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明社会原理(64)

作者:rongxiaoji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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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节  不同文明类型的文化特征

让我们再来看一下不同类型的文明社会的文化特征,我们先来看一下中华文明的例子。中华文明是一个行政系统占主导地位的文明,那么这一点在它的文化观念上有什么反映呢?我们先来看一下古代的传统文化观念。首先看基层的。很久以来中国的民间就有人生“四大喜”的说法:“久旱逢甘雨;他乡遇故知;洞房花烛夜;金榜题名时。”“久旱逢甘雨”和“洞房花烛夜”是满足人们最基本生存生理需求的,在各个文明类型的社会中,甚至在动物社会和原始社会中,这两大“喜事”都会存在。但“金榜题名”却是行政型文明所特有的。尤其是在科举制度盛行的中华文明,这一点更是特出。当然,在金榜上被题名的人并不是因为知识丰富而受到人们的尊重和敬仰,而仅仅是因为在金榜上被题名后,他们就有了“做官”的资格。也就是说,他们是作为行政系统中的官员而被人尊重和敬畏的。我们再来看“他乡遇故知”。我们知道,在行政系统中,人们隶属于其所属的某个具体地区的具体行政单位,而很少和其它的行政单位中的人打交道。一旦他由于某种原因到了另一个地区(或另一个行政单位的辖区)时,由于没有交往的原因,他这个陌生人很容易被当地人所戒备。这也就是在改革开放前,人们到外地去办事总要带上原单位介绍信的原因。我们可以想象出,当一个人由于某种原因没有介绍信或介绍信不慎丢失,当他在外地他乡遇到困难时,如果碰巧遇到一个了解自己的“故知”,他的心情会多么惊喜。与之相对应的是,在市场系统中,人们所关注的重点不是流动着的商人,而是其所携带的物品。只要所出售的物品好,商人是谁倒无所谓,陌生人也行。而从商人的角度来说,他是非常不愿意在他乡遇到一个“故知”的,因为这在大多数情况下,仅仅意味着他很可能又多出了一个商业上的竞争对手,至少是原来的商业情报不那么机密了。

我们再来简单看一下传统中国上层人物(执政者)的价值观。无论是诸葛亮的“鞠躬尽瘁”,还是岳飞的“精忠报国”、文天祥的“留取丹心照汗青”,以及林则徐的“苟利国家生死以,岂因福祸趋避之”,所有这些,都是行政系统所要求的价值观,都是从“服从指挥”、“无私奉献”、“局部服从整体”等行政规则中派生、引申出来的。一句话,这些大家所公认的文化精神,都深深烙着行政系统的印记。

我们再来看一下当代中国。我们以不久前所提倡的“八荣八耻”来做例子。请看下表:

 


   

   

直接或间接来源

1

热爱祖国

危害祖国

行政公律

2

服务人民

背离人民

第二行政法则

3

崇尚科学

愚昧无知

第二理念定律;第二理念法则

4

辛勤劳动

好逸恶劳

行政规则

5

团结互助

损人利己

行政公律

6

诚实守信

见利忘义

第二行政定律;第二市场定律

7

遵纪守法

违法乱纪

行政公律;第二市场定律

8

艰苦奋斗

骄奢淫逸

行政规则

    从上表中我们可以明显看出,在八荣八耻中,来自行政系统的文化价值观点占了绝大部分(六七条),而市场系统和理念系统仅占一两条。这恰恰正是行政系统占主导地位的文化价值特征。

    我们再来看一下美国的例子。美国没有人提倡统一的价值观,但我们可以换个角度,从美国人都“嫉妒”什么来考察。约瑟夫爱泼斯坦(Joseph Epstein)是当代美国的一位著名作家和社会评论家,既写严肃的专栏文章,也出版畅销书。他在2003年出版的《嫉妒》(Envg)一书中,对(在美国)容易遭人嫉妒的事物和人物有意无意之中进行了几次不同的排名,具体见下表:

 

页码

内容

第五章

61页)

第六章

69页)

第一章

36页)

