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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T: 如何处理人性:美国与民国开国精英的一点对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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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处理人性:美国与民国开国精英的一点对比

谌旭彬

 

  托克维尔说过:“人心中也有一种对于平等的变态爱好:让弱者想法把强者拉下到他们的水平,使人们宁愿在束缚中平等,而不愿在自由中不平等。……自由并不是他们期望的主要的和稳定的目的,平等才是他们永远爱慕的对象。”

  托氏道出的,是人性中固有的缺陷。

  所谓“对于平等的变态爱好”,大体可以理解为“如果自己一天只能吃一顿饭,也会希望其他人和自己一样”,亦即“不患寡而患不均”,不喜欢见到有人在同等的合法规则下比自己过得好,也就是所谓的“宁愿在束缚中平等,而不愿在自由中不平等”。

  如何处理这种“人性的固有缺陷”,其实是现代政治最基本的出发点。

 

美国开国精英接受人性的缺陷

 

  美国革命是一场政治革命。革命最重要的成果之一,是确立了“人民”这一概念在国家政治生活中独一无二的地位。

  在美国的开国精英们看来,“人民”不但是革命最强大的道义后盾,也是新政权最终极的合法性来源,亦即“人民”是国家主权唯一的所有者,是政府一切权力的来源。

  但开国精英们所赞美的“人民”,只存在于抽象的政治概念里。对具体的“人民”,开国精英们并不信任。

  譬如,在纽约批准宪法大会上,亚历山大·汉密尔顿曾宣称,在“自由的共和国”,“人民的意志构成政府的根本原则”;但他随后又说,“(人民)不具备系统的政府管理所必需的辨别力和稳定性”,他们“经常被错误的信息和激情引向最严重的错误”。

  再如,在弗吉尼亚批准宪法大会上,埃德蒙·伦道夫一再称颂抽象的“人民”,但却在发言中用“herd”(牧群)来指代“大众”,以至于被人责备用词不慎、蔑视人民。

  其实,这并不是用词不慎的问题,而是一种对具体的人存在的人性缺陷的警惕与怀疑。

  这种怀疑,可以说是一种“欧洲传统”。18世纪英国的“乡村辉格派”就认为“人民”具有双重性,他们赞颂抽象整体的“人民”,将他们描述成政治权力的终极源泉;同时确有对那些具体参与社会政治的“人民”满怀戒备。

  美洲的清教徒也喜欢说“人民的声音”就是“上帝的声音”,但在涉及具体的、活生生的“人民”时,却又断言“在几乎每个时代和每个国家,人民作为一个集体始终难以在行动时带有任何一点节制和智慧”,将他们描述成“愚昧而轻率的大众”。

  基于这种对人性缺陷的戒备,多数美国开国精英,不相信具体的“人民”拥有自己统治自己的素质和能力。

  譬如,约翰·亚当斯曾以回顾历史的方式,如此描述具体的“人民”的“可怕”面目:“民众的忌妒的呼声、猜忌、疑心、自负、傲慢、骄横、野心和某个地位优越者的暴躁”,一旦被用来对付某个人,结果必然是,“一群不受节制的乌合之众的愤怒和狂暴,通过擅长蛊惑的专制者的暗中挑唆,就会爆发为各式各样的攻击、毁谤和怒火,往往以谋杀和屠戮而告终”,其程度之可怕,在专制主义的历史上随处可见。

  在亚当斯看来,“人民的统治”很可能沦为“人民的暴政”,在地域狭小、人口甚少的雅典式城邦,“人民的统治”尚且不能很好地处理政府事务,在美国这样一个土地辽阔、人口众多、居民分散的国家,“人民的统治”自然更加靠不住。

  不过,开国精英们并不打算因此放弃共和体制,也不打算将具体的“人民”从政治生活中驱逐出去。前者决定了“人民”将成为国家正当性与政府合法性的来源。后者则考验开国精英们对人性固有缺陷的处理能力。

  解决问题的办法是制度设计。

  如汉密尔顿所言,“人民是动乱而多变的,他们很少作出正确的判断或决定”,因此,“唯有一个永久的机构才能制约民众的轻率放肆”。

  詹姆斯·麦迪逊的主张更具体。他建议设立一个任期较长的第二院,因为“人民”对他们的真正利益缺乏了解,容易犯错误,而他们的直接代表也会出于同样的原因而犯错误,于是就需要在政府中设立第二院来制约第一院,匡正它因“易变和冲动”所犯的错误。

