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阳

注册日期:2009-09-11
访问总量:4059001次

menu网络日志正文menu

我在美国读法学院


发表时间:+-

      

(本文作者四岁跟随父母来到美国。高中毕业时获得美国优秀学生奖(National Merit Scholar finalist),并获全额奖学金入学罗格斯大学。后毕业于奥斯汀大学法学院,毕业后就职于纽约的一家大法律公司。以下这篇文章里,他讲述了在美国读法学院的亲身经历,希望能对有志于申请法学院的学生有些帮助。)


1. 法学学位和入学考试

 美国的法学学位有三种:

 1)法律博士--JD(Juris Doctor),一般大学毕业后再读三年,这是最基本的法学学位。大概需要八十到九十学分才能毕业。

2)法学硕士---LL.M (Master of Law),一般四年完成。很多国际学生愿意读LLM,这是因为他们已经有了本国的法律学位。转了学分,再加上一,两年就可以得到LLM,在美国当律师。也可以回到自己的国家运用美国法律,或者进行国际法这方面的工作。

3)法学博士---SJD(Juris Doctor of Science),这个学位是研究法律的某一个方向,需要在导师的指导下完成一篇论文。

一般美国人都很现实,有一个JD就够了,很少有人去读更高的学位。就连最高法院的大法官都是JD毕业,谁还愿意去找麻烦多读几年呢?所以 LLM 和SJD一般供外国律师和学者来读。

在美国要想进法学院学习,需要参加“法学院入学考试”(LSAT:Law School Admission Test)。LSAT每年四次,是由五个35分钟的选答题部分组成,其中一个部分不算分。还有一个35分钟的写作部分,这个部分也不算分,但是会送到学校作为参考。

LSAT考试主要考三个方面:1)阅读理解能力(Reading Comprehension)

2)分析与推理能力(Analytical Reasoning)

3) 逻辑与推理能力(Logical Reasoning)。

LSAT 满分为180分。如果LSAT能考到165分以上,GPA在3.9以上就可以进比较好的法学院。美国律师学会批准的法学院总共是201个。LSAT成绩在法学院的录取中占的比例最大。

和美国大学录取的情况完全不同的是:

1)法学院录取主要取决于LSAT分数和大学平均成绩点(GPA,Grade Point Average)。

2) 与毕业的大学本身排名也没有很大关系。我和几个毕业于州立大学的朋友,都被很好的法学院录取了。

3) 法学院录取并不在乎在大学参加社团活动情况。

4) 与大学本科专业也没有什么关系。

不管你是学的哲学,历史,数学,还是音乐,只要是你愿意考LSAT,分数够高的话,就可以申请法学院。但是要想进好的法学院,LSAT和大学GPA的成绩越高越好。


2. 法学院的学习

法学院学习总共三年,但是第一年的成绩最重要。在法学院的第一年,大家的课程安排都基本上一样。必修课包括:物业法,国家法,刑法,合同法,法律研究,侵权法,宪法,和法律写作。其中写作部分非常重要,也很锻炼人。我个人认为这一年学到的知识,比在大学四年里学到的都多。

由于有大量的阅读与写作,法学院的学习是非常紧张的。而且第一年是学习成绩最重要的一年。因为第二年初的时候,各个大的法律公司,很多需要律师的大公司,以及政府部门都要到学校来面试选人,招下一年的夏季实习生,这样可以试验一下他们想雇佣的人。

法律公司基本上是完全用招实习生的办法来招收雇员。如果这一次面试不好的话,对以后找工作就会有影响。因为法律公司只能根据第一年的成绩和课外活动来考虑学生的能力。如果第一年的成绩不好的话,会影响面试结果,而使自己从一开始就处在不利的位置。当然面试的技巧也很重要。

法学院的夏季实习是一个非常重要的学习过程。第一年的夏季实习主要是学习一些基本的法律程序和建立关系,最好是能作法官的助手,可以更广泛而有效地接触案例。不过这种实习往往是没有钱的,有时候还要交钱,因为那样可以算学分。

到了第二年以后就可以根据自己的兴趣去选课。比如我就选学了合同法,知识产权法,和商业上的有关课程。还有一些国际法的课程等等……

第二年的夏季实习可以说是法学院最重要的时期,因为这次实习会直接关系到将来的工作。前面讲了公司一般都是从实习生中招雇员,也就是说不通过实习直接进公司的可能性几乎为零。这一年的实习是有钱的,而且是按照以后被雇用的工资来算,还挺高的。我自己就是用第二年夏季实习的钱交了第三年的学费。

第三年的选课就比较自由,通常这时候离毕业所需要的学分已经差的不多了,而且大多数人都知道了自己毕业后的去向。一般就选一些自己最感兴趣的课来补足学分。


3. 夏季实习有多重要?

