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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天一的减刑和无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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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天一的减刑和无罪

刚才收到朋友转来的一篇有关李天一案件的二审判决预测,结论是“减刑是必然,无罪不可能”。不管对不对,在这里转发一下。贫道平生喜欢看的就是这种预测性的文章,预测正确了以后会有一种莫名其妙的快感!

  刚看到金兄的文章,说李家律师的辩护策略错了。

  其实,两个律师是非常厉害的。我们能想到的,他们全都想到了。随着案件的进展,我越来越肯定了当初的预感,这个案件,无论换了谁来做律师,哪怕全世界的律师都来帮李天一辩护,他也不会赢。

  以本公子超凡的智商分析出的二审结果,减刑是必然,无罪不可能。其实这个结果,从法院报转载人民日报微博那一天,就已经很清楚了。

  减刑是必然,一来可以平息越来越躁动的新民意,二来给自己找个台阶下,三来也让梦鸽的折腾有点儿小回报,不然搞不好她还会继续折腾。前阵子举国上下把梦鸽一家消遣得够呛,要是杨妹妹前脚刚出精神病院,梦鸽后脚也跟着进去了,肯定会引来逼人太甚的责怪声。再者,这次有两位著名大律师前来辩护,还提供了大量新证据,把法院搞得头都大了,你说你们这不是没事儿找事儿么?无奈只得拿出权威气势,踢球一样地驳回了这个驳回了那个,可没想到这两位居然能不歇气地跟你辩上十二小时,再这么下去迟早得坏事儿,,,和他们理论估计不是对手,不如干脆减个刑拉倒,既省了取证查证诸多麻烦,还显得对被告人的申诉确实是认真对待了。

  律师田某某根本不在乎给不给李某某减刑,他在乎的只是案件的定性,有罪还是没罪,因为李某某要是没罪了,杨某某就得有罪了,杨某某一有罪,那田某某也得跟着栽进去,,,这是万万不可以的。必须不惜一切代价维持有罪定性。只要定性不改,杨某某就不会被抓,他也就跟着安全了。最要紧的,是那笔钱终于收踏实了,可以放心大胆地花了。有自由没钱不行,有钱没自由也不行,二者缺一不可,自由加钱才是王道!

  李家律师是在乎无罪的,这一二三四届律师前赴后继的,还不就为了争个无罪而“折戟沙场君莫笑,古来征战几人回“?但是,在无罪无望的情况下,减刑也是一种胜利。在如此恶劣几乎是寸步难行的环境下,能辩成减刑的结果,也算是奇迹了。

  被一审的”十年“吓怕了的梦鸽,忧心忡忡的梦鸽,对她来说,减刑更是一种极大的安慰。即使结果仍是有罪,她也没理由不接受减刑的判决,说不定还会感激二审法院的量刑合理。

  然而,大家都忘记了,李某某就算真犯了强奸罪,也就是个两三年的事儿,本来至多三年的刑期,现在从十年减到五年,却让你不禁感激涕零,哎,,可哪一个傻瓜会为了坚持无罪的名份,好好的五年不坐,偏要坐个十年?人的本性都是懦弱的,在恶劣的环境下求生存,要求就会越来越低,稍微的改善,都会给他们带来极大的满足。

  记得大仲马的【基督山伯爵】里有一句名言:“世上没有幸福和不幸,有的只是境况的比较,唯有经历苦难的人才能感受到无上的幸福。必须经历过死亡才能感受到生的欢乐。”

  如果你想知道什么叫幸福,那么我可以告诉你,幸福就是:你原以为自己要在监狱里呆上十年,结果他们突然告诉你,你只需要呆五年就够了,,,这,就是幸福!

  我有充分的理由相信,减刑,已经是李家一二三四届律师付出了”头上有血,身上有伤,心中还有痛“的代价才获得的结果。

  如果你不相信这已经是最好的结局,那么请你读读下面这些东西:

  【二审庭审状况】:

  视频新证据 法庭认为无合法效力

  知情人士称,开庭前李家新律师提交了一组视频,系律师在案发后到事发酒店房间内拍下客观环境等,用以证明被害人在报警时有虚假陈述。昨日开庭,李家律师又提交了一组新视频,是其到事发后杨某去过的医院、事发宾馆周边拍摄的视频,证明这些地点周围有很多摄像头,认为法院应调取这些监控资料。

  对此,检方认为现有证据已很充分,法庭也认为这些视频在取证方式、证据形式上都不合法,也无效力,因此依法驳回调取新证据的申请。至于李家要求鉴定人员出庭说明杨某的伤情是自己造成的申请,也未获法院准许。

  这就是现状!