  当然,也有一些非常端的意见。比如,主张将政府管理定性为一种“专门技艺”——“政府管理是一门科学,如果不鼓励人们用三年甚至一生奉献于它,这门科学在美国决不会得到完善”——所谓“用一生奉献于它”,其实是主张推行“政治职业化”,也相当于将普通民众排斥在政府的大门之外。

  最后,开国精英们用“代表权、选举权、同意权和知情权”四者,确立了“人民”和“政治精英”之间的一种“委托-代理”关系。人民将“代表权”出让给“政治精英”,不必直接参与国家政治事务,如此可以避免“人民直接统治”带来的种种弊端;通过“选举权”,“政治精英”与“人民”之间互通流动,“人民”可以上升为“政治精英”,“政治精英”落选后也须回归“人民”(当然,这只是整套制度设计的一部分)。

  简言之,这种制度设计,核心前提是承认“人性存在缺陷”(或谓之“人性恶”)。

 

民国开国精英不接受人性的缺陷

 

  与约翰·亚当斯等人相似,中华民国的开国精英们,也是一方面赞颂抽象的“人民”,一方面对具体的“人民素质”心怀戒备。

  以革命党领袖孙中山为例。

  近代史学者高华有一段精辟的总结:“孙中山对中国百姓的政治和文化素质持悲观态度。他认为中国人民由于长期生活在专制之下,未能接受现代教育,与现代国民的水平相距遥远,以这样的国民素质不能迅速适应并享受现代民主政治。‘夫以中国数千年专制退化而被征服亡国之民族,一旦革命光复,而欲成立一共和宪治之国家,舍训政一道,断无由速达也’。因此,国民党有责任以‘保姆’身份‘训导’、开化民众,才能为国家进入未来的民主宪政阶段培植基础。‘民国之主人者,实等于初生之婴儿耳,革命党者,即产此婴儿之母也。既产之矣,则当保养之,教育之,方尽革命之责’。”(《 南京国民政府权威的建立与困境》)

  再以立宪派领袖梁启超为例。

  早在辛亥革命之前,梁通过观察旧金山的华人社会,就已得出了中国“人民”素质低下、不够资格享受共和体制的结论。

  在梁看来,华人没有政治思想,缺乏自治能力,旧金山的华人,生活在美国这种自由的共和政体下,犹不能达文明之境,形成一个有秩序的华人社会。旧金山华人尚且如此,国内华人自然“只能受专制不能享自由”,共和政体万不可行于今日中国:“共和国民应有之资格,我同胞虽一不具,……若夫数百年卵翼于专制政体之人民,既乏自治之习惯,复不识团体之公益,惟知持个人主义以各营其私,……(若实行共和政体)乃将不得幸福而得乱亡,不得自由而得专制。”

  不过,同样是对具体的“人民”怀抱着不信任,相比美国开国精英以制度设计来防范“人性的固有缺陷”(或谓之防范“人性恶”),中华民国的开国精英们则集体走上了“不接受人性的固有缺陷”、“改造国民性”(他们喜欢把普遍的人性上升为“国民性”)的路径;而在“国民性”改造完成之前,他们一致选择了“开明专制”。

  比如,袁世凯的幕僚杨度,在1915年4月为袁氏撰写了两万余字的《君宪救国论》,文中大谈国情论,说中国人素质太低,与其共和不如专制,不如立宪而行君主;袁还借了外国幕僚古德诺之口,强调中国民智未开、权利观念淡薄,目前“应当强调的是权威而非自由”。

  梁启超与孙中山,则早在民国成立之前,即真诚地认为中国民众须经过一段时间的“开明专制”,以求提高素质,成为合格的共和国国民,然后共和政体方能落地实施。

  孙的“开明专制”模式,是通过革命手段,实施“一党训政”。这种意见,在革命党人中颇为常见,比如,陈天华曾说过:“吾侪……以为欲救中国,惟有兴民权改民主。而入手之方,则先以开明专制,以为兴民权改民主之预备。最初之手段,则革命也。”

  梁启超的路径,则是以和平改良手段,与当政的实力派人物“合作”,在既成体制内,造一个“开明专制”的内核。故而,在“二次革命”中,梁选择无原则地支持袁世凯;1916年,又与自己所创的“进步党”无原则地支持段祺瑞。先后试图将袁、段二人打造成“合格的开明专制领袖”。