第三章

50页)

第十章

104页)

引人嫉妒的事物

财富、美貌、权力、天赋和技能、知识和才智、运气、青春

财富、地位、阅历、权力

美貌、才华、财富、权力、全世界的关爱

更大的房子、更漂亮的妻子、更多的票子、更多的乐子

金钱、关注、爱、舒适的生活

引人嫉妒的人物

第十章(103页~105页 )      

运动员、电影明星、知名艺术家、富可敌国的大亨

原因:职业棒球投手的每局收入超过4.6万美元;流行歌手一晚的表演赚600万美元。

不会引人嫉妒的人物

圣人、伟大的运动员、美人、富翁的子孙(前言16页)

从上表中我们可以明显看出,在当今的美国,市场型社会的特征“财富”,总是排在行政型社会的特征“权力”的前面。而那些受到别人嫉妒的人物,也都是因为他们有巨额财富,而不是因为他们有巨大的权力。由此我们就可以得出结论,在现实社会生活中占主导地位的社会工具系统,由其规则系列所引申派生出的价值观念也必定在该社会的文化中占据主导地位。与之相对照,我们知道,在行政系统占主导的中国,人们嫉妒的则主要不是财富而是权力及代表权力的“级别”。只有行政级别越高,所分配到的财富(待遇)才能越高。甚至在本应属于理念系统的领域,例如大学、出版社及宗教机构等,也都分出高低不等的行政级别,并相应享有不同的物质待遇。再比如公共图书馆,读者也被按学历和职称(注意:不是按财富)分为不同的级别,不同级别的读者可以借阅的图书范围是不一样的。所有这些,正是行政系统占据强势地位的国家的文化心理特征。

当然,在一个文明社会的文学艺术方面,我们同样可以清楚地看出不同类型文明的不同特点。比如,拿文学作品的题材内容及所表达的价值观念来说,在行政型文明中,题材大多讲的是官场内部及官民之间的事情,宣传强调的也是精忠报国、清廉为民,鼓励的竞争内容也是考学中状元(当官);而在市场型文明,讲的和宣扬的则大多是个人的竞争奋斗、发财致富,即使是行善积德,其最后的好处也往往是获得了巨大的财富遗产,等等。而在理俗型文明中,则是大量的宗教故事和大量的规勉劝诫,宣传的是一个个圣徒、圣人,以及天堂的美好及地狱的可怖。绘画和音乐、舞蹈等也莫不如此。

另外,我们再从一个社会的精神文化的传承来看。在行政型社会中,无论是大学、研究机构,还是博物馆、图书馆,以及重要的文化传媒机构,一般均由行政系统来主办或主持(如古代中国和当代中国的情形);而在市场型社会,上述机构则一般由市场系统来主办或主持(甚至像大英博物馆的图书馆以及巴黎皇家图书馆等,其主要的图书收藏也均来自私人收藏家的遗赠);在理俗系统占主导地位的社会中,这些则主要由理俗系统来主办或主持(如在西方的中世纪,大学由教会来办,图书主要收藏于各个教会及修道院的图书室)。

甚至从一些十分具体、十分专业化的事物方面,我们也能看出不同类型文明的独有文化特征。例如,在建筑方面,理俗文明中不可或缺的建筑是教堂、寺庙;而在行政文明中,不可或缺的建筑是衙门及最高共同意志的陵墓;市场文明中不可或缺的则是交易场所。再看具体的建筑形式,如中国的古代建筑,一方面,不仅官方的建筑可以明显看出不同等级的特征(行政级别越高,建筑越大、越豪华);另一方面,民间的居室建筑也强烈地表现出行政系统的特点,大家盖的房子都相似雷同(来自同一行政级别中的均等规则)。即使是建筑文化的理论书籍,也能看出这一点。比如,中国古代最著名的《营造法式》,就可以说是一部建筑方面的“行政指令集”。实际上,即使是饮食、服饰、交通这些最基本的社会生活方面,也能明显看出不同文明社会的不同文化特征,限于本书的篇幅,我们就不再一一列举了。