上法学院的时候,夏天实习和上课一样重要。因为大部分学生都没有与法律有关的工作经历,而法律公司都希望学生有夏季实习的经验。

上法学院后第一年的夏季实习,我去了华盛顿特区的美国索赔法院。这次实习是不给钱的,但是可以算学分。

美国索赔法院有一个很特别的管辖范围,全美国就只有一个索赔法院。最简单的解释就是,任何找美国政府赔钱的人,不管是什么原因,也不管是在美国哪个区域,都可以到这个法院起诉。但是大部分的时候,原告也可以到就近的法院起诉,所以美国索赔法院并不比别的法院忙。如果原告不满意索赔法院的裁判,可以到联邦巡回法院上诉。要是巡回法院也解决不了,还可以上诉到美国最高法院。说起来,美国索赔法院很像一个地方法院,但是这法院的管辖范围是按主题决定的。

那一次是在法官布兰顿(Braden)的议事室实习。法官布兰顿那年招了七个实习生。开始只有六个人,都被塞在一个很小的屋子里。挤是有一点挤,但是我们坐得那么近也很快就成朋友了,没事就聊天(当然有时候有事也会聊天)。我们实习期间有两个主要任务:第一是要学习写一个司法决议,第二是要仔细地观察法官布兰顿带我们参加的所有活动。

我在法官布兰顿的议事室只实习了一个半月,但是给她留下了很好的印象。法官布兰顿给了我们很多机会,参加各种各样的活动。比如,我们观察了很多法庭审理,到美国最高法院去听讲话和吃晚饭,还去了一个宇航工业公司访问。下班后还会跟别的法庭或政府机关打棒球。

虽然我在法官布兰顿的议事室时间不是很长,但却是我最重要的实习经验。法官布兰顿在法律界里有很多关系,她也很愿意利用这些关系来帮她的实习生去建立关系和找工作。如果不是到她那里去实习,我很可能不会顺利找到毕业后的第一份工作。

那次夏季剩下的时间,我去了一个很小的知识产权法律公司,每周去三次。因为公司很小,大部分的工作都是从网上来的,所以基本上没有客户到办公室。在那里,我主要做的事都与申请商标有关。事情和活动没有在法院那边那么多,但是由于我对知识产权法很感兴趣,所以觉得挺有意思的。

  第一年的夏天实习,不仅仅是让学生体会以后的工作环境,而且对增加工作经验也很有帮助。所以第一年实习时建立的关系和积累的经验,对于第二年夏季实习和毕业后找工作都是十分重要的。

 4.抓住机会

法学院第二年夏季实习是上法学院最重要的几个月。因为大部分法律公司只从实习生里招收员工。不经过实习而进入公司的员工,需要很特别的关系或运气(或两者都有)。

找实习工作最常见的方法,是参加法学院的校园面试(OCIs:On Campus Interviews)。每年十月份,法学院会请大批的法律公司,政府机构,和其他的大公司,到学校跟学生面试。每个公司派的面试者会在两天的时间选一些候选人,送到公司的本部去第二轮面试。校园面试时,每个人只有15分钟面试时间。记住,这是你唯一的机会让面试者知道你的能力和个性。

第二轮面试的时候,公司或用人单位会请你到他们的本部去,用半天时间跟4-6个律师面谈。面试完了,平常会有两个律师带你出去吃饭(别太放松!这也是面试的一方面,是看你在日常环境表现如何)。第二论面试主要是看你的个性跟公司的文化是不是融洽。

校园面试的时候有两个法律公司给了我第二轮面试机会。遗憾的是,这两个公司最后都没给我实习机会。面试期过后,我没有找到第二年夏季实习工作,有一点失望。总结一下经验,觉得自己面试经验不足,没能抓住机会展示自己是很大的错误。

那个学期,有一位电信企业家给我们讲一门“电信规章与创新”课,使我对电信和做生意产生了兴趣。那门课结束以后,我问那位老师他需不需要学生帮他做些事。没有想到,他正好有一个想法,于是我就得到了这个机会。

