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FA| “蛇吞象”不果 赵薇夫妇遭股民索赔

作者:亚当
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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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07-20

    中国著名影星赵薇。(美联社)中国著名影星赵薇。(美联社)

    追究赵薇夫妇等四人为被告申请书。(律师提供/记者乔龙)追究赵薇夫妇等四人为被告申请书。(律师提供/记者乔龙)
    追究赵薇夫妇等四人为被告申请书。(律师提供/记者乔龙)追究赵薇夫妇等四人为被告申请书。(律师提供/记者乔龙)

    中国知名演艺界人士赵薇及其丈夫黄有龙前年利用空壳公司收购上市企业万家文化(现更名为“祥源文化”),被股民指涉嫌虚假陈述,令他们投资蒙受损失,61名受害者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被告承担民事赔偿责任。本周三,此案在杭州中院开庭审理。

    部分受害投资人委托律师起诉赵薇及相关公司,指赵薇的失实行为令他们损失巨大。7月18日,杭州中院首次开庭审理这起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

    上海市东方剑桥律师事务所吴立骏律师受原告委托代理该案。

    吴立骏本周五(7月20日)对自由亚洲电台表示,原告要求追加赵薇、黄有龙、赵政、孔德永等四名被告,并要求被告承担全部连带的法律责任。吴立骏认为,赵薇原本想收购的万家文化和赵薇本人等都属于“富人集团”,完全有能力承担股民投资者、尤其是中小股民的损失赔偿的金额,所以他只同意追加赵薇为被告共同承担和万家文化一样的全额赔付的法定义务。

    吴立骏律师说,此次开庭共19人出席:“一共61个股民,我们这次开庭加两位律师,共19人。赵薇和她的丈夫黄有龙两人并购祥源文化(即万家文化)的时候,被证监会调查、处罚,并判断是以小博大。”。

    据《证券时报》于2016年12月26日报道,祥源文化(彼时名为:万家文化)披露《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称,公司第一大股东、万好万家集团有限公司原本计划将其持有的1.85亿股公司股份,转让给赵薇的龙薇文化传媒有限公司,转让价为30.6亿元。

    3天后,上交所发出问询函,询问收购的巨额资金来源,爆出赵薇夫妇企图高杠杆借款30.56亿元的操作方式。随后,在监管层不断追问的压力下,2017年3月龙薇传媒终止了收购方案。随着赵薇退出,祥源文化股价大跌,从最高价每股25元跌至今年7月19日的5.22元,股民损失惨重。

    吴立骏称,被告人明显是以小博大“蛇吞象”,但没有成功:“其实不具备蛇吞象的能力,但是他硬要去吞象。虽然蛇最终没有成功,但连累了很多投资者股民,所以依据这个事情,我们起诉要求赔偿。庭审中,被告方的工作人员还是比较多,来参加庭审旁听,股民来参加的人不多,也可能是信息不对称,很多股民可能不知道。我们认为这个案子获赔概率是非常高的”。

    媒体人朱欣欣对本台说,作为名人更应该注意个人形象,遵守法规:“作为某一专业的人士,无论是明星还是学者,一旦跨越他的专业范围,都应当秉承另外一个领域专业的精神。不能借助他在其他领域的名声搞什么特权,他都应该遵守其他行业的规则”。

    赵薇和她丈夫黄有龙的背景一直是内地传媒追查的焦点。在公开场合,赵薇跟顶级富豪马云、王健林的关系显得十分密切。有内地媒体报道过,赵薇在上述收购事件中获得的资金,甚至跟明天系的公司有关。明天系的实际控制人就是肖建华,肖建华于2017年2月从香港的四季酒店被不明人士带往大陆,一个月后赵薇的30亿收购方案亦告吹。

     

    特约记者:乔龙   责编:胡力汉、吴晶  网编:瑞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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