辱母杀人案 新闻专业主义的缺失及其危害

老兵东雷 2017-03-29 20:26+-

  有人留言给我说,你昨天的文章《辱母杀人案,《南方周末》和法院到底谁在说谎》只是一个引子,肯定还会再写。

  没错,那篇文章只对于我在一个群里争论的回应,在群里我严厉地批判了《南方周末》和以它为代表的南方系媒体,它们一贯追求新闻轰动效应的许多报道缺少新闻专业主义,导致剧情不断反转。我的话引起一些群员的不满。

  今天想说的就是关于《南方周末》这篇轰动全国的辱母杀人案的报道中新闻专业主义的严重缺失和它产生的危害。

  一、什么是新闻专业主义

  先讲个案例。大约三年前吧,美国全国广播公司(NBC)晚间新闻执行编辑兼主播威廉姆斯,宣布暂停主持晚间黄金时段的新闻节目数日,接受NBC的内部调查。威廉姆斯在他主持的节目中承认,他曾多次虚构一个事实:自己2013年到伊拉克采访时所乘坐的美军直升机被敌军炮火击中。

  这一事件打击威廉姆斯及全国广播公司的公信力。

辱母杀人案 新闻专业主义的缺失及其危害

  威廉姆斯是在参加一个和老兵聚会的报道活动时说出了这个虚假故事的。事实上,当时他乘坐的直升机正在跟随另一架飞机,被击中的是前面那一架,他乘坐的直升机没有被击中过。威廉姆斯只是吹了个牛逼,虽然他的这段经历本身也算是惊险的了,而且别人也已经接受了他的这个惊险故事。

  这个为著名新闻主持人增添了传奇色彩的故事让他自己和NBC蒙羞了。

  人们因此有理由怀疑威廉姆斯过往新闻节目的真实性,NBC的公信力受到了损害。

  真实,是新闻专业主义的第一要素。

辱母杀人案 新闻专业主义的缺失及其危害

  推荐大家看一部美剧《新闻编辑室》(News Room),这部美剧是可以作为新闻专业主义的教科书来看的。它虚构了一家类似于NBC的美国电视台ACN,讲的也是它的夜间新闻主播的故事,还有整个新闻团队制作新闻的流程。

  抛开那些主人公的情感故事,整个电视剧讲述的主题是网络时代、公民记者泛滥的形势下电视新闻媒体如何保持新闻专业主义。例如它对证据(事实)的极度重视,必须有三个信源提供的证据同时证明信息可靠才会发布新闻,主人公为了保护信息来源(即线人)的安全不惜选择自己坐牢,错误新闻发布后的及时纠正、追责和法律责任等等。让我看得直呼过瘾。

  这种对证据的重视度完全可以与司法体系对证据的重视度相媲美了,这就是新闻专业主义最重要的特征。

  百度了一下新闻专业主义,居然是这样定义的:“新闻专业主义是资产阶级新闻学的重要概念,也是西方新闻工作者恪守的最主要的新闻职业规范。新闻专业主义核心的理念,一是客观性新闻学,一是新闻媒介和新闻工作者的独立地位和独特作用。”

  哈哈,这整个就是一西方新闻价值观嘛,不知道这条充满意识形态色彩的定义是谁编的。我不知道它是不是属于中国教育部禁止进入高校的西方错误价值观的一部分。

  我信奉新闻专业主义。我曾经很短暂地当过记者,我对自己写报道的要求是”客观、中立、及时、准确“,不说违心的话,不写违心的文字,所谓违心就是违反事实。宁可不说,决不胡说。后来介绍我当记者的朋友问我:你的新闻敏感性这么强,为什么不继续做下去。我说这个社会说实话太难了,而我喜欢自由表达。

  在我眼里,新闻专业主义没那么复杂,它包括两个核心内容:客观、中立;再加入两条:及时、准确。新闻的客观、中立不仅构建了新闻媒体的社会公信力,也是西方民主国家社会信用体系的一部分。这世界上并没有绝对的客观和中立的媒体,多多少少都会有自己的立场,但这并不意味着可以放弃新闻专业主义这样的职业精神和操守。