  简言之,美国的开国精英,将“人性缺陷”当作一种社会常态,并不曾奢想以某种手段去改造“人性”。如约翰·亚当斯所言,“民众的忌妒的呼声、猜忌、疑心、自负、傲慢、骄横、野心和某个地位优越者的暴躁”,这些都是人性当中难以消除的东西,必须正视、承认这些东西很可能会伴随人类社会直到永远。在这个前提之下,通过政治制度上的设计,将其负面影响制约到最小,是一种合理的路径。

  民国的开国精英则逆其道而行之。比如,梁启超批评国人“惟知持个人主义以各营其私”,且将这种人性中固有的自私归咎为“专制政体”的戕害,言下之意,即是认为人性中的自私,可以通过某些手段来祛除(后世也确实出现了“斗私批X”之类改造人性的政治运动)。

  其实,如果梁启超等人所谓的“国民素质”指的是“无代表不纳税”、“天赋人权”等现代政治、文化、科学常识,那么“提高国民素质”的说法自然没有问题。不过,这方面素质的欠缺,并不妨碍共和政体的建设,也不成其为必须搞“开明专制”的理由。但梁的批评触及“不识团体之公益,惟知持个人主义以各营其私”等内容,则明显可知他所想要改造的乃是“人性中的固有缺陷”。

  梁启超等人的这种做法,虽是真诚地想要实现共和,实际上却背离了“共和”的本意。在共和政体下,“人民”是共和的主体,但不需要所有民众都具备参与共和政治的能力。理由很简单:

  (1)全民直接参与政治事务是很恐怖的。如约翰·亚当斯所言,“一群不受节制的乌合之众的愤怒和狂暴,通过擅长蛊惑的专制者的暗中挑唆,就会爆发为各式各样的攻击、毁谤和怒火,往往以谋杀和屠戮而告终”。

  (2)代议民主共和体制是一种精英“委托—代理”模式,对普通民众素质的要求并不高,并不需要他们“灵魂深处闹革命”,消灭“各营其私”的“个人主义”。

  以梁启超为代表的民国开国精英们,并没有意识到,他们那种“改造人民”的执念,走到极致时,会造成什么样的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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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转载了此文。有关“人性的缺陷”我是同意的,也就是托克维尔说过的:“人心中也有一种对于平等的变态爱好:让弱者想法把强者拉下到他们的水平,使人们宁愿在束缚中平等,而不愿在自由中不平等。……自由并不是他们期望的主要的和稳定的目的,平等才是他们永远爱慕的对象。”但我还是觉的,儒教文化的中华民族(其实就是汉族)与欧洲基督教文化的白种人之间,在价值观和生活态度上有差异。正是因为这样,西方资本主义民主自由的理念很难自发地产生于中华民族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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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当前共有5条评论
  • 水蛇

    【但我还是觉的,儒教文化的中华民族(其实就是汉族)与欧洲基督教文化的白种人之间,在价值观和生活态度上有差异。正是因为这样,西方资本主义民主自由的理念很难自发地产生于中华民族中。】

    这话说的很有道理。东西方的平等,自由观不一样。

    西方的平等,几乎是渗入到家庭之中的。不仅长幼,师生之间也是如此。但同时,西方的平等观,又将政治,经济分割的很清楚。这与中国又截然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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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幼河 回复 SimonN

    这篇文章涉及的理论并不通俗易懂,但值得认真思索。

    千万不能用“对”和“错”来简单地大而化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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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天雅
    中国的问题,不单单是共产党的问题。共产党不仅仅中国有,其他国家也有过,但没有那国的像中国这样的。最精辟的说 "这和统治阶层不信教(神)有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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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天雅
    在亚当斯看来,“人民的统治”很可能沦为“人民的暴政”,在地域狭小、人口甚少的雅典式城邦,“人民的统治”尚且不能很好地处理政府事务,在美国这样一个土地辽阔、人口众多、居民分散的国家,“人民的统治”自然更加靠不住。
    ---- 应该是适用范围。看美国,联邦是选举人制,而基层是直接民主选举。联邦的归联邦,州政府规州政府。county 的归county。 在基层执行的是典型的选民自我管理。联邦管对外的外交,国防。地方管民生,治安。所以对土生土长的美国人来说,他们觉得地方选举更重要。同事中不乏一些参与竞选成为学区委员会成员的。因地产税的大部份用于学校,学区委直接就监管。通俗的说法,权力权力,就是用钱的权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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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Simon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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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全民直接参与政治事务是很恐怖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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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其实绕来绕去你想说的就是五个字:

    还是专制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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