思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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逻辑与常识-再炒“红黄蓝”事件冷饭


发表时间:+-

最近看到格致夫博以 “逻辑论证" 推翻了红黄蓝幼儿园儿童遭到性侵的可能性,不禁有话想说,虽然这已经算是炒冷饭了吧。

逻辑思维,或者逻辑论证是什么? 网上有种比较靠谱的说法:逻辑思维是人们在认识过程中借助于概念、判断、推理反映现实的过程。它与形象思维不同,是用科学的抽象概念、范畴揭示事物的本质,表达认识现实的结果。

首先,逻辑论证不等于推理。能思考的人都会推理,然而以科学的方法,能揭示事物本质,最接近现实的推理,才是逻辑推理。

引用格博的原话:

现实中,确有行为极度不正常的罪犯,犯下罕见的奸淫幼童罪孽,但已知发生的这类恶性事件特点基本都是1)非正常人、2)非组织性偶发、3)单人孤立、4)在难以发现的隐密场合、5)无他人知情、6)无他人在场的情况下发生。从未听闻有组织的集体、多人在场情况下的案例!

而与普通民众不同,北京某团至少都是由符合基本条件的军人组成,他们不可能存在缺失基本判断力、精神不正常、亡命之徒之类的非正常人。这些军人没有理由比普通民众有更高的犯罪率,犯下变态奸淫幼童重罪的几率只会更低!事实上,也从未听闻有军人犯下这类罪孽的案例。 

那么,只要不是真弱智、真脑残,尤其不是目的不纯的别有用心者,甚至无需罗列出显而易见的理据和逻辑,就不难得出如下基本结论:

1)正常人(军人)可能性微乎其微;

2)有组织地可能性微乎其微;

3)以集体方式可能性微乎其微;

4)在幼儿园环境可能性微乎其微;

5)多人知情可能性微乎其微;

6)多人在场可能性微乎其微;

7)以幼儿描述的“活塞运动”方式可能性微乎其微。 

 

以上的说法应该说具有常识性,也用了一定推理的方法得到了结论,然而离“科学的抽象概念,范畴揭示食物的本质”,恐怕还差得太远。实际上,这种思维方式,与其说是逻辑思维,不如说更接近形象思维

先举个例子。格博说了,

而与普通民众不同,北京某团至少都是由符合基本条件的军人组成,他们不可能存在缺失基本判断力、精神不正常、亡命之徒之类的非正常人。

上面这个判断的科学性又在哪里呢?是更像直观的观察,还是有科学根据的推理和论证呢?

有组织地可能性微乎其微;以集体方式可能性微乎其微;在幼儿园环境可能性微乎其微;多人知情可能性微乎其微;多人在场可能性微乎其微;以幼儿描述的“活塞运动”方式可能性微乎其微...

微乎其微是等于零的意思吗?事情的本质是什么呢?本质是:有组织的可能性微乎其微,但是有:以集体方式可能性微乎其微,但是有:在幼儿园环境可能性微乎其微,但是有...忽略“微乎其微”的可能性,怎么看也不像一种科学的态度。

格博多次提到“未知发生”“从未听闻”。格博没听说过的,难道都不存在吗?相当多的情况下,直观,耳闻,是非常不可靠的。比如古人通过直观观察,几千年年来认为太阳围着地球转,但科学还是证明事实恰恰相反,把布鲁诺烧死也没用。

失去了科学性,严谨性,客观性,你的思考也就不成其为逻辑推理,最多是一个自封的“摇椅侦探”的非专业性评论而已。

再多说几句。红黄蓝事件是一场彻头彻尾的中国悲剧。如果儿童有遭到过性侵,那么最悲哀的是儿童,如果没有,那么最悲哀的是家长。本来,提出诉讼,提出犯罪嫌疑人,是最正常的事情。媒体炒作,本不是家长能够控制的。西方社会没有因为“造谣”被政府抓的,有的只是因为“诽谤罪”被私人起诉。红黄蓝事件的诡异之处在于,家长指出的嫌疑人的是一个群体中的某几个人,而并非某个群体。比如说实施性侵的是几个男人,那么中国的全体男人就因此蒙羞,要起诉“诽谤罪”吗? 问题的关键还是,这是中国,这个群体太特殊了,老虎的屁股不但是摸不得,连提也不能提的。

