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然会想到用这样的方式挣钱

作者:西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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俗话说的好:钱难挣,屎难吃。但是挣钱再不容易,也要挣踏实钱。没想到有些人挣的钱却是换了多少条人命和破坏了多少个家庭得来的。敛聚钱财是邪教的重要特征之一,邪教创立者的最初目标大部分是为了追求金钱。邪教教主在对信徒进行严密的精神控制的同时,还将信徒的财产不断用各种名义手段据为己有。表面上他们以神佛自居,实际上将金钱、名利看的很重,骗财手段更是五花八门,巧立各种名目,通过捐献、培训、治病、养生、制贩商品等手段,套取信徒钱物。许多信徒为此倾家荡产、损失惨重。

一、收取“奉献款”

收取“奉献款”是邪教收入的主要来源。是其赖以生存的基础。邪教先骗取信徒的心灵,然后再以“奉献”的形式骗取其金钱,这种“供奉”甚至还形成了固定的制度。

 “全能神”要求信徒全心爱“女基督”,表达爱最实际的一种方式就是将金钱和财产都奉献给她,“奉献”得越多,得到的“平安”、“恩典”越多。赵维山宣称,不愿“奉献”的人就是没有人性,是不“尽本分”,与魔鬼撒旦没有什么区别。“当灾难来临的时候,那些尽本分太少或者没有尽本分的人,都要受到应得的惩罚”。

“门徒会”要求信徒缴纳“爱心粮”或“爱心款”,要信徒“为迎接主的到来”,有钱的出钱有力的出力,称“积攒财宝在天上,神能赦免人的许多罪”。

“主神教”教主刘家国宣称,向“主神”奉献钱财可进“天国”,可“消灾”,胡说什么“钱没有用了,世界有灾难”,“奉献”就有福,不“奉献”要遭灾,骗取“奉献金”。1998年6月刘家国被抓获时,已经诈骗22万余元。

2014年7月至9月间,“血水圣灵”台湾总部从大陆一教徒六张银行卡中取走奉献款200多万元人民币。

二、出售“法器”、出版物等邪教产品

向信徒高价兜售邪教主的洗澡水、头发、书籍及其设计的产品,是邪教惯用手法。

1992年至1999年底,以李洪志名义印发的法轮功书籍有1057万册,音像制品500万盒、图片等129万张,总销售额161亿元,李洪志及其法轮功非法获利4100万余元。2015年,在法轮功网站上,李洪志全套“讲法”书售价高达475美元。一套李洪志大连讲法音像制品(光碟+录音)售价158美元。

三、收拜师费、修行费

有的邪教以拜师费、修行费的名义盘剥信徒。

“中功”敛财3000万。2013年4月,河北警方捣毁一“中功”窝点。“中功”靠兜售“中功”书籍,收“拜师费”、“传功费”等手段聚敛巨额钱财,查获涉案资金、资产5000多万元(其中当场查获人民币现金1172万元,冻结银行存款1237万元)

“法之华三法行”。从1984年至去年11月,“法之华三法行”教团的总收入约达950亿日元。其中约850亿日元是靠行骗手段从教徒那里收取高额“修行费”和胁迫教徒为祛病避灾花巨资购买教团书画等手段聚敛来的,另一部分则是通过推销教祖福永法源的邪说书籍赚来的。

四、办企业,以商养教

“血水圣灵”为扩大收入来源,建立连锁的咖啡、快餐、蛋糕等经营实体。2014年仅山东“特区”投资10万元以上的实体就有9家,每月上交的钱财高达30万元。

五、非法行医高额收费

李洪志在“传功”初期(1992年前后),是以祛病健身为幌子,靠“治病”吸引信徒。虽称免费治疗,却在家中设立“功德箱”,暗示弟子告诉患者每人应捐“功德”钱100元以上。

六、培训费

法轮功发展初期,李洪志通过举办培训班聚敛了大量钱财。据不完全统计,仅1993、1994年,李洪志在长春教功售书就收入42.8万元,在全国各地办班收入78.9万元,共计121.7万元。

2014年3月份,“华藏宗门”教主吴泽衡说要给“华藏企业家联谊会”的20多名弟子网络授课。他与弟子们在网上聊天2个小时,每人收取5000元的培训费,一次就敛财10多万元。

疯狂敛财是邪教的主要特征,邪教教主往往会绞尽脑汁,以歪理邪说蛊惑人心,蒙骗招徕弟子,吹嘘自己具备种种特异功能,极尽坑蒙拐骗之能事,以种种手段对弟子实行控制,为的是尽可能多的获取钱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