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月光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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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明應該如何與野蠻較量?-建議增訂《日內瓦第五公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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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議修訂《日內瓦第五公約》——

 

      文明應該如何與野蠻較量?

 

   面對野蠻,文明也必須帶着牙齒,如玫瑰須有刺。文明的牙齒是為了抵禦野蠻的獠牙,護佑文明的安全,如同荊刺是保護玫瑰免遭猥褻的毒手。

 

  人類文明跌跌撞撞數千年、蹣跚走到二十一世紀,但文明與野蠻的角斗迄今還未能分出勝負。按理,二戰之後的建立的國際秩序,自由民主憲政法治已經占據人類文明的主流地位。尤其是蘇聯共產集團崩盤後的近三十年來,以美國、歐盟、日本、韓國、加拿大、澳洲、以色列為主要組成部分的現代文明體國家,無論在制度優勢、科技、經濟、金融、軍事、教育、文化、道德水平方面的優勢,都絕對碾壓前現代傳統社會(中國、俄羅斯、伊朗、朝鮮、敘利亞、古巴、委內瑞拉及中東伊斯蘭政教合一的神權政權如伊朗、塔利班等)。可是令人困惑的是:無論蘇聯共產國際囂張的時代還是今日中共俄羅斯伊朗朝鮮邪惡軸心時代,現代文明世界似乎對他們要麼綏靖、包容,要麼睜一眼閉一眼讓他們不斷壯大惹是生非,卻無計可施、無可奈何。原因何在?我覺得,最重要的原因是——

  (一)現代文明社會力量的使用方式講究目的正義的同時還非常看重程序正義。而野蠻的前現代社會尤其是中世紀落後的神權政權,他們不需要目的正義、更不在乎程序正義。只要達到他們的「目標」可以不擇手段。如,哈馬斯及ISIS伊斯蘭極端分子劫持無辜平民為人質和人肉盾牌等無恥行徑。正因為現代文明的法律困境,導致文明社會缺乏應對野蠻恐怖分子、專制獨裁者暴君沒有合法的手段。比如合法獵殺(定點清除)這些恐怖分子幕後主使、殘忍無道的獨裁暴君、發動戰爭的戰犯的法律武器。像普京、習近平、哈梅內伊、金正恩給本國人民給世界帶來深重災難的惡魔為何文明世界找不到適用的法律合法地定點清除。

(二)現代文明體國家做任何事還必須信守契約規矩約束,而野蠻的前現代社會尤其是中世紀落後的神權政權,則無須遵守任何法律、契約規定,往往出爾反爾。他們把欺詐誆騙對方上當作智力上的勝利和夸耀的成就。信守契約、諾言對他們來說是幼稚可笑之舉。文明社會常常面對此類卑鄙下載行徑,既得不到法律原則的許可,也無法突破人性的底線,不能採取有效的回應方式,常常處在被動受辱的下方,一籌莫展。比如一,中國2001年加入WTO,二十年過去,卻無視承諾拒不履約,以致許多WTO國家只好另起爐灶成立新的區域性國際貿易組織——全面與進步跨太平洋夥伴關係協定CPTPP此外,之前的歐洲自由貿易協會EFTA、北美自由貿易協定NAFTA、東盟自由貿易區AFTA,都拒絕中國加入,以規避再次出現中國在WTO不遵守公平貿易的陷阱。二,香港回歸中國後的《中英聯合聲明》,中共原本承諾五十年不變的條約,不到三十年公然宣稱它是「歷史文獻」,無須依約執行最終不僅讓香港失去數百年成就的東亞金融中心和亞洲航雲中心地位,淪為「國際金融中心遺址」「航雲中心遺址」香港越來越淪為和大陸內地一樣的普通城市。

(三)現代文明社會,有基本的人性道德底線,而野蠻的前現代社會尤其是中世紀落後的神權政權,則還無道德底線。換言之,他們可以不擇手段無所不用其極。可以使出不如畜生的殘忍手段如2001年紐約911恐怖襲擊、造成無辜平民近3000人死亡。2023年10月7日加沙哈馬斯恐怖分子對待手無寸鐵的平民百姓、外國遊客的恐怖襲擊——無差別虐殺所有見到的1200多人,不管婦女兒童、老人病人,擄走綁架無辜平民外國遊客250人。而且他們在虐殺無辜平民後還會狂歡、大笑,完全看不到一絲人性的殘存。對於文明國家而言,這既不合法也不合乎道義,與普通常人的道德認知也格格不入,屬於下三濫非文明反人類殘暴手段。