  中国不是一个信用社会,所以经常会让人感觉没有信任感和安全感。中国几乎所有的权力机构(包括拥有话语权的媒体)都缺少公信力,中国没有完全独立的新闻机构,也没有新闻法,商业网站没有制作新闻的权利。在这样的环境下当然也就很难培养出客观、中立并具有新闻专业主义精神和操守的新闻机构和媒体人。

  所以现在每当看到有轰动性的社会新闻出现,我的第一反应都是等一等再说,因为我知道这种由立场左右的新闻必然会反转,之后必然会有一个纠错的过程。这样的新闻反转事件这几年来屡见不鲜,民意一次一次地被煽动,却又一次又一次地被真相打击,社会信用一次又一次地被破坏。

  二、辱母杀人案报道中新闻专业主义的缺失

  《南方周末》的这篇辱母杀人案的报道有三个新闻专业主义的硬伤。1、单一信源,2、选择事实,3、扭曲事实。而最根本的错误是:先设立场和煽动。

  1、单一信源

  这个案件涉及多方:受辱母亲一方,死者一方(即出现在现场11人的催款方,大家心目中的黑社会)、高利贷发放者(催款者的幕后),医院、出警的警方人员,法院。一篇全面的深度报道要采访多方,无法采访或拒绝采访可以在文中加以说明。

  而南周的整篇报道中只有一个主要信源:受辱母亲一方。而且把受辱母亲当苦主的角度来写的报道,以博取广泛的同情与愤怒,这是南方系惯用的”情感漫溢大法“。

  报道中对其他各方都没有直接采访,而是通过第三方的口述转达,或简单带过。

  2、选择事实

  只选择对自己立场有利的事实,这也是专业主义缺失的明显表现。《南方周末》报道中有三个明显的选择事实的地方:

  一是对受辱母亲苏银霞的美化,把她描述为一个完全意义上的受害者。原文选择了这样一个事实:”女企业家苏银霞曾向地产公司老板吴学占借款135万元,月息10%。在支付本息184万和一套价值70万的房产后,仍无法还清欠款。“ 光凭这一事实就足以引起读者的愤怒,这种高利贷行为明显不合理也不合法。而催债者完全是在作恶。

  报道没有选择的事实是”为什么苏银霞会去借月息10%的高利贷“,正常人的都不会做出这样的行为。昨天有人在网上发了这样一段话:

辱母杀人案 新闻专业主义的缺失及其危害

  关于这段文字,需要特别说明的是:苏银霞是一个什么样的人与于欢杀人案毫无关联性。这是杀人案之外的话题。

  但这段文字中谈到的苏银霞的一些劣迹是真实的,这两天已经找到当地法院的几分公告证明了这一点,光是要苏银霞还款的法院文书就有好几份,连续三次成为”老赖“,成为失信人。她的种种行为已经与从银行“骗贷”无异。只是银行无法像高利贷那样不择手段地向她催债罢了。

  这些都是公开的事实,如果南周记者是作深度报道的话都应该能了解到。“为什么要借这样的高利贷,背后的情节是什么”是明眼人看报道很容易产生的疑问。但南周报道选择避了不报道这些事实,反正明眼人少。

  南周记者选择了不报道这些事实,因为会有损于“辱母杀人”这个报道主题,不利于情感漫溢。报道里的这位母亲被塑造成一个合法经营的女企业家,却遭受黑社会极端污辱,这样才能挑动读者的情绪。

  选择报道的第二个地方是:在着力打造受辱母亲无辜守法形象的同时,南周选择了死者杜志浩的劣迹进行报道,报道一开始就说:“近4个月后,吴学占因涉黑被聊城警方控制。杜志浩是吴学占涉黑组织成员之一,被刺前涉嫌曾驾车撞死一名14岁女学生并逃逸。”

  脱裤子的杜志浩真的该死,但他“涉嫌”撞死一名14岁女学生并逃逸一事只是一个说法而已,与他的被于欢剌死没有任何关联性。

  看出南周的手法吗?褒苏贬杜,拼命给苏银霞加同情分,拼命给杜志浩加妖魔分,立场鲜明。看完这样的报道后,我的第一感觉是好人不敢无端受辱,杜志浩罪该万死,于欢简直是为民除害啊。

  南周这篇选择事实报道的第三点是记者手里有法院的一审判决书,但记者选择了无视。法院的一审判决书昨天已经公布了,里面有涉案人员的多方证词,也有杀人于欢自己的供述,但记者不采用,而是选择了自己来写出一个与判决书相矛盾的故事。

  3、扭曲事实

  本案的事实究竟是什么,是南周描述的那样,还是判决书里描述的那样?你是选择相信南周,还是相信判决书?

