安全委员会的主席将由香港特区行政长官担任,国家安全事务顾问则由中共中央政府指派。

此外,香港特首林郑月娥今天下午将向联合国人权理事会发表视讯谈话。联合国人权事务高级专员巴切莱特之前表示,中方在港实施新国家法律,必须符合中方在人权方面的义务,以及有关公民权利及政治自由的国际公约。

  • 最新评论
  • wangqinbichu

    当年,中国百姓见了日本鬼子就跑,谓之“跑日本”,这只能谴责日本鬼子太霸道凶残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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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wangqinbichu

    怕死很正常,共匪太凶残,惹不起啊。去年就说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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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亮油

    目的达到,完事走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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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亮油

    目的地的,完事走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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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亮眼瞎说

    李杜fan, 说人话不办人事,吃人饭不拉人屎,四条腿的东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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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movab

    习近平与“他的共产党恶棍”必须为侵害香港自由,承担严重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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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movab

    李杜fan :两天以后你的中共主子就走向地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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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李杜fan

    两天以后,整个香港众志就会成为鸟兽散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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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lary

    邓小平历史上两次当逃兵也没什么,白白送死的事情千万别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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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菲_兄

    草,几个胆小的兔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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