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砸招牌的可怜人

作者:提莫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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杀加拿大公民谢伦伯格立威 习近平拉开了与西方对抗的序幕


今年是2019年,对习近平和中共来说又是一个凶险之年。如果说习近平修宪和中美贸易战是习近平政权由盛转衰的转折点,新年发生的华为波兰高管王伟晶间谍案和加拿大谢伦伯格被判死刑案又在加速其溃败。

 下面,我为大家分析一下这个奇案。
    
    一、案件存在诸多疑点 法院涉嫌草菅人命
    
    谢伦伯格的辩护律师张冬硕曾指出,一审判决没有排除多项重大怀疑,属认定事实不清、证据不充分,又指谢伦伯格未有着手实施走私毒品的证据,要求改判驱逐出境。他强调,不排除许某有公安特勤人员身份,要求他出庭作证。谢伦伯格庭审庭后说,“我不是贩毒者,我是来中国观光的。”我们发现被检察院指控实施有组织的国际贩毒活动的主要犯罪嫌疑人凯姆、史蒂芬与“周先生”均在逃,法院如何确定谢伦伯格受凯姆的指使?谢伦伯格订购了轮胎、内胎和二手集装箱又如何能确定就是用于贩毒?可见,该案存在诸多疑点。但辽宁高院12月29日对该上诉案件发回重审,大连市中级法院又如何能在短短半个月内就进行重审,并当庭宣判谢伦伯格死刑?可见,大连市中院明显走法律过场,按照中共当局的指示判处了谢伦伯格死刑。
    
  二、明显违背“上诉不加刑”刑事诉讼原则
    
  根据中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七条 第二审人民法院审理被告人或者他的法定代理人、辩护人、近亲属上诉的案件,不得加重被告人的刑罚。第二审人民法院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新审判的案件,除有新的犯罪事实,人民检察院补充起诉的以外,原审人民法院也不得加重被告人的刑罚。人民检察院提出抗诉或者自诉人提出上诉的,不受前款规定的限制。《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三百二十七条的相关规定:被告人或者其法定代理人、辩护人、近亲属提出上诉的案件,第二审人民法院发回重新审判后,除有新的犯罪事实,人民检察院补充起诉的以外,原审人民法院不得加重被告人的刑罚。被告人谢伦伯格上诉,被二审法院发回重审也不能加重他的刑罚,如何能被判处死刑?尽管党媒环球网注意到这个致命伤,采访了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教授林维和北京师范大学刑事法律科学研究院教授黄风,且不论这两位教授是否具备刑事诉讼法的专业背景,就他们的解释也是风马牛不相及,因为检察院没有提出新的犯罪事实。上诉不加刑原则是从“禁止不理变更”原则中引申出来的,为现代世界各国普遍采用,是民主、自由、人道精神在审判中的体现。它的目的是使被告人毫无顾忌地行使上诉权,在很大程度上包含着保护重于打击“宁纵勿枉”的司法理念。该案是辽宁省高院和大连市中院在中共干预下,故意枉法裁判一起重大冤假错案。
    
  三、中共假借司法刀把子报复加拿大
    
  去年12月1日,加拿大警方根据美加司法协助条约抓捕了华为公司高管孟晚舟。中国政府随后采取了强烈的报复措施,包括先后抓捕了三名加拿大公民。谢伦伯格案件是中共的新报复措施,本要驱逐出境,结果被中共借用司法工具拦阻下来,告诉加拿大政府,你如果不放孟晚舟,我就杀谢伦伯格给你看。但这是习近平又一愚蠢举动,因为它忽略了该案的国际影响力。现在是21世纪,一个根据中国法律和判决本应被驱逐出境的加拿大人,因为一个与他没有任何关系的孟晚舟案可以被中国无辜杀掉,习近平的依法治国就在世界面前露出了原形,改革开放四十年后的中国与北朝鲜一样成为了流氓国家。美国乔治华盛顿大学的法律教授克拉克说,在中国重审并不常见,而重审被加重判罪就更少见。他说:“这很明显,谢伦伯格的命运跟他实际上是否有罪无罪没有什么关系。”谢伦伯格的一位亲属对《纽约时报》说,他们担心谢伦伯格已经成为中国要加拿大释放孟晚舟的讨价还价的筹码。她的姑妈纳尔逊-琼斯说:“他成了一个棋子。”谢伦伯格案件使世界文明社会彻底看清了习近平和中共的邪恶的嘴脸,2019年,中美之间的冷战将会演变为中国与西方文明世界的全面对抗。
  加拿大谢伦伯格案件是习近平政权为报复加拿大政府释放孟晚舟所制造的冤案,但习近平的目的是不可能得逞的,也不可能吓倒加拿大人。我们也可以看出习近平及其幕僚的思维模式多么陈旧,仍然停留在毛泽东时代的无法无天、人不犯我,我不犯人,人若犯我,我必犯人,可谓愚蠢、荒唐,与历史潮流格格不入。真可谓天作虐犹可为,自作虐不可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