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能定罪便是非法抓捕了?

作者:Benren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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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能定罪便是非法抓捕了?

作者: 本人假正经 (Benren2) 2018-12-09

本人发表了《用国内法律追缉外国犯罪嫌疑人是国际惯例》一文后, 朋友圈里有关美国不能用国内法追缉外国犯罪嫌疑人的争吵终于消停下来,但马上就有人说,如果孟晚舟最后不能定罪,美加两国便是非法抓捕了!

唉,唉,唉。这就是没有在执法机构工作过的人普遍存在的错误认识了。

好歹也是受过高等教育的吧?这个世界没有完人。伟大领袖也会犯严重错误,照样还是伟大领袖。执法机构也一样会出错。否则,中国不时平反的那么多冤假错案哪来的?

如果执法机构无心出错都要追究非法责任,没人敢在这行当谋生。

要说非法,唯有冤假错案中的假案,才是执法人员故意栽赃违法。而冤错案很难完全避免。案件极端复杂,执法人员的知识技能不够高、工作不够细致或判断错误,都有可能造成冤错案。我觉得执法机构能达到60%左右的起诉成功率,就已经很不错了。学生也不就是考60分就算及格,犯40%错误仍然可以升级嘛。

我认为,抛弃政法委内部居间勾兑的搞法,依靠完全独立的陪审团、法庭法官、律师的作用,可以最大限度减少执法机构抓错人后,又通过法庭最后演变为冤错案的概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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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五步蛇:别时刻都惦记着偷鸡摸狗, 转移方向,心照不宣!

    不能定罪便是非法抓捕了? 非不非法,视各国法律而定. 就美国法律而言:

    在拘捕嫌犯前,必须要有相当理由(probable cause)。如果无相当理由,警方不得抓人;

    如果抓了, 毫无疑问, 理所当然, 就属于非法. 所以, 问题就在 "相当理由" . 

    抓捕方, 可以辩称, 有相当理由; 正常.

    被抓捕方,也可以指责对方: 没有相理由. 也属于正常, 没有什么奇怪!!

    究竟有没有相当理由, 由法庭裁决而定! 你文章写再长,也是胡说八道!

    问题怪在, 在某些人眼里, 毫无疑问,包括本文写人, 对于类似事件发生在中国, 毫无疑问, 一定蜂拥而来, 满嘴 "非法抓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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