事实上,这位被抓的家长虽然在压力下反悔了,道歉了,中国幼儿的家长还是应该万分感谢她的,因为毕竟有人把这个问题公开提出来了,那些猥琐儿童者至少在短时间内应该有所忌惮吧。我上小学二三年纪时一次体检过后,学校里女同学之间风传多人被男医生抚摸,至今印象还很深深刻。然而那时候没有老师或者家长说过一句话。

所谓录像,硬盘,甚至受到侵害的证据都不是问题。没有录像公安机关就破不了案了吗?那么世界上多数案子也就破不了了,刑侦学也就用不着存在了。国外这种案件的处理方法,第一是是依赖受过训练的心理学家,第二是依赖警方提供的大量,翔实的外围证据,和陪审团的常识,良知。媒体经常曝光的,成人控告十几,几十年前被教练,牧师性侵,并且不乏有人因此获罪的,最重要的的判案根据,就是心理学家的专业意见,而非身体受到侵害的证据。在中国,训练有素的心理学家当然是稀缺资源,他们的“专业意见”是否受权势左右更是一个不确定的问题。所以,在中国,这类案件出现红黄蓝这样的结果并不奇怪。

实际上,格博这种“摇椅侦探”的“逻辑推理”,对探案过程没有任何意义,但凭证他的直觉和常识,他是可以做一个合格的陪审团成员的。因为需要有逻辑和科学精神的,是公安机关和律师。他们的任务是举证。而陪审团是有普通公民组成的,他们需要的常识和良知。我相信格博如果是陪审团一员,可能会以“发生的可能性微乎其微”而判被控方无罪,这就无可厚非了。问题是,调查和举证在这个判案过程中完全缺失。没有认真,科学的调查和举证,要陪审团何用?所以中国人很聪明,根本就不用陪审团。

红黄蓝事件应该算是中国社会一面照妖镜吧 - 表面上看起来是一场小小的闹剧,一两个星期以后就不再是热点,可以完全忘记了,然而背后那种深沉的悲哀和彻头彻尾的荒唐,令人细思极恐,不如不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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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73)
  • 当前共有73条评论
  • thebay 回复 思羽

    谢谢思羽鼓励。我一般潜水,但是这次那个人的言论过了底线,所以忍不住冒了几个泡。以后会多关注你的园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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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思羽 回复 thebay

    thebay,

    看到这么多人为你点赞,我就无须多说了!赞赏你的思辨能力,更赞赏你的勇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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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hebay 回复 格致夫

    你的思路很奇葩啊,那红黄蓝事件和火车飞机出事的概率相提并论,后者可以或略不计所以前者也可以或略不计?什么狗屁逻辑!现在我知道格子夫为什么老是说不到点子上是因为思路像筛子,老是漏掉要点,而且基本上是个没心没肺的油腻宅男,活在自己的可怜小井底,不知道外面的世界发生了什么,因为已经超过了他的小小想象力。再一次告诉你,对于儿童的性骚扰在中国不是一个小到可以忽略不计的概略。希望你可以从你的白日梦里醒醒面对现实不要再说不负责任的话再伤害已经被伤害的儿童心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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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思羽 回复 思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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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思羽 回复 格致夫

    格博,

    你一下子问了我这么多问题,其实答案都在我的正文和给各位的回复里啊。翻来覆去得说车轱辘话有什么意思呢。

    我写这篇博文的原因确实是有感而发,并非为了打倒您的观点甚至其他。经过这几轮讨论我明白了一点,就是网上的讨论往往是鸡同鸭讲,因为三观不同,思维方式不同,谁也不可能说服谁的。

    我诚实得告诉你和大家,我没有专门研究过逻辑推理,但在思考问题的时候,我尽量尊重事实,尊重理性和逻辑。

    请允许我举个简单的例子,比如我请一位木工做一个书架。书架做好以后,我发现它是歪的,一碰就倒。我指出这个问题后,木工先生不干了,说:“你说我打的书架是歪的,你打个正的让我看看?”

    是啊,我不会打书架,但是我不是瞎子,至少我能看出来这个书架在地上站不住吧?