   (四),現代文明體國家從政府到精英階層、底層百姓,從小的教育就是平等、寬容、愛的教育,對個人的自由、獨立、尊嚴、權利等價值理念深入骨髓,對異己持開放的接納包容姿態。導致出現以傻白甜為特徵的幼稚膚淺的極左人群,愛心泛濫遍布高校及文化、藝術界,造成國家危難時政策施政的掣肘阻力、滯緩了政府的行政效力。而野蠻的前現代社會尤其是中世紀落後的神權政權則從小接受的是仇恨教育,接受大量扭曲錯誤的歷史知識與現實,被洗腦格式化成為權力的工具、奴才、打手,完全不具備基本的文明常識、不具備現代人的基本人性、良知,以致成為人肉炸彈、敢死隊都在所不惜。因此,在文明與野蠻的對峙中,此時文明往往顯得蒼白無力,束手無策。當文明沒有足夠力量對抗野蠻侵蝕,文明還能存續多久?文明還有多少勝算?前景值得憂慮。

(五),現代文明社會都是憲政民主法治自由國家,由於三權分立,他們立法、行政、司法,包括外交軍隊都必須使用民主程序規則,導致行動緩慢,效率不彰,此乃憲政民主法治社會最大弊害之一。而野蠻的前現代傳統專制獨裁社會,尤其是中世紀落後的神權政權幾乎都是專制獨裁統治,他們的政令一言九鼎,所向披靡,效率極高。所以當他們使壞的時候,速度極快、破壞性極大。待現代文明社會反應過來時,往往已經付出慘重代價(遠如珍珠港事件就是顯例。近如俄羅斯入侵烏克蘭。)倘若文明社會還有足夠力量補救尚存希望,如果後續的文明力量沒有足夠強大,連補救的機會都喪失的話,文明還有多大機會存在?

 

  時至今日,當911、ISIS恐怖分子猖獗、俄羅斯野蠻入侵主權國家、10、7哈馬斯恐怖襲擊以色列後,文明社會如何對待不講武德的野蠻國家和組織?這成為當今世界各國政要、精英思考的第一等重要議題。是以毒攻毒、以其人之道還治其人之身、還是依然如故地耐心地講道理講文明講禮儀?如果野蠻邪惡政權、組織利用其經濟、軍事、科技實力以非對稱手段突襲或企圖毀滅文明世界,文明人類應該何去何從?可能的路徑有哪些?

   

  (一)當一群飢餓的動物圍獵弱勢的人類時,你站在動物一邊還是人類一邊?當你手中握有槍炮武器,你幫助那一邊?如果你是人類,那麼無論什麼時候,你一定站在人類一邊,你一定會幫人類。結論:動物與人類並非平等的關係,這個和諧相處是有基本大前提的——這就是人類與動物的平等、和平相處的前提是動物對人類沒有產生即時、重大的生命財產危害。失卻這個大前提,哪怕是佛陀的「眾生平等」的大愛大慈大悲「同體大悲」,在現實世界也不可能存在,它只是人類一個理想境界、一種愛心慈悲的極致表達 。此刻,人類不應當有道德困境。只能兩害相權取其輕。良知的痛楚,讓佛經超度他們。阿彌陀佛!

(二)當人類中的野蠻邪惡勢力、恐怖分子、邪教極權獨裁者,對文明人類不擇手段地以無底線的無差別施暴時,你站在哪一邊?你認為應該如何幫助、拯救受威脅的弱勢群體?如果你是心智正常的人類,你一定站在人類一邊,阻擋邪惡野蠻,你一定明白他們是非正義的,理解正義就是保護人類、消滅邪惡。你此時不會有道德困境,尤其那些主使的黑幫老大頭目,因為他們不僅是非正義的,而且是非人類反文明的敗類。你只會憐憫被洗腦誘騙者付出無謂的生命。「超度」他們,讓他們到地獄吧。祈禱來世不再被欺騙淪落為被洗腦的愚民。