他是要建立一个崭新的非盈利电信公司,整个过程用了差不多一年时间。我从头开始学习开公司的过程,很多都是课堂上学不到的经验。在申请公司成立的时候,我给自己封了一个副总裁的位置。不过我也自己动手铺了很多电话线,因为技术工人也就我一个。

到第二年的二月,我收到了法官布兰顿的电邮问我情况。我告诉了她我们公司的情况,也说了夏天继续要在自己公司工作。她问我想不想跟她到纽约“知识产权法律协会年会”,她想介绍我认识一些人。这是一个法律界规格很高的年会,一般不允许带别人去,除非是自己的孩子。(她在法律界威望很高,估计也是对我印象很好。)我当时就答应了,因为我觉得这是跟知识产权律师建立关系的好机会,也能进一步扩大我们公司的影响。

三月份,我来到了纽约。那天晚上法官布兰顿介绍我认识了很多人,从晚上八点一直跑到十二点。每见到一个人我就介绍我们的公司,等到我和R&G公司的M先生见面的时候,我已经练好了我的演说,肯定给了他很好的印象。

回到学校没过多久,M先生给我打来电话,问我愿不愿意去纽约面试,他说纽约夏季实习生班还有一个空缺。我有一点儿为难,因为我们的新公司正在发展中。我问了我的父母,朋友,和一起开公司的老师,他们都认为我应该去纽约去面试。于是我同意去面试。

因为有了以前面试的经验,这次我作好了充分的准备。面试以后我对结果有些信心,也有一点儿担心。五月二号,M先生给我打了电话,说我得到了纽约实习的机会。后来我才知道这是专门为我设立的位置,因为招生工作早在去年年底就结束了。

  夏季实习结束时,我们都知道了结果。毕业以后,我顺利进入了这个美国前25名的大法律公司。


(这篇文章是我儿子几年前写的。这次经公众号“雲中锦书苑”发出,深受很多华裔家长和学生喜爱。特此贴到这里,希望对海二代们的选择有所帮助。)

欢迎扫码关注,更多惊喜不断!






浏览(5592)
thumb_up(5)
评论(8)
  • 当前共有8条评论
  • Li_Duan

    其实JD 就是最基本的法学学位,在英国叫LLB, 从字面上翻译成法律博士并不确切,在中国还以为是个什么博士学位。其实主要就是从事commercial law 的工作,与真正的打官司法又不同。在美国学法律和医生都要先有一个本科学历,英国却是大多从中学直接招。

    屏蔽 举报回复
  • Li_Duan

    其实JD 就是最基本的法学学位,在英国叫LLB, 从字面上翻译成法律博士并不确切,在中国还以为是个什么博士学位。其实主要就是从事commercial law 的工作,与真正的打官司法又不同。在美国学法律和医生都要先有一个本科学历,英国却是大多从中学直接招。

    屏蔽 举报回复
  • Li_Duan

    其实JD 就是最基本的法学学位,在英国叫LLB, 从字面上翻译成法律博士并不确切,在中国还以为是个什么博士学位。其实主要就是从事commercial law 的工作,与真正的打官司法又不同。在美国学法律和医生都要先有一个本科学历,英国却是大多从中学直接招。

    屏蔽 举报回复
  • Li_Duan

    在美国学医和学法律都要先读一个本科,门槛高,因为竟争太大,其实浪费时间和钱。

    屏蔽 举报回复
  • Li_Duan

    其实JD 就是最基本的法学学位,在英国叫LLB, 从字面上翻译成法律博士并不确切,在中国还以为是个什么博士学位。其实主要就是从事commercial law 的工作,与真正的打官司法又不同。在美国学法律和医生都要先有一个本科学历,英国却是大多从中学直接招。

    屏蔽 举报回复
  • Li_Duan

    其实JD 就是最基本的法学学位,在英国叫LLB, 从字面上翻译成法律博士并不确切,在中国还以为是个什么博士学位。其实主要就是从事commercial law 的工作,与真正的打官司法又不同。在美国学法律和医生都要先有一个本科学历,英国却是大多从中学直接招。

    屏蔽 举报回复
  • 春阳

    记得,太记得了,我们可爱的龙乡主角紫云姑娘。我也很少过来。谢谢你,祝你新年快乐!

    屏蔽 举报回复
  • 紫云

    多年不上万维了,今天上来一眼看到春阳,立马想起我们曾经龙乡的姐妹春阳,一定是你,那些久远的美好来了。问候你,还记得我吗。

    屏蔽 举报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