另外,在不同的文明类型中,那个占强势地位的主导社会系统,它的特点不仅会影响到整个社会文化的方方面面,而且,甚至也会影响到社会中其它两个占弱势地位的社会系统的自身特点。例如,在行政系统占强势的国家中,该国占弱势的理念系统之中各理论体系之间的争论也往往具有行政系统中你死我活的特点(不仅要在精神上击垮对方,往往还要在人身肉体上消灭或限制对方);而该国的占弱势的市场系统中的竞争也往往带有官场内部的竞争特点及官商勾结的背景。再比如,在市场系统占强势主导地位的国家中,该国占弱势的行政系统内部的斗争,也往往更多地带有互相妥协、互相让步的市场行为的特点(例如几个政党联合执政);而在该国占弱势的理念系统内部,也往往更多地表现出“多元提供”、“百家争鸣”的一面,而较少地表现出“有限选择”和“控制传播”的一面(甚至邪教也能存在)。

 

这里需要强调指出的是,实际上,决定一个文明社会的制度文化特征的因素是非常复杂的,除了上面我们所讨论过的一些主要的、基本的因素之外,还有许多其它的次要的、偶然的因素也在影响着一个社会的文化制度特征。因此,我们在进行某一项具体分析时,切不可把上面所讨论的一些结论生搬硬套,否则就会陷入困惑之中,或者推论出错误的预测,或者面对社会的现实无法给出合理的解释。

这里我们仅举一个具体的较复杂的实例来分析一下。让我们以当代社会中常会出现的流感疫苗的接种为例。从理论上来说,流感疫苗的接种有两种可能的方式,一种是强制性的全民普遍接种(这里我们假定有充足的疫苗货源及足够多的医护接种人员),另一种是个人自愿接种。两种方式各有利弊。全民性的强制性接种,有利于彻底消灭流感病毒(这就和在一个滋生蟑螂的居民大楼中,只有全楼居民集中统一下药才能彻底根绝蟑螂的道理是一样的),而个人自愿接种有利于每个人因地制宜,根据自己的具体情况(是否易患感冒、是否易出现较强的副作用等)采取最适合自己的方式。那么,按照我们前面所做的讨论,如果是一个行政型国家,它应该会更倾向于采取全民强制性接种的方式(集体利益为重);如果是一个市场型国家,它就应该更倾向于采取个人自愿接种的方式(个人权利至上)。

但这个推论却与事实不完全相符。例如,我们知道,美国是一个市场型或理念型(注:不是理俗型)的国家,反正决不是一个行政型国家。但在1976年,当时的福特政府却在全美国大力推动一项半强制性的全民接种流感(具体名称为:猪流感。因该流感病毒最先在猪身上发现)疫苗的运动。而一些州政府甚至下达了对65岁以上的老人及在校中小学生进行强制接种的法令。这到底又是为什么呢?

如果我们只是简单地搬用上述分析的教条,对这个现象就会无法解释。但实际上,只要我们仔细考察一下就会发现,美国之所以开展这样一项运动,实际上事出有因。首先,在1918年—1919年之间,欧美各国暴发了一场巨大的流感,致使2000万人死亡(其中美国死亡50多万人),这个死亡人数甚至超过了“一战”的死亡人数。其次,在1976年时,在美国某地的一个新兵训练营,有几十名新兵突然患上流感,其中一名新兵死亡。并且,很多科学家怀疑这次的流感病毒与1918年的流感病毒很相似。再加上不久后在美国另一个地方又突然暴发了另一种和流感相似的不明疾病(军团症),造成十几二十个退伍老兵死亡,于是,在这些诸多因素的共同作用下促使市场理念型的美国发动了一场行政型的强制接种猪流感疫苗的运动。只有明白了这些前因后果,我们才能深刻地理解这场看似奇怪的行政运动背后所隐藏着的(注重人的生命的)市场本质。