  这就是南周这篇缺乏专业主义的报道带来的疑惑,它成功了。

  但因为南周的不专业,我选择相信判决书里描述的事实。您怎么选,您随便。

  我相信判决书的原因是因为判决书里各方的供述是一致的。所以在我看来,南周的报道为了突显“辱母”这个主题就对事实进行了重新编排,这在我昨天的文章里已经讲过。

  为了突出“污辱”的情节以激起读者的愤怒,《南方周末》的报道是这样说的:辱骂、抽耳光、鞋子捂嘴,在11名催债长达一小时的凌辱之后,杜志浩脱下裤子,用极端手段污辱苏银霞,当着苏银霞儿子于欢的面。

  但法院判决书 描述的事实是:在苏志浩进来前,母子两人只是被漫骂和限制行动自由,而且苏银霞也与对方对骂了,并没南周说的凌辱。抽耳光和鞋子捂嘴都发生在杜志浩进来后。而杜志浩脱裤子露下体的行为发生后马上被同伴阻止了,并没有发生“用极端手段污辱苏银霞”的行为。而这个极端行为之后被刻意曝光为:用阴茎打母亲的脸或塞入。

  从于欢的供述中看,他杀人的最直接原因是于欢再次被殴打,而不是母亲被污辱或警察不管。

  当南周的记者写下这些文字的时候,我相信他手里有那一份法院一审判决书。

  非常期待上级司法机关的介入会更真实地还原事发过程,这是判决和量刑最重要的依据。至于于欢当时是否有间歇性精神病那就看律师的本事了。如果我是律师,我一定会这么去辩。

  还要还原出警警察当时的行为,是不是涉嫌渎职。

  三、新闻主义缺失的危害

  如果南周的这篇报道缺乏专业主义只是一个记者水平不足的话,那多少是可以原谅的,据说现在中国传统媒体奇缺能做深度调查的记者。但这个报道的发布是经过了南方周末的层层审核,说明了:南周整个团队不专业,经过整顿的南周依然保持了“情感漫溢大法”。也许不是他们不专业,而是精心策划了这起影响司法的行动。

  有人批评我说,你为什么总指责南周,没有南周的报道就揭不开黑暗。还有人骂我说南周是在为百姓说话,你不让南周说话就是为警察和法院洗地。

  我从来都没有说过要让南周不说话,我关注的是南周作一个有影响力并被很多中国人盛赞为”良知“的媒体应该如何说话。

  如何说话?很简单:遵循新闻专业主义,而不是以煽动舆论为目的,这才是媒体该有的社会责任。

  南周的这篇辱母案的报道的最大危害是:用不客观的报道在读者头脑里形成先入为主,从而产生不可靠的舆情。后面再反转、再纠错、再复原事实也没有用了。很多人只相信自己愿意相信的所谓事实。

  这样的先入为主造成不靠谱的舆情,让我们的社会再一次遭受无必要的信任危机。同时给此案二审施加舆论压力。被舆论绑架的二次审判会公正吗?真不好说。如果再审的结果与舆论的普遍期待不相符时,如果那几个出警的警察没有得到惩罚,舆论会接受吗?

  在南周的煽动了,舆论已经对辱母案审判完毕了。

辱母杀人案 新闻专业主义的缺失及其危害

  著名学者易中天的评论让网民们大鼓舞

  中国人本来就缺乏逻辑教育,缺乏逻辑思维,思维单向,非白即黑,但又区分不出情感、人性、道德与法律的关系。连我批评一下南周都会被认为我是想要灭了南周。这两天更搞笑的事情是,中国古代“辱母杀人案中杀人者被尊为孝子”的故事都被搬出来作对比。

  别忘记了,那是王权人治时代的故事,与现代中国社会根本没有什么可比性。

  一个事实是,当下的中国是历史上法律制度最健全的时代,只是我们还无法做到司法独立、依法治国罢了。济南公安微博昨天的一句“情感归情感,法律归法律”有什么错?但迫于舆论压力居然删除了。

