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女儿偷送回中国 华裔女子被判入狱

加拿大家园 2017-06-22 21:23+-

把女儿偷送回中国  华裔女子被判入狱

  中国技术移民李春梅(Chun-mei Li,音译)与加拿大男友分手后把女儿送回中国。不料,她失去对孩子的监护权,绑架罪成立后被判入狱7年。

  6月19日,安省最高法院驳回李春梅的上诉。

  法院表示,51岁的李春梅绑架罪名相比其它同类案件,显得更为严重。她失去女儿的抚养权后,一直拒绝把女儿从中国带回加拿大,也不告诉任何人孩子的下落以及她是否安全。

  她对法院以前下达的命令置之不理,这促使法官重判。法官认为,7年有期徒刑对她来说是合理的惩罚。

  李春梅从2013年10月起一直被拘留。

  2013年,李春梅因病无法继续工作。 为了获得地产经纪牌照,李春梅到警察局做背景检查(background check)时,才得知自己一直被警方通缉。她当时就被逮捕。

  按一比一点五的比例计算,她在去年一审判决时已服刑约4年半。今年二审判决后,她还须服刑约2年才可出狱。

  上诉法庭称,这个案子的审理过程具有挑战性。

  李春梅起初拒绝参与审判,后来起破坏作用,她的精神状况不稳。她甚至在法庭上侮辱检控官和法庭委任的律师。她后来被赶出法庭,在另一个小房间通过视频观看本案审理过程。

  李春梅上诉时质疑审讯程序的合法性,再次指控孩子父亲勒德特(Seyed Rezadoust)是恐怖分子。她还提出多项指控,如证人做伪证、法官与律师的行为不当。上诉法院表示,李的这些指控缺乏证据。

  李春梅的女儿(下称M)生于多伦多,已14岁,是加拿大公民,至今下落不明。

  从技术移民到单亲妈妈

  李春梅生于中国广西,出国前取得本科学位。2001年10月,她以技术移民身份登录加拿大,并在2005年成为加拿大公民。她在2006年毕业于多伦多George Brown学院,取得社工学历。

  抵加2个月后,李春梅在一个派对上与伊朗移民勒德特(下称S.R)首次相遇。他们两人没结婚。李春梅曾在多伦多智障人士服务机构Community Living Toronto当社工。

  法庭文件显示,李春梅从中国移民加拿大后与Seyed Rezadoust(简称S.R.)同居,生下女儿M后两人分手,男方此后参与照顾女儿。

  2010年秋季李春梅获升职,需要上夜班,便问 S.R.能否在她上班的夜晚照顾女儿,包括接送女儿上学及在他的家过夜等。

  她要求男方立即开始这样做,但男方说自己跟别人同住,不能立刻找到空位给女儿,因此激怒了她。她其后说不用S.R.管了,已找到办法解决。

  2010年12月,李春梅带着当时7岁的女儿回到中国,2011年2月2日她自行返加,女儿则没有回来。做父亲的两日后得悉此事立即报警。

  但是李春梅也同时报警指控S.R.袭击她,威胁杀死她和女儿,S.R.因此被捕,随后获准保释。

  S.R.获准保释后即开始法律程序要求获得女儿抚养权,法官先是判决女方必须将女儿带回安省。

  但李春梅在法庭限期前没有按规定将女儿带回安省,男方就李春梅违反法庭命令传唤她。此时李春梅故伎重演,再次报警声称自己被S.R.性侵,S.R.因而再次被捕并被加控罪名。

  李春梅同时因违反法庭命令被捕,监禁60天,她依旧没有将女儿带回来,法官遂下令女孩父亲S.R.获得女儿的唯一抚养权。

  李春梅此后再次因藐视法庭被捕,执行60日刑期。2014年1月30日法官第三次裁定李春梅藐视法庭,监禁45天。

  李春梅被控绑架罪名的审讯2016年1月展开。

  李春梅在庭上承认,自2011年2月起她就再也没跟女儿联络过。

  上诉庭说:"审讯非常艰难。"

  检察机关以绑架儿童罪对李春梅提起公诉。

  2016年1月,此案在安省高等法院(Ontario Superior Court of Justice)审理。在法庭上,李春梅先是拒绝合作,然后变得充满暴力倾向,包括大声羞辱检控官和法庭为她指定的律师,最后被法官逐出审讯室,只能通过实时视频来观看审讯程序,她也没有传唤辩方证人。

  陪审团最终裁定李春梅拐带女儿、违反抚养令、剥夺女孩父亲的权利罪成,此控罪的最高刑期为10年,因没有案底,法官判处李春梅7年刑期,扣除已服刑期,还要监禁4年7个月。

  法官建议直至李春梅肯提供消息,至少让当局确定女孩仍好好活着并获适当照顾之前,都不准女方假释。法官承认李春梅精神状况不稳,但断定她适合接受审讯,并相信她的行为是蓄意和可能是一种策略。

  法庭经过审理发现,李春梅对男方的指控没有根据,指控全部撤销。与此同时,李春梅因坚决不将女儿带回加拿大,被判藐视法庭罪(contempt of court)并入狱60天,女孩的抚养权则移交给父亲Rezadoust。

  上诉法院裁定李春梅的全部指控缺乏法理根据,本案的法官和律师也没有证明行为不当,因此裁定维持原判,上诉法院指现年14岁的M仍然下落不明。

  前男友盼李快出狱

  58岁的勒德特告诉记者,法院判决后他并不高兴,他不希望李春梅进监狱。他最希望看到的是女儿回到加拿大,与他团聚。

  他很想念女儿。从2010年起,他就失去了与女儿之间的任何联系。李春梅知道女儿住在哪里。

  勒德特希望,李春梅获得释放后,也许会改变想法,然后把女儿带回加拿大。

  按照李春梅的说法,女儿一直住在中国,由爷爷姥姥照顾。但是她不会告诉任何人他们在哪里。

  "现在女儿没有父母。女儿会认为是我把她母亲送进监狱的,其实不是,"勒德特说。

  勒德特是伊朗人,1993年来到加拿大。他曾在多伦多George Brown学院读书。他在多伦多伊朗社区开的一家电视台兼职工作。

  按照勒德特的说法,他与李春梅之间的感情不稳定,两人曾多次分手。李有心理问题,她的家庭医生曾劝她去看心理医生。她试过一次后,就没再看心理医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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