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天津、福建 中国再设3自贸区

中时电子报 2014-12-12 11:40+-

  大陆国务院总理李克强今(12日)在北京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会议中决定,扩大自由贸易区范围至广东、天津及福建。

  会议表示,上海自贸试验区试点经区,已经设立一年多,认为在围绕外资负面清单管理、贸易便利化等,形成可复制及推广的经验,因此决定在广东、天津和福建特定区域,再设三个自由贸易园区。

  国务院表示,这三个自贸区,会以上海自贸试验区试点内容为主体,结合地方特点,再加上其他新的试点内容,并会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授权调整实施相关法律规定。

  另外,会议提出要深化上海自贸区改革开放,进一步压缩负面清单,推动更高水平对外开放,在服务业和先进制造业等领域外,扩大开放举措,部分措施会扩至浦东新区。

  会议亦指,将进一步取消及下放108项主要涉及投资、经营、就业等的审批事项。

  会议上提及三大要求:

  一、深化上海自贸试验区改革开放,进一步压缩负面清单,在服务业和先进制造业等领域再推出一批扩大开放举措,并将部分开放措施辐射到浦东新区。

  二、除涉及法律修订等事项外,在全国推广包括投资、贸易、金融、服务业开放和事中事后监管等方面的28项改革试点经验,在全国其他海关特殊监管区域推广6项海关监管和检验检疫制度创新措施。

  三、依託现有新区、园区,在广东、天津、福建特定区域再设三个自由贸易园区,以上海自贸试验区试点内容为主体,结合地方特点,充实新的试点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