当然,我们还可以更进一步讨论,假如1976年全美国的接种猪流感疫苗取得了成功,那么,在接下来的年代里,市场理念型的美国还必然会多次发动行政型的疫苗接种运动。但很可惜,一方面,事后人们发现这只是虚惊一场(军团症的病因几个月后查明,不是流感病毒引起),另一方面,又有大量的老年人接种流感疫苗后有一定的副作用(使某种疾病的发病率从百万分之一提高到十万分之一),因此,福特领导的这场行政型的接种疫苗运动最终以失败告终,联邦政府还得对许许多多的人做出行政赔偿。我们可以更进一步想见,在今后的年代里,再推行类似的行政型接种运动必然会十分困难(如果不是完全不可能的话)。由此我们也可知道,一个纯属偶然的事件(猪流感在1976年是否真的降临纯属偶然),也会对一个国家的行为特征产生多么大的影响。(以上案例参见《逼近的瘟疫》第六章)

最后,还应指出的是,在不同类型的文明社会中,有许多看似相同或相似的制度文化或理念,而在实际上,是有本质的不同的。这一点尤其值得我们注意。下面我们举两个例子。比如,在行政型文明中,无论是上层的指挥者们,还是下层的服从者们,大家都同意并主张由人民(的共同意志)当家作主,执政者要“为人民服务”,制定的政策要体现人民的意愿,要符合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并且主张遵纪守法,要建立法治社会,等等(从孟子的“民为贵,君为轻”到毛泽东的“为人民服务”都是如此)。而市场型的文明也同样,一方面大力提倡民主,一方面界定政府的角色应为“守夜人”,主张“服务型”的政府,要建立法治社会,要一切服从法律,等等。在实现民主的具体手段上,不同类型文明也大同小异,都是采取或全民直接投票(在文明规模小时),或代理人间接投票(在文明规模大时),然后少数服从多数的方式。

但实际上,从本质上来看,行政型的民主和市场型的民主、行政型文明的“服务”和市场型文明的“服务”有着巨大的、根本性的差异。首先,从字面的含义来看,两者的“民”就不同。行政型文明所说的“民”或“人民”,是相对于行政系统中的上层指挥者来说的,它指称的是在行政系统内部的广大的下层群众(服从命令的人们)。而市场型文明所说的“民”,是相对于整个行政系统(不是相对于行政系统的上层)来说的,它所指称的主要是外在于行政系统的整个广大的市场系统中的成员(包括普通的工人及形形色色种类的大老板)。同样,行政文明所说的“服务”,是指行政系统中的上层要为行政系统中的下层“服务”;而市场文明所说的“服务”,是指整个行政系统要为整个市场系统提供“服务”。显然,这两种“民主”与两种“服务”是截然不同的,它所表达的是两回事情。同理,行政型文明的遵守法律实质上是说的“要服从命令”(法律来自于当权者的命令),而市场型文明的遵守法律实质上是说要遵守契约(法律来自大家的约定),两者指的并不是一回事。

其次,我们再从两种主张的不同来源来看一下。行政型“民主”、“服务”规则的来源是“共同意志”本身的定义(见第三章)和第二行政法则(确保服从者的安全),守法的规则来源于行政公律(一切行动听指挥);而市场型的“民主”、“服务”,则主要体现的是文明结构的互补原理(见第七章),它和行政系统内部的第二法则没有任何关系,守法规则的来源则是第一市场定律(遵守契约),它和行政公律没有任何关系,而法治的概念也来源于第一市场定律,和行政最高公律也没有任何关系。再比如,在东方的印度、中国和日本这三个文明中,都存在严格的等级制度,但实际上三者有本质的不同。印度的种姓等级制来自于“理俗”系统,它的实质是遵守“神意”;中国的等级制来自行政系统的规则,它的实质是要维护行政系统的正常运转;而日本的等级制则更多地来源于原始的风俗,它是动物界弱肉强食法则的遗留(我打赢你,你就服从我;你打赢我,我就无条件服从你)。总之,三者的来源根本不同,我们只有明白了上述道理,才能对不同类型文明所具有的不同等级概念有更深刻的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