  总 结:

  与南方周末造舆论的手法相比,那个被停职的NBC主播吹个小牛皮就真不算什么了。

  1990年代初,《南方周报》刚刚创刊的时候,我是它的忠实粉丝,它给一潭死水和媚气重重的中国媒体吹来了一股清风。它的评论大胆而犀利,很让我看到了中国媒体的希望。但是进入网络资讯时代,信息查寻和传播变得异常轻松之后,发现南方系的报道中先取立场、漫溢情感、选择性使用事实的现象频频发生,早已经偏离了新闻专业主义。南方系从此在我眼里走下神坛。

  中国的新闻机构在传统媒体时代是靠垄断话语权来获得公信力的,它们中间现在依然有人天真地相信自己掌握着宇宙真理。如果说人民日报垄断了某一个方向的话语权,那么南方周末就垄断了另一个方向的话语权。

  那个垄断话语权的时代已经被网络终结,虽然我们依然看到权力对真相、对于新闻专业主义的暴力干预。但网络时代让信息流通得更快、更广、更加多元,也就有了新闻纠错能力,让被漫溢的情感回归理性,在反转中接近真相。

  所以网络再乱,我还是要为它点赞。

  • 最新评论
  • 新天狱

    南方系是【改开派】的喉舌,基本上是按照香港媒体的模式:风花雪月、花边新闻、明星八卦、豪门轶事、中共谣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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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之见

    老兵东雷文,看似客观公允,实际上比南方周末的报道,偏差更大。南之报道虽在细节上与事实有出入,其法理判断与支持判断的基本证据仍是无可辩驳的。即,未经许可,擅自侵入他人公司属于刑事犯罪;聚众侵入属于黑社会团伙犯罪行为,罪加一等;黑社会团伙擅自拘禁侮辱他人属刑事犯罪;被拘禁侮辱的受害人有权立即反抗,采取一切必要的手段摆脱迫害、重获自由,除非罪犯在受害人开始反抗后主动终止迫害,否则在争斗中受害人的任何反抗行为均属于正当防卫。不难看出,从法律的角度看,罪犯的辱母细节对案件的基本定性,其实并不重要。 反观老文,不仅法理模糊,且有故意混淆是非之嫌。在老文中,似乎擅自侵入他人公司、聚众闹事、拘禁侮辱他人,都是正当的行为,而不是刑事犯罪行为,这无疑是鼓吹丛林法则的法盲观点。更有甚者,老文一方面把在法理上明显没有因果联系之辱母案与案中受辱之母的非法集资案连在一起,一方面又把在法理上确有因果联系的讨债团伙与其背后黑社会、团伙罪首与其恶劣品行分割开来,这不是有意混淆是非、偏袒黑社会,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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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之见

    唯一能为此案辩白是,中国的法制建设刚刚起步,公民的法制素质低,基层农村更是如此。放贷人是法盲,借贷人是法盲,讨债团伙是法盲,警察是法盲,司法部门大都也不会依据法律严格执法。大家都在做违法的事,却浑然不知,自以为是合法的,如此才有了这种举国上下连最基本的法律概念都搞不清楚的混吵场面。然而,如果总是照顾民情、压制法律、网开一面、特案特办,中国的法制建设将终成画饼。无论是雷洋案还是辱母案,其实都不复杂,涉及的也都是最基本的法律常识。然而,口若悬河滔滔不绝,信誓旦旦要完善中国法制建设的中国法律人,居然没有一个敢理直气壮地公开讲:警察执法时,拒不配合是刑事犯罪;擅自侵入他人住宅或公司是刑事犯罪;私自执法是刑事犯罪;非法限制他人人身自由并加以侮辱是刑事犯罪;团伙犯罪属黑社会性质,罪加一等。这样的法治条件下,在中国,黑社会怎能不光大?团伙犯罪怎能不猖獗?聚众闹事怎能不频发?自己就可以仗势执法,丛林法则通吃,谁还会把法律法规当回事?中国社会,再不能严格依法执法,就必然要从基层农村乱起,那时大家才后悔,就太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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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MIC74

    小编是个煞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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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leanor

    南周的新闻要先挤50%的水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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