    另外,社会范畴的问题,不大可能用纯逻辑推理的方法来解决。相反,社会上的公平,正义,社会的进步,一般都是由有良知,尊重常识和事实的人们来推动的,他们有时候就是平常老百姓,比如那位坚决要坐在公共汽车前排的黑人女士。

    如果我的正文和留言有冒犯您的地方,还请你原谅。我确实不同意您对这件事的思考方式和由此得出的结论,但是我尊重您的智商和认真讨论问题的态度。讨论问题真的没有输赢的问题,如果非要论输赢的话,我承认,您赢了。我写这个博文就是为了发表我的观点,现在这个目的达到了,其他的都无所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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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pia@ 回复 格致夫

    格博高举“逻辑”大旗,同时对自己的逻辑混乱哑口无言之中。格博这是自己打自己耳光。

    记忆中,格博自己打自己耳光,也很多次了。重复愚蠢让人摇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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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pia@ 回复 格致夫

    “虐童以及对儿童性侵本身就是尾端小概率事件,如果看统计数据的话。“可能性微乎其微”逻辑上并不否认尾端小概率的存在,换言,格博的说法并不能推翻虐童事件,达不到洗白目的。”

    -问格博,对上述简评有能力提出异议吗?没有的话,被理解为格博理解了自己的逻辑混乱所在。

    格博做起缩头乌龟,没有勇气面对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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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格致夫 回复 思羽
    4】你思羽又说了不少,问你几个问题,如果你还诚实的话,请你正面回答。

    【我的答案是:性侵存在着各种可能性。】

    你能明白这是答非所问吗?我那篇的主旨是讨论网传谣言是否可信,这与你说的性侵的各种可能性是一回事吗?

    【难道就因为你说的那一种没有证据,就可以一笔购销了? 】你能不造谣吗?我的评论根本不涉及证据!你看到那部分有你这个说法?

    【我的正文指出了他的逻辑不自洽】,请你具体指出来:“逻辑不自洽”在哪里?

    【用逻辑推理的方法,和找算卦先生扶乩本质上是一样荒唐的。】这是典型的反智思维。与运用场合无关,逻辑推理是一种科学的方法,将其贬低为算卦先生之术,你是在诚实讨论、理性表达吗?

    【忽略“微乎其微”的可能性,怎么看也不像一种科学的态度。】飞机、高铁都有出事的可能,大家都在忽略其“微乎其微”的概率!包括全世界绝大多数的科学家,都不会拒绝乘坐,是他们到都没有科学的态度,还是你不懂装懂?

    够了,你的博文通篇都是不懂装懂的东西,我没工夫给你一一纠错。而你居然大言不惭我的逻辑推理的真假。早就要求你拿出你的真正的逻辑推理的实例,你又拿不出,却借口不适用此事!请你诚实地告诉大家,你真懂逻辑推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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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格致夫 回复 思羽
    1】思羽对自己博文的功能界定很清楚:“大家来网上写博,就是为了交流一下看法的”。为啥格致夫的博文功能就变了?与嘎子一样,把我的博文升级为法官判案的有不少吧?思羽就更不可思议,她自己的是交流,而对我的,她就探讨对探案过程、检方起诉、律师辩护、法官断案的影响!我的第一个问题是:凡是把本人交流看法的文字理解为影响判案的人是不是足够脑残???谁是这类脑残货,你们自己都清楚。2】呈现的非常有规律的事实是,凡是攻击、反驳格某人拙文的,都是不懂逻辑推理(包括装懂)者,包括博主思羽和敢说“推理和逻辑是两码事”的嘎子。正应了那句,无知者无畏!非常准确的至理。这样的无知无畏者还有谁呢?他们自己也清楚。3】充分暴露了文革红卫兵本色、以及街头小流氓、小混混本来面目的也有几位,这类狗屁不通的货色,狗嘴里当然吐不出象牙,别指望他们能讲出哪怕一条像样的反驳理据,根本不值得回应。倒是早就有人提醒我有位神经不正常的pia@,果然是一脑子死循环,只会翻来覆去重复呓语。这位始终死抱不放的奇葩逻辑是:凡是把他当空气,不理会其呓语者,都等同于同意他的任何说法!这不是精神病才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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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思羽 回复 思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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