 

(三)當人類中的野蠻邪惡勢力、恐怖分子、邪教極權獨裁者,對文明人類不擇手段地以無底線地以野蠻的核武器、生化武器(細菌武器、病毒武器、化學武器、基因武器)攻擊、毀滅文明世界時,如果你的宗教信仰、民族、國籍恰好與他們一樣時,你站在那一邊?你認為應該怎麼對付他們?以毒攻毒以牙還牙、以其人之道,還治其人之身還是心懷善念手下留情讓他們的目的得逞——把文明毀滅,把文明世界讓位給邪惡來統治?我相信如果你是心智正常的人類,你一定會選擇站在文明一邊,選擇留下文明的人類。此刻,文明人類也不應有道德困境,因為他們已經不屬於人類,甚至連畜生都不如,他們只是魔鬼撒旦,地獄是他們應有的報應和歸宿。

 

(四)《日內瓦公約》有無必要修訂第五公約?我的答案是肯定的。

   哈馬斯、ISIS、基地組織等恐怖分子與前現代專制獨裁政權、中世紀神權政權一樣是人類文明社會肌體上的惡性腫瘤,必須徹底切除,才能為文明健康療治康復。問題上如何切除才能最大限度不傷及無辜?就像人體切除癌症腫瘤,如何在最少程度上不破壞周圍的健康肌體組織、流最少的血,付出最小代價?這其中當然有法律和道德困境。但無視它的存在或姑息養奸得過且過最終禍害的是人類文明自身。任何不傷及無辜的萬全之策是不存在的——至少目前人類文明還沒有找到(AI時代的技術能夠解決這一難題嗎?值得期待!)。但可以依據現有的聯合國憲章、公認的國際法、通行的人道準則外,尤其是1864年8月22日日內瓦公約施行以來的所有日內瓦公約為準繩,並與時俱進修訂日內瓦第五公約,也就是增加日內瓦第五公約。

   核心內容就是:面對於那些野蠻邪惡勢力的邪教、專制獨裁者,文明世界完全可以利用現代精準的高科技手段,擒賊擒王,定點清除或抓捕那些黑惡勢力的背後主使首腦,送他們到地獄或送他們到海牙國際法庭受審,並把它們的邪惡行徑公諸天下、昭示世人。修訂《日內瓦第五公約》可以為文明世界定點清除邪惡暴君、恐怖分子手段時掃清法律障礙,化解文明人類的法律困境和道德困境,對維護現代文明的健康存續有重大歷史意義。    

 

《日內瓦公約》簡介:1864年8月22日,歐洲各國外交大會簽署通過了首部日內瓦公約,確立了創建傷兵救護協會的設想,這標誌着現代國際人道法的誕生。1906年對首部日內瓦公約進行了修訂,擴展了對戰地武裝部隊傷者病者的保護。1899年和1907年對《海牙公約》的重大修訂將保護對象擴大到戰俘。1929年的日內瓦公約是一個里程碑,標誌着國際人道法越來越普及。1949年是紅十字運動歷史上最具重大意義的一年,國際人道法的發展取得了決定性突破。二戰的經驗教訓使修訂國際人道法成為1945年之後的首要工作。《日內瓦第一公約》旨在保護戰地武裝部隊的傷者病者,是對1929年日內瓦公約的修訂和發展。《日內瓦第二公約》旨在保護海上武裝部隊傷者病者及遇船難者,是對1907年海牙公約的修訂和發展。《日內瓦第三公約》旨在保護戰俘,是對1929年日內瓦公約的修訂和發展。《日內瓦第四公約》旨在保護平民。另外,這四部公約包含了一個有關保護非國際性武裝衝突受難者的共同條款。1977年通過的日內瓦公約的附加議定書是國際人道法發展史上的另一個重要里程碑。《第一附加議定書》保護國際性武裝衝突的所有受難者,《第二附加議定書》保護非國際性武裝衝突的所有受難者。2005年12月8日,日內瓦公約關於採納一個新增特殊標誌的附加議定書,即第三附加議定書獲得通過。截至2022年7月7日,日內瓦第一至四公約共獲得196個國家簽署認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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