  1)虽然找不着精斑也没找着DNA,可原告说你强奸了,别人也都说你强奸了,酒店的视频录像?你想干嘛?我告诉你,你自己去找那些视频属于取证方式不合法,取来了也没效力!让我去找?门儿都没有!精斑哪儿去了?这个你别来问我!精斑是死的可人是活的!是活人就不能被精斑憋死。大家的说法已经足以证明你强奸了,让精斑见鬼去吧!

  2)什么?!案发时出房间接了十几分钟电话?你小子大清早的你说你接个啥电话?有神马紧急事儿不能等到上班时间再说?这种说法谁能相信?什么,查电话记录?查了也没用!就算你出了房间十几分钟,其他人就不能先聊聊天看看电视等你回来?最多把案发时间往后推推,反正你第一个上是足以认定了的,狡辩是无济于事的!啥?回房间又睡着了?那不可能!房间里有女人在,是个男人都会扑上去,你小子怎么可能会睡着?本院不予采信!想证明自己睡着了,就把睡着了的证据拿出来

  3)人家杨妹妹拿着医院伤情报告,说你前几天打人了。什么?要查医院录像来证明她当时脸上有没有伤?荒唐!视频这种东西,它的证据形式是不合法的你知道么?视频能说明什么问题?有伤情报告证据已经很充分了!虽说是N天前打的,中间两天没有无利害关系人看见也没视频证明,可那也不能成为你没打的理由!有伤情报告,再加上别人都说你打了,足以证明她脸上的伤就是你N天前打的。你说你没打,就请你把没打的证据拿出来!

  张口结舌了吧?嘿嘿,反正你查了也没用,就算录像显示既没打人也没绑架,你也属于“在取证方式、证据形式上都不合法,也无效力”,不是“不予采纳”,就是“当庭驳回”。

  其实,视频录像虽然不能作为绝对的判案证据,但在某种程度上还是具有重要参考价值的,况且,在还不知道内容是什么的时候就武断地一口拒绝,非要采用那些乱七八糟的口供来判案,这是为神马啊为神马?

  报告人提出涉嫌伪证的“受害人”出庭人家不出,提出需做的鉴定人家不做,提请进行的视频调查人家说不合法,申请专家出庭作证人家不许,要求非法证据排除人家当庭驳回,,,尼玛这官司还打个屁啊,,,

  在世界上任何一个国家,任何一个刑事案件,这些不都是最合理的,最基本的诉求么?怎么可能会遭到拒绝?只采信原告的口供,不采信被告人的申诉,这个足以认定被告人有罪,那个也足以认定被告人有罪,让傻了眼的被告人自己想办法证明自己无罪。然而,他要求取证的请求被驳回,请证人出庭的请求被驳回,要求非法证据排除被驳回,总之,请求啥驳回啥,负有举证责任的检方拒绝提供物证,拒绝调取物证,报告人自己找物证又被称取证不合法无效力,,神啊!,,,你究竟想要被告人如何去证明他自己无罪啊?

  这个时候,我们就该好好想想了,这都意味着什么?
  只要不是笨蛋,就该明白,这意味着法院在跟你说:STOP ! 就此停止!

  法院跟你叫停了,不跟你玩儿了。统统驳回!找证据的行为是愚蠢的,徒劳的,纯属浪费大家的宝贵时间。告诉你,从人民日报发表那篇席叫兽的文章法院报微博立马转载的那一天,案子就已经判了。哪怕你上天入地,时光倒流,穿越到案发现场跟踪实拍,拿到的证据都属于不合法,无效力,你说你还在这儿瞎折腾个啥?

  说白了,哪怕此时此刻杨妹妹突然良心发现,要撤诉不告了,几个小王八蛋都无法被改判无罪。杨妹妹用“处女流血,五人内射”,把大家一股脑儿都给套进去了。造谎功力超级强悍的杨妹妹倒是跟没事儿人一样,戳穿一个再造一个,大不了谎中谎、连环谎,一个一个地上,叫苦不迭的那一头是案也立了,舆论也造了,箭在弦上不得不发。怎么办?现在大家全都钻进杨妹妹一双小手撑着的麻布口袋里,被扎了口出不来了。

  我想很多人现在一定恨杨妹妹恨得牙痒痒的,姑奶奶你撒撒小谎也就罢了,还撒得遍地都是,还撒得跟肥皂泡似的一戳就穿,只求数量不顾质量,也不讲究个敬业,搞得一干人屁滚尿流的替她狂补漏洞。

  其实法院也清楚得很,这案子从一开始就他爷爷的不知道哪里被搞错了!可是思来想去,唯一不能采取的方式就是用改判无罪来收场!改判无罪,这个场子倒是收了,可另一个场子就得被迫开张,那个场要收起来,可就不会像现在这么轻松了。最明智的做法,就是“减轻刑期,维持有罪”,将所有收集证据搞辩论想翻案的企图统统扼杀在摇篮里!一律不采纳!一概驳回!没什么好说的。关键时刻就得拿出点儿魄力来!

  终于,在人民日报英明的引导下,二审法院顶住了强大的舆论压力,对李某某等人进行了“减轻刑期,维持有罪”的合理判决。此判决,更加有力地证明了,一审的判案方向是正确的;再一次证明了,媒体的舆论导向是正义的。减刑的举措,充分地说明了,我们的法律对未成年人实行轻判是以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维持有罪的举措,无比坚定地证明了,神圣的司法是绝不容微博审判的。

  啊,,,所有人都满意了。该呆在精神病院的迫不及待地出院了,兴奋地揣着钱包逛商场买LV去了;该拿诉讼费的终于拿到了大把钞票,乐颠颠地发微博写光辉岁月回忆录去了;被水军催着买单的,急火攻心发愁了,不招兵买马重操旧业瞅准机会再干它几票看来是不行了;该做牢的啥也不指望了,乖乖呆牢房里白天黑夜扳指头数日子了;那些跟踪李案进展的记者,研究李案案情的专家、撰写李案文章的教授、跟“敌方”阵营对骂的“水军”,,,突然发现2013已经快过完了。

  我们都已经习惯了每天的生活都有杨妹妹有李天一有梦鸽双江的陪伴,就仿佛家人一样密不可分,,,我们都已经习惯了每天关注一大群律师的动向,顺便也知道了那些以前从来没想过会去关注的官司,,,我们和很多人成了朋友也和很多人成了敌人,,,我们都挨过很多陌生人的骂也骂过很多陌生人,,,

  现在,李天一案要结束了。
  而我们的生活还在继续。

  让我用【基督山伯爵】里的名言,作为最终的结束语吧!
  我爱爱我的人,我恨恨我的人。这才是真正的公平。
  奋斗吧,世界会因你过去的不幸而变得更加辉煌!
  命运让我犯下一次过错,造成多么可怕的仇恨啊!
  自私的一念之差,就要终身赎罪。
  忧伤比岁月更能折磨人!
  我只想拾起被你们践踏过的尊严。
  每个人都要为他犯的过错付出代价。
  世上没有幸福和不幸,有的只是境况的比较
  唯有经历苦难的人才能感受到无上的幸福。
  必须经历过死亡才能感受到生的欢乐。
  活下去并且生活美满,我心灵珍视的孩子们。
  永远不要忘记,在上帝向人揭示出未来之前,
  人类的全部智慧就包含在两个词当中:等待和希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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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5)
  • 当前共有5条评论
  • 格致夫
    象李家这样有头有脸的,要指望法院的公正也不靠谱,甭说普通百姓了。

    李公子一审判决明显是受舆论影响的结果。中国的法治建设之路确实还很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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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四同
    读起来是累了一点,但搞工科的都知道,要搞出成果和揭开真相不累行吗?法学院都要读那么多年, 拿律师执照不容易! 而起码工科教授逻辑思维推理很强,反驳很有力,把律师办案思绪理得很清楚,好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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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不一样
    看戏的,该干什么干什么。。。

    文章写的不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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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起码货美国工科教授.
    又不是我写的,你累个啥?快过年了,我们再合唱一首革命歌曲如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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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谷语草鸣
    读你的文章累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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